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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 14.3.1 条第(一) 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圣莱股票代码00247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连兴吴利辉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电话0574-879229940574-87922994
电子信箱sld002473@126.comsld002473@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在出售亏损严重的小家电业务后,一直积极在探索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并无主营业务在经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910,474.0094,816,415.29-97.99%147,374,42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686,173.48-128,917,261.54-41.71%12,080,87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452,133.52-87,129,908.72-63.49%-36,888,07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1,616.53-89,584,132.2082.53%-95,788,397.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4-0.81-40.74%0.07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4-0.81-40.74%0.07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4.87%-55.26%-179.61%4.1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95,023,526.41240,567,939.90-60.50%375,055,37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62,253.47169,123,920.01-108.02%295,541,181.5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895,672.0811,041.39-31.593,79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7,076.30-1,051,975.77-5,159,702.66-169,997,41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77,076.30-4,022,968.40-5,240,202.66-126,711,88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19,258.58-26,563,334.67-15,648,112.3070,779,089.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1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93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13%29,000,000质押26,146,303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63%25,000,000冻结7,517,731
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90%23,843,294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97%7,952,000
融通资本-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润金7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2.50%4,004,560
高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0%4,000,000
段秀美境内自然人2.22%3,557,710
陈飞境内自然人1.05%1,675,500
杨三彩境内自然人1.04%1,665,032
甘立勤境内自然人0.94%1,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高仕控股通过证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000,000股;公司股东陈飞通过证券信用担保账户持有1,675,500股,实际合计持有1,675,5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基本经营情况

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报告期内,公司依然面临巨额诉讼、资金短缺、主营业务缺失等问题,公司迎难而上,策略性的去面对并解决问题。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528.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8,068.7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40.16%。为增加营业收入、减少亏损,公司继续优化资产结构、盘活资产,对部分项目及闲置资产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变现。

(二)投资者诉讼情况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各类诉讼案件进程,整合各方资源、多方寻找有利证据材料、全力配合聘请的专业律师工作,采取正确策略,积极解诉讼案件,庭审期间积极应对诉讼,争取最好的结果。详见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新管理层正式履职

自2020年7月起,公司更换了董事长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各项经营活动;同时,公司也将加强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各方面规范运作水平。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282,562.61元,相比上年减少94.43%;营业成本28,118,372.47元,相比上年减少83.7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0,754,040.69元,相比上年增亏40.21%,主要原因系上年已剥离小家电业务,本年无主营业务,本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因投资者诉讼计提大额预计负债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除了提供了更广泛的收入交易的披露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 益金额未产生重大影响。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新收入准则下 2020年度发生额原收入准则下 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成本(运输费)21,358.05
销售费用(运输费)21,358.05

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新收入准则下 2020年度发生额原收入准则下 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成本(运输费))21,358.05
销售费用(运输费)21,358.05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

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增加新成立的孙公司宁波琉璃光年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琉璃光年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充琉璃光年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琉璃世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光年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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