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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2020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2020 年作为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张娜、苏德栋、刘志弘,三名独立董事由公司于 2020 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的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自查,3 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三名独立董事由公司于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1-0062020 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的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020年度应出席有关会议0次且不涉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三、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3、未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4、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坚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忠实、谨慎的履行职责,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长久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娜、苏德栋、刘志弘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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