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签署:
王维平 张全中 郭言娜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