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同时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维平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