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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昂立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跟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并且,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因

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与预计数基本相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周思未已按规定进行回避。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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