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240.42万元,同比增长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55万元,同比下降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万元,同比增长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7.55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万元,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万元。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
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注重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