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2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20 | 20 | 20 | 0 | 0 | 否 |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1.2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2020.2.1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0.2.21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0.4.2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承诺期满业绩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
5. | 2020.5.9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收购ENRC(BVI) Limited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ENRC(BVI) Limited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0.5.19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 同意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7. | 2020.6.18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8. | 2020.7.8 |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 同意 |
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 |||
9. | 2020.8.17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 | 2020.8.2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11. | 2020.8.27 |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12. | 2020.9.15 |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 | 同意 |
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13. | 2020.11.18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4. | 2020.12.9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15. | 2020.12.2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更正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创业板开始实行注册制,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都进行了修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制度、通知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0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