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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8-1-1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上市委问询问题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二一年四月

8-1-2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容知日新”)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针对上市委问询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涉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楷体(加粗)

8-1-3

目 录

目 录 ...... 3

问题1 ...... 4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9

8-1-4

问题1、请发行人说明:其通过大数据平台和专家诊断系统为客户提供在线检测与故障诊断服务,发行人专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表述是否客观,并根据其目前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调整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表述;(2)在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客户数据安全问题,如有,请说明相关客户授权及保护措施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其通过大数据平台和专家诊断系统为客户提供在线检测与故障诊断服务,发行人专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表述是否客观,并根据其目前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调整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表述

1、工业互联网所涉及的相关领域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全球工业系统与高级计算、分析、感应技术以及互联网连接融合的结果,通过构建连接机器、物料、人、信息系统的基础网络,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工业互联网应用于现代工业的主要领域如下图所示:

2、发行人目前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

8-1-5

发行人向不同行业客户提供符合需求的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产品,涉及工业设备运行物理参数的采集与筛选、数据分析、智能算法模型及智能诊断平台等多个环节核心技术的交叉融合。一方面,通过边缘计算技术,在硬件端植入智能算法,实现较为精准的数据采集;另一方面,不断积累故障案例库,深化行业认知,应用故障诊断算法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开发有效的智能报警与智能诊断算法模型,逐步实现设备运维的智能化。发行人能够为多类型、多行业、多应用场景的工业设备提供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解决方案,实现工业设备的预测性维护,为设备运维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属于工业互联网在现代先进制造业中的应用领域之一。

发行人是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2018年,发行人“工业装备健康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入选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019年,发行人中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模式创新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2020年,发行人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平台”。

3、对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的调整

发行人从事的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业务系工业互联网领域中的生产设备监控管理,是工业互联网的应用领域之一,发行人专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表述客观。鉴于发行人当前主要业务为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基于谨慎原则已将招股说明书中“专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表述予以删除。

(二)在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客户数据安全问题,如有,请说明相关客户授权及保护措施的具体情况

1、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数据类型和用途

发行人智能诊断平台服务是指依托以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为支撑的远程诊断中心,为客户提供远程监测、设备体检、故障诊断等服务,并可实现为客户运维决策、备件采购等提供数据支撑,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强客户黏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数据为工业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通过传感元件采集和获取的设备运行状态相关的基础表征数据,即如振动、温度、倾角和油品等相关物理参

8-1-6

数。发行人通过对设备运行状态基础表征相关物理参数进行二次提取和分析,建立特征指标体系,从而实现对设备的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类别细分类型数据来源数据内涵数据用途
设备状态数据振动振动传感器采集加速度波形/速度波形/位移波形+数据时间用于监测齿轮、轴承、转轴等机械故障,同时也可对于引起振动变化的非机械故障进行异常监测
温度温度传感器采集温度值+数据时间用于监测润滑油失效、严重机械损伤、冷却系统失效等故障
倾角倾角传感器采集倾角波形+数据时间用于监测风力发电机塔筒的晃动和塔基的沉降
油品油液传感器采集油液的颗粒度/水分/粘度+数据时间用于监测设备内部金属部件的磨损故障,以及油液质量

发行人在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均为工业设备运行状态的基础表征数据,不涉及客户的生产工艺、生产质量、产量产值等具体信息,不涉及与客户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有关的敏感信息,不会获取为客户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无关的其他任何数据。

2、发行人获得客户数据是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发行人主要客户属于风电、石化、冶金领域且多为大型企业,其企业内部对数据的对外提供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相关技术协议中也包含对数据传输的要求。发行人在向客户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时,若客户不主动开放工业设备状态数据接口准入权限,数据将无法越过安全边界传递至发行人,发行人亦无法实现对远程设备的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服务。因此,发行人获得客户数据是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3、发行人数据传输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发行人严格遵守技术协议及行业相关的网络安全要求,遵循相关行业的数据传输标准,采用符合电力网络安全标准的技术方案,使用网络安全设备(网闸)严格保障数据的单向传输,同时采用对数据本身及对传输过程进行加密等手段保障客户数据安全。

4、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数据安全保护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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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制定了《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数据安全,该制度从公司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储存、数据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保障公司在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的客户数据安全。综上所述,发行人在提供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不存在客户数据安全问题。【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工业互联网行业发展相关产业政策、行业研究分析报告,分析发行人当前从事业务的具体内容;

2、访谈公司技术负责人,询问公司业务与工业互联网行业的相关性,核查公司所获工业互联网相关荣誉及工业互联网项目中标情况;

3、访谈发行人技术负责人,了解和询问发行人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客户数据类型以及是否存在客户数据安全问题;

4、访谈发行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和询问发行人数据使用流程、保密措施和相关内控制度;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合同,核查关于数据安全相关的合同条款;

6、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http://www.ahwx.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rmfygg.court.gov.cn)、12309 中国检察网(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检索发行人是否存在因侵犯客户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未落实数据安全而产生的纠纷、诉讼或因此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及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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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专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描述客观;根据发行人目前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发行人已将招股说明书中“专注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表述予以删除;发行人在智能诊断平台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客户数据均为工业设备运行状态的基础表征数据,发行人已落实数据传输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并执行了数据安全保护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客户数据安全问题。

8-1-9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对本回复中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8-1-10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1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本次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聂卫华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2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晶晶 蒋贻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4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陈 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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