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等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内保外债、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跨境风参等,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总额度 |
建设银行 | 33,800 |
交通银行 | 5,550 |
农业银行 | 7,000 |
华夏银行 | 20,000 |
浦发银行 | 30,000 |
中国银行 | 50,000 |
恒丰银行 | 12,000 |
江苏银行 | 10,000 |
宁波银行 | 8,000 |
工商银行 | 20,000 |
渤海银行 | 63,329 |
南京银行 | 10,000 |
光大银行 | 20,000 |
苏州银行 | 10,000 |
徽商银行 | 20,000 |
嘉兴银行 | 18,000 |
常熟农商行 | 5,000 |
中信银行 | 200,000 |
招商银行 | 5,000 |
合 计 | 547,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