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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834,428.77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5,960,748.4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594,980.1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度执行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55,960,748.44元,鉴于可分配利润为负及公司本年度亏损,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及公司本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在公司本年度亏损情况下,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以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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