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报告烯碳3NEEQ : 400070
烯碳3NEEQ : 400070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Group Co.,Ltd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7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3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1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20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22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4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炜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鹏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重大风险提示表】
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 | 指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银基集团 | 指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基置业 | 指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 | 指 | 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银基新材料 | 指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 | 指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科技 | 指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新材料 | 指 | 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交行连云港分行 | 指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广发沈阳分行 | 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香溢通联 | 指 |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北京润丰 | 指 |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青旅 | 指 | 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 指 |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或www.neeq.cc)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Group Co.,Ltd. |
- | |
证券简称 | 烯碳3 |
证券代码 | 400070 |
法定代表人 | 黄炜彬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黄源 |
联系地址 | 董事会秘书 |
电话 | 02482246166 |
传真 | 02482246166 |
电子邮箱 | xtxc@ene-carbon.com |
公司网址 | www.ene-carbon.com |
办公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观澜庭营销中心 |
邮政编码 | 110015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证券部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89年12月14日 |
挂牌时间 | 2018年10月31日 |
分层情况 | 两网及退市公司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房地产业(K70)-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
主要业务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产品贸易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房地产开发、新材料技术开发与转让、产品和材料销售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154,832,011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 |
控股股东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黄炜彬),一致行动人为(刘成文)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2434902007 | 否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 | 否 |
注册资本 | 1,154,832,011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光大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光大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程汉涛 | 薛大龙 |
3年 | 3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聚杰金融大厦20层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252,525,768.12 | 102,087,422.68 | 147.36% |
毛利率% | 30.64% | 12.56%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417,598.66 | -305,141,065.14 | 65.1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9,768,217.63 | -247,929,186.76 | 47.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24.66% | -47.8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30.07% | -37.23%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 -0.26 | 65.13%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3,077,868,034.80 | 3,288,685,547.19 | -6.41% |
负债总计 | 2,796,613,568.86 | 2,827,002,333.42 | -1.0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7,791,209.85 | 484,737,608.51 | -36.5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27 | 0.42 | -36.5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85.69% | 80.43%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90.86% | 85.96% | - |
流动比率 | 1.12 | 1.09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14 | -1.17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1,484.07 | 344,883,418.16 | -94.9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47 | 0.19 | - |
存货周转率 | 0.14 | 0.07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6.41% | -0.71%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47.36% | -92.99% | - |
净利润增长率% | 64.49% | -32.72%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1,154,832,011 | 1,154,832,011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6,505.8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014.3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034,365.5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36,229,874.01 |
所得税影响数 | 12,862,745.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510.04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3,350,618.97 |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产品贸易。公司根据已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健地开展房地产业务和贸易业务。其中,房地产业务以开发中高端住宅类产品为主,商业地产开发类为辅。公司目前正在销售的项目为别墅类住宅产品项目。产品贸易方面,逐步优化贸易产品结构,提升效益。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90,413,340.51 | 2.94% | 102,264,636.70 | 3.11% | -11.59% |
应收票据 | 210,000.00 | 0.01% | 1,048,627.76 | 0.03% | -79.97% |
应收账款 | 497,606,758.16 | 16.17% | 523,530,186.32 | 15.92% | -4.95% |
预付款项 | 857,502,710.06 | 27.86% | 857,631,716.02 | 26.08% | -0.02% |
其他应收款 | 297,863,127.38 | 9.68% | 85,232,296.54 | 2.59% | 249.47% |
存货 | 1,203,144,223.94 | 39.09% | 1,352,232,251.06 | 41.12% | -11.03%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215,000,000.00 | 6.54% | -100.00% |
固定资产 | 36,164,117.77 | 1.17% | 102,041,911.00 | 3.10% | -64.56%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1.97% | 0.00 | 0.00% | 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46,006.43 | 0.13% | 17,725,718.72 | 0.54% | -76.61% |
无形资产 | 284,250.03 | 0.01% | 334,480.79 | 0.01% | 0% |
商誉 |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516,278,113.03 | 16.77% | 574,178,665.19 | 17.46% | -10.08% |
长期借款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78,687,581.65 | 2.56% | 125,064,748.53 | 3.80% | -37.08%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660,872,197.99 | 20.10% | -100.00% |
合同负债 | 525,331,073.49 | 17.07% | 0.00 | 0.00% | 1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6,316.27 | 0.05% | 2,138,324.62 | 0.07% | -27.22% |
应交税费 | 54,199,100.82 | 1.76% | 74,318,146.77 | 2.26% | -27.07% |
其他应付款 | 1,480,202,557.29 | 48.09% | 1,265,217,389.81 | 38.47% | 16.99% |
预计负债 | 134,533,121.37 | 4.37% | 119,387,155.57 | 3.63% | 12.69%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79.97%,是由于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所致;其他应收款增加249.47%,是由于将置换的股权暂挂其他应收款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00%,是由于置换股权导致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不再属于本公司联营企业所致;固定资产减少64.56%,在建工程增加100%,是由于固定资产改扩建转入在建工程核算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76.61%,是由于预计未来没有足够的企业所得税额可以抵扣,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应付账款减少37.08%,是由于支付应付账款所致;预收款项减少100%,合同负债增加100%,是由于会计准则修订,原预收款项改为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252,525,768.12 | - | 102,087,422.68 | - | 147.36% |
营业成本 | 175,161,714.08 | 69.36% | 89,263,615.48 | 87.44% | 96.23% |
毛利率 | 30.64% | - | 12.56% | - | - |
税金及附加 | 9,279,239.00 | 3.67% | 900,781.13 | 0.88% | 930.13% |
销售费用 | 10,724,963.02 | 4.25% | 15,691,913.03 | 15.37% | -31.65% |
管理费用 | 36,806,717.88 | 14.58% | 50,053,933.84 | 49.03% | -26.47% |
研发费用 | 148,013.48 | - | 1,101,369.94 | 1.08% | -86.56% |
财务费用 | 105,894,095.04 | 41.93% | 139,405,513.63 | 136.56% | -24.04% |
信用减值损失 | -40,269,776.45 | -15.95% | -10,706,283.84 | -10.49% | -276.13% |
资产减值损失 | -1,762,657.14 | -0.70% | - | 0.00% | -100.00% |
其他收益 | 212,014.35 | 0.08% | 6,565,097.58 | 6.43% | -96.77% |
投资收益 | 69,542,127.66 | 27.54% | -38,948,662.49 | -38.15% | 278.5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6,505.85 | -0.01% | -45,666.47 | -0.04% | 63.86%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57,783,771.81 | -22.88% | -237,465,219.59 | -22.99% | 0.48% |
营业外收入 | 309,083.12 | 0.12% | 4,607,597.48 | 4.51% | -93.29% |
营业外支出 | 33,816,845.27 | 13.39% | 82,531,544.52 | 80.84% | -59.03% |
所得税费用 | 18,608,413.87 | 7.37% | -5,856,695.84 | -5.74% | 417.73% |
净利润 | -109,899,947.83 | -43.52% | -309,532,470.79 | -303.20% | 85.65%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相比:营业收入增加147.36%,营业成本增加96.23%,税金及附加增加930.13%,是由于本年房产销售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减少31.65%,是由于广告促销费用及销售部门人工成本降低所致;研发费用减少86.56%,是由于本年研发投入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76.13%,是由于本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所致;其他收益减少
96.77%,是由于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增加278.55%,是由于本年合并层面调整对联营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0%,是由于本年度计提存货减值损失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63.86%,是由于处置资产的损失较上年减少所致;营业外收入减少93.29%,是由于本年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减少所致。营业外支出减少59.03%,是由于重组损失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增加417.73%,是由于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252,333,704.31 | 101,635,071.71 | 148.27% |
其他业务收入 | 192,063.81 | 452,350.97 | -57.54% |
主营业务成本 | 175,161,714.08 | 88,911,566.08 | 97.01% |
其他业务成本 | - | 352,049.40 | -100.00%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房地产开发 | 253,877,522.42 | 177,920,992.52 | 29.92% | 205.63% | 173.05% | 8.36% |
锂电池生产 | -1,543,818.11 | -2,759,278.44 | -78.73% | -108.42% | -111.62% | -49.18% |
其他业务 | 192,063.81 | 0 | 100.00% | -72.11% | -100.00% | 51.13% |
合计 | 252,525,768.12 | 175,161,714.08 | - | - |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东北地区 | 254,069,586.23 | 177,920,992.52 | 29.97% | 205.86% | 173.05% | 8.42% |
华东地区 | -1,543,818.11 | -2,759,278.44 | -78.73% | -108.12% | -111.45% | -52.02% |
合计 | 252,525,768.12 | 175,161,714.08 | - | - |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个人客户 | 12,300,000.00 | 4.91% | 否 |
2 | 个人客户 | 10,735,667.00 | 4.28% | 否 |
3 | 个人客户 | 8,894,473.00 | 3.55% | 否 |
4 | 个人客户 | 8,800,000.00 | 3.51% | 否 |
5 | 个人客户 | 8,795,851.00 | 3.51% | 否 |
合计 | 49,525,991.00 | 19.76%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沈阳盛宏大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 17,657,820.00 | 15.70% | 否 |
2 | 辽宁龙泽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4,839,393.00 | 13.19% | 否 |
3 | 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342,145.71 | 11.86% | 否 |
4 | 黑龙江泰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0,574,538.00 | 9.40% | 否 |
5 | 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08,215.00 | 6.23% | 否 |
合计 | 63,422,111.71 | 56.38%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1,484.07 | 344,883,418.16 | -94.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667.90 | 2,837,190.00 | -121.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79,642.35 | -289,896,945.24 | 67.13% |
现金流量分析: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金额与上期金额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4.99%,是由于预收售房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1.63%,是由于本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67.13%,是由于本期偿还债务、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名
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1,902,089,031.55 | 780,457,046.05 | 254,069,586.23 | 19,853,044.52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 持续经营评价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请参考公司年报审计师意见,详见附注。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784,407,222.22 | 784,407,222.22 | 278.90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及金额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临时报告披露时间 |
交行连云港分行 | 本公司、丽港稀土、镧溪新材料、李斌、金同梅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4.3万元 | 7.16% | 是 | 2015年6月6日 |
香溢通联 | 宁波杭州湾、银基集团、本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8724.1万元 | 31.02% | 否 | 2017年6月28日 |
各中小股东 | 本公司 | 证券虚假陈述 | 6542.7万元 | 23.26% | 否 | 2018年8月31日 |
广发沈阳分行 | 银基新材料、本公司、银基置业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7632.9万元 | 27.14% | 否 | 2018年8月31日 |
北京润丰 | 本公司、中青旅、银基集团、银基置业、王大明、范志明、刘成文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78,440.7万元 | 278.90% | 否 | 2020年10月30日 |
总计 | - | - | 103354.7万元 | 367.48% | - | - |
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目前本公司无法预计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情况。原告/申请
人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及金额 | 判决或仲裁结果 | 临时报告披露时间 |
本公司 | 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 | 追偿权纠纷 | 59,783,000.0 | 撤诉 | 2020年8月28日 |
本公司 | 丽港稀土和全部反担保人 | 追偿权纠纷 | 41,106,000.0 | 撤诉 | 2020年8月28日 |
总计 | - | - | 100,889,000.0 | - | - |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未经内部审议程序而实施的担保事项
□是 √否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江苏科技 | 否 | 17,000,000 | 14,500,000 | 14,500,000 | 2019年7月25日 | 2022年7月17日 | 保证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江苏新材料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2019年6月28日 | 2022年7月17日 | 保证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银基新材料 | 否 | 76,000,000 | 76,000,000 | 76,000,0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20年11月13日 | 保证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银基新材料 | 否 | 32,000,000 | 32,000,000 | 32,000,000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1月20日 | 保证 | 连带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总计 | - | 130,000,000 | 127,500,000 | 127,500,000 | - | - | -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130,000,000 | 127,500,000 |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0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130,000,000 | 127,5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0 | 0 |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单位:元
无
事项类
型
事项类型 | 协议签署时间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交易对方 | 交易/投资/合并标的 | 交易/投资/合并对价 | 对价金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资产置换 | 2020/3/12 | 2020/3/13 | 上海丽湾 | 本公司持有镁兴贸易100%股权/上海丽湾持有兴宸置业37%股权 | 股权 | 镁兴贸易100%股权/兴宸置业37%股权 | 否 | 否 |
事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六)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公司与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将持有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兴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37%股权进行置换。截止目前,镁兴贸易100%股权工商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海丽湾应将其持有江西兴宸37%股权在2020年04月10日过户至公司,但因其出现工商限制转让的情形,暂时无法过户,江西兴宸控股股东上海丽湾股东决定将上海丽湾41%股权作为抵押担保物过户至公司名下。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公司和上海丽湾将根据《资产置换协议》进行股权交割。
资产名称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 流动资产 | 冻结 | 67,127,830.70 | 2.18% | 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 |
存货 | 流动资产 | 抵押 | 513,578,854.36 | 16.69% | 因抵押受限 |
总计 | - | - | 580,706,685.06 | 18.87%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七) 失信情况
减少公司可支配的资金,影响存货的流动性。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正在积极努力解决该问题。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正在积极努力解决该问题。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154,827,211 | 100.00% | 0 | 1,154,827,211 | 100.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份 | 董事、监事、高管 | |||||
核心员工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800 | 0.00% | 0 | 4,800 | 0.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董事、监事、高管 | 4,800 | 0.00% | 0 | 4,800 | 0.00% | |
核心员工 | ||||||
总股本 | 1,154,832,011 | - | 0 | 1,154,832,011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7,745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454,052 | 0 | 98,454,052 | 8.53% | 0 | 98,454,052 | 98,454,052 | |
2 | 周仁瑀 | 22,409,019 | -4,981 | 22,404,038 | 1.94% | 0 | 22,404,038 | ||
3 | 吴太钿 | 798,200 | 9,194,081 | 9,992,281 | 0.87% | 0 | 9,992,281 | ||
4 | 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 | 8,745,976 | 0 | 8,745,976 | 0.76% | 0 | 8,745,976 | ||
5 | 肖立海 | 8,658,870 | 8,000 | 8,666,870 | 0.75% | 0 | 8,666,870 | ||
6 | 苗国东 | 5,083,100 | 1,207,080 | 6,290,180 | 0.54% | 0 | 6,290,180 | ||
7 | 李文熙 | 6,288,813 | 0 | 6,288,813 | 0.54% | 0 | 6,288,813 | ||
8 | 王珍 | 5,065,341 | 0 | 5,065,341 | 0.44% | 0 | 5,065,341 | ||
9 | 张丽芳 | 13,098,916 | -8,098,916 | 5,000,000 | 0.43% | 0 | 5,000,000 | ||
10 | 王明旦 | 2,899,600 | 1,881,300 | 4,780,900 | 0.41% | 0 | 4,780,900 | ||
合计 | 171,501,887 | 4,186,564 | 175,688,451 | 15.21% | 0 | 175,688,451 | 98,454,052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名称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远成,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059W,注册资本114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炜彬,国籍中国,曾任香港东方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广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炜彬,国籍中国,曾任香港东方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广纳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序号
序号 | 贷款方式 | 贷款提供方 | 贷款提供方类型 | 贷款规模 | 存续期间 | 利息率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1 | 抵押贷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银行 | 76,000,000.00 | 2017年11月22日 | 2018年11月14日 | 9.7875% |
2 | 抵押贷款 |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 | 银行 | 32,000,000.00 | 2020年6月23日 | 2021年1月21日 | 8.6130% |
3 | 抵押贷款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银行 | 7,000,000.00 | 2019年12月25日 | 2022年7月23日 | 8.0000% |
4 | 抵押贷款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银行 | 7,000,000.00 | 2019年12月27日 | 2022年7月23日 | 8.0000% |
5 | 抵押贷款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银行 | 8,0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2年7月23日 | 8.0000% |
6 | 抵押贷款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银行 | 8,000,000.00 | 2019年12月30日 | 2022年7月23日 | 8.0000% |
7 | 保证贷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 | 银行 | 5,000,000.00 | 2020年7月7日 | 2021年7月6日 | 5.8725% |
8 | 保证贷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 | 银行 | 5,000,000.00 | 2020年7月8日 | 2021年7月7日 | 5.8725% |
9 | 保证贷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 | 银行 | 4,500,000.00 | 2020年7月8日 | 2021年7月7日 | 5.8725% |
10 | 保证贷款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 | 银行 | 5,000,000.00 | 2020年7月6日 | 2021年7月5日 | 5.8725% |
11 | 抵押贷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 银行 | 48,800,000.00 | 2020年9月28日 | 2021年9月28日 | 7.5000% |
合计 | - | - | - | 206,300,000.00 | - | - | - |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黄炜彬 | 董事长 | 男 | 1990年10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邢春琪 | 董事 | 男 | 1969年10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尉文平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1970年2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黄源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1989年2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张海军 | 董事 | 男 | 1975年7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吴支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9年1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张华龙 | 监事 | 男 | 1964年6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姚志华 | 监事 | 男 | 1970年7月 | 2020年1月22日 | 2023年1月22日 |
陈宜新 | 副总经理 | 男 | 1976年10月 | 2020年4月28日 | 2023年1月22日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董事长黄炜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姓名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合计 | - | 0 | - | 0 | 0% | 0 | 0 |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9 | 5 | 3 | 11 |
生产人员 | 15 | 15 | 0 | |
销售人员 | 18 | 4 | 10 | 12 |
技术人员 | 29 | 3 | 14 | 18 |
财务人员 | 15 | 1 | 2 | 14 |
行政人员 | 41 | 4 | 24 | 21 |
员工总计 | 127 | 17 | 68 | 76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1 | 1 |
硕士 | 8 | 5 |
本科 | 51 | 39 |
专科 | 40 | 24 |
专科以下 | 27 | 7 |
员工总计 | 127 | 76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司治理意识,梳理公司制度,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治理的规范性法规要求不存在原则性差异。是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是是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是否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否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7 | 详见公司2020-001号、2020-006号、2020-008号、2020-015号、2020-022号、2020-024号、2020-027 号公告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
监事会 | 4 | 详见公司2020-007号、2020-016号、2020-025号、2020-028号公告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
股东大会 | 3 | 详见公司2020-005号、2020-011号、2020-021号公告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三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现行的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度的,基本符合相关部门对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制度的要求。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现行的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度的,基本符合相关部门对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法表示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亚会A审字(2020)1029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聚杰金融大厦20层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25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程汉涛 | 薛大龙 |
3年 | 3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3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65万元 |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1)第01610071号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烯碳新材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烯碳新材除房地产业务正常开展以外,包括大宗贸易在内的其他业务基本处于歇业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存在:(1)短期借款余额516,278,113.03元,其中385,978,113.03元已逾期;(2)应交税费余额54,199,100.82元;(3)其他应付款余额1,480,202,557.29元,包含应付利息余额486,688,422.64元,其中486,050,641.62元已逾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属于公司借款的本金合计58,317,588.50元已逾期;(4)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余额134,533,121.37元。以上负债将在2021年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
综上所述,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烯碳新材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中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二)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导致的相关事项
2020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由于烯碳新材与关联方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重大缺陷,存在无法被烯碳新材识别的关联方以及关联方交易。因此,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烯碳新材的全部关联方,我们无法合理保证烯碳新材的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以及这些交易可能对烯碳新材的报表存在重大影响。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投资金条销售款为480,238,320.00元。烯碳新材孙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锂电池云平台软件销售款为13,150,000.00元。针对上述款项,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和对应收入的真实性,以及对烯碳新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烯碳新材主要应收及预付款项合计17.36亿元,仅计提0.83亿元坏账准备,公司正在组织力量进行对账、清收,我们对可收回的金额难以准确预计,暂未考虑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烯碳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烯碳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烯碳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烯碳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烯碳新材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烯碳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0,413,340.51 | 102,264,636.7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0,000.00 | 1,048,627.76 | |
应收账款 | 497,606,758.16 | 523,530,186.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57,502,710.06 | 857,631,716.0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汉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薛大龙 | |
中国·北京 | 2021年 4月25日 |
其他应收款 | 297,863,127.38 | 85,232,296.5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03,144,223.94 | 1,352,232,251.0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679,525.99 | 21,758,160.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68,419,686.04 | 2,943,697,874.5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21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164,117.77 | 102,041,911.00 |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0.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4,250.03 | 334,480.7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84,470.81 | 9,885,562.1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46,006.43 | 17,725,718.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448,348.76 | 344,987,672.69 | |
资产总计 | 3,077,868,034.80 | 3,288,685,547.1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6,278,113.03 | 574,178,665.1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8,687,581.65 | 125,064,748.53 | |
预收款项 | 660,872,197.99 | ||
合同负债 | 525,331,073.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6,316.27 | 2,138,324.62 | |
应交税费 | 54,199,100.82 | 74,318,146.77 | |
其他应付款 | 1,480,202,557.29 | 1,265,217,389.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486,688,422.64 | 400,946,575.76 | |
应付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56,254,742.55 | 2,701,789,472.9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4,533,121.37 | 119,387,155.5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25,704.94 | 5,825,704.9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0,358,826.31 | 125,212,860.51 | |
负债合计 | 2,796,613,568.86 | 2,827,002,333.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1,154,832,011.00 | 1,154,832,01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4,363,583.69 | 64,363,583.6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528,8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6,131,245.94 | 116,131,245.9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27,535,630.78 | -921,118,032.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7,791,209.85 | 484,737,608.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536,743.91 | -23,054,394.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1,254,465.94 | 461,683,213.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77,868,034.80 | 3,288,685,547.19 |
法定代表人:黄炜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8,885.74 | 182,227.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3,518,720.00 | 213,518,72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220,544,668.26 | 1,128,868,637.9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3,887.50 | 199,093.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39,505.93 | 9,139,505.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3,325,667.43 | 1,351,908,184.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31,605,943.65 | 1,046,605,943.6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59,827.69 | 326,516.4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203.80 | 96,232.9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1,949,975.14 | 1,047,028,693.04 | |
资产总计 | 2,275,275,642.57 | 2,398,936,877.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28,800,000.00 | 444,2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10,000.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152.34 | 402,147.73 | |
应交税费 | 79,455,682.82 | 79,639,562.37 | |
其他应付款 | 1,306,652,066.78 | 1,285,936,748.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486,175,808.30 | 400,603,240.39 | |
应付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
合同负债 | 10,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5,056,901.94 | 1,810,188,458.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4,533,121.37 | 119,387,155.5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533,121.37 | 119,387,155.57 | |
负债合计 | 1,949,590,023.31 | 1,929,575,613.9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54,832,011.00 | 1,154,832,01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317,940.76 | 33,317,940.7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6,131,245.94 | 116,131,245.9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78,595,578.44 | -834,919,934.2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5,685,619.26 | 469,361,263.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75,275,642.57 | 2,398,936,877.42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252,525,768.12 | 102,087,422.68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2,525,768.12 | 102,087,422.6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8,014,742.50 | 296,417,127.0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5,161,714.08 | 89,263,615.4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279,239.00 | 900,781.13 | |
销售费用 | 10,724,963.02 | 15,691,913.03 | |
管理费用 | 36,806,717.88 | 50,053,933.84 | |
研发费用 | 148,013.48 | 1,101,369.94 | |
财务费用 | 105,894,095.04 | 139,405,513.6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6,122,072.20 | 150,524,855.21 | |
利息收入 | 280,551.87 | 11,205,740.71 | |
加:其他收益 | 212,014.35 | 6,565,097.5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542,127.66 | -38,948,662.4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269,776.45 | -10,706,283.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2,657.1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505.85 | -45,666.4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783,771.81 | -237,465,219.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9,083.12 | 4,607,597.48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816,845.27 | 82,531,544.5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291,533.96 | -315,389,166.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608,413.87 | -5,856,695.8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899,947.83 | -309,532,470.79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899,947.83 | -309,532,470.7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2,349.17 | -4,391,405.65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417,598.66 | -305,141,065.1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9,899,947.83 | -309,532,470.7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417,598.66 | -305,141,065.1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82,349.17 | -4,391,405.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6 |
法定代表人:黄炜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2,365.66 | 15,589.48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434,828.69 | 10,619,403.6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5,627,281.01 | 129,381,675.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95,624,101.07 | 138,277,096.81 | |
利息收入 | 369.96 | 8,898,406.01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22,721.2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404,123.79 | -132,200,603.8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1,478,599.15 | -276,739,993.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951.45 | 340,715.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32,243,996.52 | 18,240,325.3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675,644.22 | -294,639,604.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675,644.22 | -294,639,604.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675,644.22 | -294,639,604.0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3,675,644.22 | -294,639,604.0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478,429.68 | 436,322,530.0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73,131.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657,949.95 | 331,608,727.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1,136,379.63 | 769,704,389.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859,300.37 | 190,769,331.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183,000.44 | 24,090,193.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661,466.58 | 49,527,780.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161,128.17 | 160,433,665.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864,895.56 | 424,820,971.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1,484.07 | 344,883,418.1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33.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 | 2,7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033.16 | 2,902,7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6,701.06 | 65,56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6,701.06 | 65,56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667.90 | 2,837,19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500,000.00 | 84,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34,68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00,000.00 | 118,68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7,854,552.16 | 255,199,090.0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925,090.19 | 150,524,855.2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2,853,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779,642.35 | 408,576,945.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79,642.35 | -289,896,945.2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621,826.18 | 57,823,662.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907,335.99 | 44,083,673.0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85,509.81 | 101,907,335.99 |
法定代表人:黄炜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762,309.99 | 237,337,190.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762,309.99 | 237,337,190.6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61,433.70 | 5,385,823.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3.29 | 4,403,858.6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372,827.18 | 47,810,382.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034,374.17 | 57,600,064.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27,935.82 | 179,737,126.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32.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417,275.2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2.40 | 29,417,275.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2.40 | -29,417,275.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854,000.00 | 192,199,090.0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975,145.16 | 20,796,279.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829,145.16 | 214,720,369.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29,145.16 | -150,220,369.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341.74 | 99,481.0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227.48 | 82,746.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885.74 | 182,227.48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70,528,800.00 | 116,131,245.94 | -921,118,032.12 | -23,054,394.74 | 461,683,213.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70,528,800.00 | 116,131,245.94 | -921,118,032.12 | -23,054,394.74 | 461,683,213.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528,800.00 | -106,417,598.66 | -3,482,349.17 | -180,428,747.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417,598.66 | -3,482,349.17 | -109,899,947.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0,528,800.00 | -70,528,8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70,528,800.00 | -70,528,8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116,131,245.94 | -1,027,535,630.78 | -26,536,743.91 | 281,254,465.94 |
项目 | 2019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70,528,800.00 | 116,131,245.94 | -615,976,966.98 | -18,662,989.09 | 771,215,684.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70,528,800.00 | 116,131,245.94 | -615,976,966.98 | -18,662,989.09 | 771,215,684.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5,141,065.14 | -4,391,405.65 | -309,532,470.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5,141,065.14 | -4,391,405.65 | -309,532,470.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64,363,583.69 | 70,528,800.00 | 116,131,245.94 | -921,118,032.12 | -23,054,394.74 | 461,683,213.77 |
法定代表人:黄炜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834,919,934.22 | 469,361,263.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834,919,934.22 | 469,361,263.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675,644.22 | -143,675,644.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3,675,644.22 | -143,675,644.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978,595,578.44 | 325,685,619.26 |
项目 | 2019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540,280,330.17 | 764,000,867.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540,280,330.17 | 764,000,867.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4,639,604.05 | -294,639,604.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4,639,604.05 | -294,639,604.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154,832,011.00 | 33,317,940.76 | 116,131,245.94 | -834,919,934.22 | 469,361,263.48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股票代码:000511。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8]237号)。2018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18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转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股票代码改为“400070”,股票简称为“烯碳3”。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2007,注册资本:115483.2011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炜彬,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400070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1年4月25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
月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持续经营
烯碳新材除房地产业务正常开展以外,包括大宗贸易在内的其他业务基本处于歇业状态。截至2020年
月
日止,烯碳新材短期借款余额516,278,113.03元,其中385,978,113.03元已逾期;应交税费余额54,199,100.82元;其他应付款余额1,480,202,557.29元,包含应付利息余额486,688,422.64元,其中486,050,641.62
元已逾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属于公司借款的本金合计58,317,588.50
元已逾期;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余额134,533,121.37元。以上负债将在2021年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
烯碳新材主要应收及预付款项合计
17.36
亿元,仅计提
0.83
亿元坏账准备,能否如期催收解决,很可能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
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改善措施如下:
(
)盘活房地产业务
公司将充分利用房地产业务的优势和沈阳区域市场逐渐向好的有利环境,盘活和深耕现有沈阳地块,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有计划地进行开发。
(
)对无实际业务的子公司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产,有计划地关、停、并、转,以节省公司资金消耗。组织力量,积极催收应收款项,回笼资金,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
(
)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与汇报,取得税务部门的支持,延缓交纳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
)积极协调逾期借款相关的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并取得对方谅解,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采取借新还旧、展期、要素调整等金融手段使逾期借款转为正常或及时归还逾期借款。
(
)在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危急情况下,寻求公司控股股东的必要的资金支持。
本公司认为随着公司采取的后续改善措施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
三、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关联方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应收票据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东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在途结算资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帐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超过 100.00万元(含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A.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B.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0.5% |
1-2年 | 1% | 1% |
2-3年 | 5% | 5% |
3-4年 | 10% | 10% |
4-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对预付款项、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如果有减值迹象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2、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3、持有代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2017年和2018年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 | 2.38-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 | 6.33-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无形资产类别 | 估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10年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20、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
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3年)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17“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7、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
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
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或者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采用净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1、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2、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19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合同负债 | 660,872,197.99 | 10,000.00 |
预收款项 | -660,872,197.99 | -10,000.00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A.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B.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提示:如果不是全部采用,还应披露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租赁合同的性质),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⑤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公司本报告期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注1)、6%、9%(注1)、13% |
营业税 | 营业额 | 5%(注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注3)、20%(注4)、25%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 超率累进税率(注5)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70%,出租房产按出租收入 | 自用房产1.2%,出租房产12% |
注1: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在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按照简易办法适用增值税5%税率。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调整自 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注2:营业税税率5%为银基置业“营改增”之前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房屋租赁适用税率。房地产销售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适用5%征收率。
注3:2011年4月18日,银基置业经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核定银基置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销售非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核定预缴应税所得率15%。注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注5:土地增值税:银基置业依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由2013年10月1日起住宅按2%预征,非住宅按4%预征,当全部工程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第19条规定,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自2016年3月25日试行。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无。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库存现金 | 40,208.06 | 26,121.22 |
银行存款 | 90,367,486.61 | 102,232,869.64 |
其他货币资金 | 5,645.84 | 5,645.84 |
合 计 | 90,413,340.51 | 102,264,636.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67,127,830.70元。
2、 应收票据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000.00 | 1,048,627.76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 计 | 210,000.00 | 1,048,627.76 |
3、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536,293,128.72 | 38,686,370.56 | 497,606,758.16 | 538,765,268.45 | 15,235,082.13 | 523,530,186.32 |
合计 | 536,293,128.72 | 38,686,370.56 | 497,606,758.16 | 538,765,268.45 | 15,235,082.13 | 523,530,186.32 |
续表:
类 别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6,093,128.72 | 99.96 | 38,486,370.56 | 7.18 | 497,606,758.16 |
其中:账龄组合 | 536,093,128.72 | 99.96 | 38,486,370.56 | 7.18 | 497,606,758.1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4 | 200,000.00 | 100.00 | -- |
合 计 | 536,293,128.72 | 100.00 | 38,686,370.56 | 7.21 | 497,606,758.16 |
续表: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8,565,268.45 | 99.96 | 15,035,082.13 | 2.79 | 523,530,186.32 |
其中:账龄组合 | 538,565,268.45 | 99.96 | 15,035,082.13 | 2.79 | 523,530,186.3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4 | 200,000.00 | 100.00 | -- |
合 计 | 538,765,268.45 | 100.00 | 15,235,082.13 | 2.83 | 523,530,186.32 |
(2)坏账准备
2020年1月1日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0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4,474.00 | 0.50 | 22.37 |
1-2年 | 6,281,632.00 | 1.00 | 62,816.32 |
2-3年 | 331,418,321.22 | 5.00 | 16,570,916.06 |
3-4年 | 195,599,762.36 | 10.00 | 19,559,976.24 |
4-5年 | 992,599.15 | 50.00 | 496,299.58 |
5年以上 | 1,796,339.99 | 100.00 | 1,796,339.99 |
合计 | 536,093,128.72 | -- | 38,486,370.56 |
(续)2019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8,539,714.53 | 0.50 | 42,698.57 |
1-2年 | 331,596,852.42 | 1.00 | 3,315,968.52 |
2-3年 | 195,639,762.36 | 5.00 | 9,781,988.12 |
3-4年 | 992,599.15 | 10.00 | 99,259.92 |
4-5年 | 2,346.00 | 50.00 | 1,173.00 |
5年以上 | 1,993,993.99 | 100.00 | 1,793,993.99 |
合计 | 538,565,268.45 | -- | 15,035,082.13 |
②坏账准备
项 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转回 | 转销 | ||||
金额 | 15,235,082.13 | 23,451,288.43 | -- | -- | 38,686,370.56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520,312,982.3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7.0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4,713,197.24元。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金 额 | 账 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全城热恋珠宝文化有限公司 | 否 | 306,208,720.00 | 2-3年 | 57.10 | 15,310,436.00 |
174,559,600.00 | 3-4年 | 32.55 | 17,080,960.00 | ||
中商神州(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否 | 21,532,000.00 | 2-3年 | 4.01 | 1,076,600.00 |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否 | 7,934,162.36 | 3-4年 | 1.48 | 793,416.24 |
山西东闳盛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6,178,500.00 | 1-2年 | 1.15 | 61,785.00 |
精研卓越(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3,900,000.00 | 3-4年 | 0.73 | 390,000.00 |
合计 | -- | 520,312,982.36 | -- | 97.02 | 34,713,197.24 |
4、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2020.12.31 | 2019.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97.17 | 0.00 | 1,078,267.83 | 0.13 |
1-2年 | 945,764.70 | 0.11 | 793,185,849.04 | 92.49 |
2-3年 | 793,185,849.04 | 92.50 | 63,253,491.15 | 7.38 |
3-4年 | 63,253,491.15 | 7.38 | - | - |
4-5年 | - | 0.00 | - | - |
5年以上 | 114,108.00 | 0.01 | 114,108.00 | 0.01 |
合计 | 857,502,710.06 | 100.00 | 857,631,716.02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情况:
项目 | 是否为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所占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中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 否 | 211,058,646.39 | 2-3年 | 24.61 | 在信用期 |
61,481,353.61 | 3-4年 | 7.17 | |||
中润美嘉(大连)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199,996,134.09 | 2-3年 | 23.32 | 货未到 |
中能(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195,966,283.96 | 2-3年 | 22.85 | 货未到 |
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否 | 155,578,400.00 | 2-3年 | 18.14 | 在信用期 |
1,676,965.52 | 3-4年 | 0.20 | |||
中青进出口(天津)有限公司 | 否 | 27,838,000.00 | 2-3年 | 3.25 | 在信用期 |
合计 | 853,595,783.57 | -- | 99.54 |
5、其他应收款
分 类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97,863,127.38 | 85,232,296.54 |
合 计 | 297,863,127.38 | 85,232,296.54 |
(1)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
类 别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3,290,763.52 | 6.80 | 21,679,297.00 | 93.08 | 1,611,466.52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3,912,761.24 | 91.61 | 19,384,690.49 | 6.18 | 294,528,070.75 |
其中:账龄组合 | 313,912,761.24 | 91.61 | 19,384,690.49 | 6.18 | 294,528,070.7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61,569.65 | 1.59 | 3,737,979.54 | 68.44 | 1,723,590.11 |
合 计 | 342,665,094.41 | 100.00 | 44,801,967.03 | 13.07 | 297,863,127.38 |
续表: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679,297.00 | 19.14 | 16,679,297.00 | 76.94 | 5,000,000.00 |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7,536,319.13 | 77.30 | 8,272,032.54 | 9.45 | 79,264,286.59 |
其中:账龄组合 | 87,536,319.13 | 77.30 | 8,272,032.54 | 9.45 | 79,264,286.5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028,242.75 | 3.56 | 3,060,232.80 | 75.97 | 968,009.95 |
合 计 | 113,243,858.88 | 100.00 | 28,011,562.34 | 24.74 | 85,232,296.54 |
(2)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周茜 | 1,045,000.00 | 1,045,000.00 | 100.00 |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未果 |
黄炜彬 | 1,611,466.52 | -- | -- | 关联方 |
合计 | 23,290,763.52 | 21,679,297.00 | -- |
(续)
客户名称 | 2019.12.31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 关联方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周茜 | 1,045,000.00 | 1,045,000.00 | 100.00 |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未果 |
合计 | 21,679,297.00 | 16,679,297.00 |
(3)坏账准备
①2020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28,905,732.94 | 0.50 | 1,144,528.66 |
1-2年 | 43,262,410.24 | 1.00 | 432,624.10 |
2-3年 | 4,384,662.14 | 5.00 | 219,233.11 |
3-4年 | 9,477,196.05 | 10.00 | 947,719.61 |
4-5年 | 22,484,349.71 | 50.00 | 11,242,174.86 |
5年以上 | 5,398,410.16 | 100.00 | 5,398,410.16 |
合 计 | 313,912,761.24 | 19,384,690.49 |
(续)2019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45,061,258.89 | 0.50 | 225,306.29 |
1-2年 | 4,408,563.14 | 1.00 | 44,085.63 |
2-3年 | 9,557,837.23 | 5.00 | 477,891.86 |
3-4年 | 22,839,349.71 | 10.00 | 2,283,934.97 |
4-5年 | 856,992.76 | 50.00 | 428,496.38 |
5年以上 | 4,812,317.40 | 100.00 | 4,812,317.40 |
合 计 | 87,536,319.13 | 8,272,032.54 |
(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157,208.54 | 157,208.54 | 100.00 | 因法定代表人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 |
李成洋 | 714,861.00 | 714,861.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6,910.00 | 96,91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40,000.00 | 540,000.00 | 100.00 |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非关联方 |
北京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8,987.00 | -- | -- | 押金 |
其他 | 1,929,603.11 | 545,000.00 | -- | 主要是员工备用金、押金、代缴社保等。 |
合计 | 5,461,569.65 | 3,737,979.54 |
(续)
客户名称 | 2019.12.31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157,208.54 | 157,208.54 | 100.00 | 因法定代表人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 |
李成洋 | 714,861.00 | 714,861.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6,910.00 | 96,91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40,000.00 | 540,000.00 | 100.00 |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关联方 |
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0 | 50.00 | 押金 |
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关联方 |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5,000.00 | 55.00 | 非关联方 |
其他 | 635,263.21 | 12,253.26 | -- | 主要是公司员工小额备用金等 |
合计 | 4,028,242.75 | 3,060,232.80 |
③坏账准备
项 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转回 | 转销 | ||||
金额 | 28,011,562.34 | 16,790,404.69 | -- | -- | 44,801,967.03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0.12.31 | 2019.12.31 |
往来款 | 25,416,343.30 | 12,122,862.15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 |
代偿款 | 27,502,308.12 | 27,502,308.12 |
资金占用费 | 4,200,000.00 | 4,200,000.00 |
备用金 | 3,539,729.43 | 3,645,776.00 |
保证金、押金 | 15,345,817.26 | 21,335,455.33 |
借款 | 48,490,242.66 | 42,357,724.04 |
其他 | 3,170,653.64 | 2,079,733.24 |
合计 | 342,665,094.41 | 113,243,858.88 |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所占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注1) | 否 | 借款 | 36,720,000.00 | 1-2年 | 11.70 | 367,200.00 |
2,900,000.00 | 2-3年 | 0.92 | 145,000.00 |
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注2) | 否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1年以内 | 68.49 | 1,075,000.00 |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代偿款 | 1,234,916.67 | 1-2年 | 0.39 | 12,349.17 |
1,239,161.11 | 2-3年 | 0.39 | 61,958.06 | |||
1,234,916.67 | 3-4年 | 0.39 | 123,491.67 | |||
20,159,016.67 | 4-5年 | 6.42 | 10,079,508.34 | |||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否 | 保证金 | 6,862,853.00 | 3-4年 | 2.19 | 686,285.30 |
456,609.00 | 4-5年 | 0.15 | 228,304.50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是 | 借款 | 200,000.00 | 4-5年 | 0.06 | 100,000.00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1.59 | 5,000,000.00 | |||
合计 | -- | 291,007,473.12 | 92.69 | 17,879,097.02 |
注1: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出借人)与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借款人)于2018年5月3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出借人共收回还款5,038.00万元,借款余额为3,962.00万元。注2:本公司应收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21,500万元,具体详情见本附注五、8、长期股权投资,附注十二、其他重大事项所述。
6、存货
项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开发成本 | 968,485,220.27 | -- | 968,485,220.27 |
开发产品 | 228,210,045.75 | 682,395.71 | 227,527,650.04 |
原材料 | 620,215.65 | -- | 620,215.65 |
库存商品 | 8,399,778.59 | 2,298,526.17 | 6,101,252.42 |
低值易耗品 | 101,978.29 | -- | 101,978.29 |
在产品 | 307,907.27 | -- | 307,907.27 |
合计 | 1,206,125,145.82 | 2,980,921.88 | 1,203,144,223.94 |
(续)
项目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开发成本 | 827,491,604.96 | -- | 827,491,604.96 |
开发产品 | 519,624,987.97 | 682,395.71 | 518,942,592.26 |
原材料 | 952,956.53 | -- | 952,956.53 |
库存商品 | 2,522,898.33 | 535,869.03 | 1,987,029.30 |
低值易耗品 | 261,886.32 | -- | 261,886.32 |
在产品 | 685,402.38 | -- | 685,402.38 |
项目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发出商品 | 1,910,779.31 | -- | 1,910,779.31 |
合计 | 1,353,450,515.80 | 1,218,264.74 | 1,352,232,251.06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2019.12.31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2020.12.31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产品 | 682,395.71 | -- | -- | -- | -- | 682,395.71 |
库存商品 | 535,869.03 | 1,762,657.14 | -- | -- | -- | 2,298,526.17 |
合 计 | 1,218,264.74 | 1,762,657.14 | -- | -- | -- | 2,980,921.88 |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预交个人所得税 | 2,475.46 | -- |
待抵增值税进项税 | 12,537,529.60 | 12,518,654.17 |
留抵房产税 | 9,139,505.93 | 9,139,505.9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 | |
预交印花税 | 15.00 | -- |
合 计 | 21,679,525.99 | 21,758,160.10 |
注:留抵房产税系2013年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算清缴,应退回房产税9,139,505.93元,公司缴清土地增值税前将申请税务局返还上述留抵房产税。
8、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19.12.31 | 本年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一、联营企业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215,000,000.00 | -- | -- | -- | -- | -- |
合 计 | 215,000,000.00 | -- | -- | -- | -- | --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0.12.31 | 减值准备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年末余额 | ||
一、联营企业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215,000,000.00 | -- | |||
合 计 | -- | -- | -215,000,000.00 | -- |
注:2020年3月,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与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湾置业)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将持有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镁兴)100%股权和丽湾置业持有的江西兴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宸置业)37%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海城镁兴100%股权,海城镁兴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三岩)40%股权;置入资产为丽湾置业持有的兴宸置业37%股权。本次资产置换的成交价格以交易双方置入、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21500万元人民币。
关于股权置换的进展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其他重大事项所述。
9、固定资产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固定资产 | 36,164,117.77 | 102,041,911.00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 计 | 36,164,117.77 | 102,041,911.00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60,000,000.00 | 49,504,581.34 | 7,770,678.91 | 3,944,689.89 | 121,219,950.14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5,936.83 | 5,936.83 |
(1)购置 | -- | -- | -- | 5,936.83 | 5,936.83 |
3、本年减少金额 | 60,000,000.00 | 78,999.40 | -- | 70,601.21 | 60,149,600.61 |
(1)处置 | -- | 78,999.40 | -- | 70,601.21 | 149,600.61 |
(2)转入在建工程 | 60,000,000.00 | -- | -- | -- | 60,000,000.00 |
4、年末余额 | -- | 49,425,581.94 | 7,770,678.91 | 3,880,025.51 | 61,076,286.36 |
二、累计折旧 |
1、年初余额 | -- | 10,842,426.81 | 6,489,274.74 | 1,846,337.59 | 19,178,039.14 |
2、本年增加金额 | 185,064.94 | 4,803,620.91 | 406,370.56 | 584,862.79 | 5,979,919.20 |
(1)计提 | 185,064.94 | 4,803,620.91 | 406,370.56 | 584,862.79 | 5,979,919.20 |
3、本年减少金额 | 185,064.94 | 21,976.48 | -- | 38,748.33 | 245,789.75 |
(1)处置 | -- | 21,976.48 | -- | 38,748.33 | 60,724.81 |
(2)转入在建工程 | 185,064.94 | -- | -- | -- | 185,064.94 |
4、年末余额 | -- | 15,624,071.24 | 6,895,645.30 | 2,392,452.05 | 24,912,168.59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年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 | 33,801,510.70 | 875,033.61 | 1,487,573.46 | 36,164,117.77 |
2、年初账面价值 | 60,000,000.00 | 38,662,154.53 | 1,281,404.17 | 2,098,352.30 | 102,041,911.00 |
注:截止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10、在建工程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 |
工程物资 | -- | -- |
合 计 | 60,569,503.72 | -- |
(1)在建工程明细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沈阳皇城改造酒店项目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 | -- | -- |
合计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 | -- | -- |
注: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三似伍酒店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对沈阳“皇城82号”酒店建筑一层、八至十二层的室内装修进行改造设计。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金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余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
沈阳皇城改造酒店项目 | -- | 60,569,503.72 | -- | -- | -- | 60,569,503.72 | -- |
合计 | -- | 60,569,503.72 | -- | -- | -- | 60,569,503.72 | -- |
11、无形资产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574,285.15 | 574,285.15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1)外购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年末余额 | 574,285.15 | 574,285.15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239,804.36 | 239,804.36 |
2、本年增加金额 | 50,230.76 | 50,230.76 |
(1)计提 | 50,230.76 | 50,230.76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年末余额 | 290,035.12 | 290,035.12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年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284,250.03 | 284,250.03 |
2、年初账面价值 | 334,480.79 | 334,480.79 |
12、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2020.12.31 |
装修费 | 9,885,562.18 | -- | 1,601,091.37 | -- | 8,284,470.81 |
合计 | 9,885,562.18 | -- | 1,601,091.37 | -- | 8,284,470.81 |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584,025.72 | 4,146,006.43 | 10,470,045.20 | 2,617,511.30 |
可弥补亏损 | -- | -- | 60,432,829.68 | 15,108,207.42 |
合计 | 16,584,025.72 | 4,146,006.43 | 70,902,874.88 | 17,725,718.72 |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 2020.12.31 | 2019.12.31 |
抵押借款 | 146,778,113.03 | 202,178,665.19 |
保证借款 | 369,500,000.00 | 372,000,000.00 |
合计 | 516,278,113.03 | 574,178,665.19 |
①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双方在2016年11月23日签订了编号为(2016)沈银短贷字第000009号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额度为7,800.00 万元,截止2017年11月17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同意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借款 7,600.00 万元予以展期。借款期限为361天,即2017.11.22-2018.11.14。展期固定利率为9.7875%。保证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5,978,113.03元。
②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于2020年6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借款用途为无还本续贷。本贷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在建工程及土地,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
至2021年1月21日。另由尉文平提供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32,000,000.00元。
③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121220000233,借款额度为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7.6-2021.7.5。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新能源电池(碳材料)。
涉及该借款合同,属于编号为SX121220001366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并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④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0000234,借款额度总计为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7.7-2021.7.6。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新能源电池。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0000235,借款额度总计为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7.8-2021.7.7。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新能源电池。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0000236,借款额度总计为
4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7.8-2021.7.7。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新能源电池。
涉及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均属于编号为SX121220001367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并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14,500,000.00元。
⑤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于2019年9月20日签订合同编号为SY221012020002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4,8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即2020.9.28-2021.9.28。保证
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期间:2020.8.20-2021.8.20。另外,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抵押物为房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48,800,000.00元。
⑥ 2019年12月11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3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1年,即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4日,年利率8.00%,分四次放款,分别为:第一次放款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25-2020.12.24;第二次放款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27-2020.12.24;第三次放款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30-2020.12.24;第四次放款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30-2020.12.24。以上借款用途:支付货款,本贷款由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7月23日。
⑦ 2015年,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润丰”)发放的借款40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润丰财富(借)2015-11-001字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5月4日,年利率为10%(展期后为20%)。2016年5月4日,银基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5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50,000,000.00元,由银基集团、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提供了担保。同时借款合同约定:“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融资或转让获得的款项优先偿还本借款;公司在取得借款5个月内未能利用上述土地进行有效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50,000,000.00元。
综上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上合计借款余额为516,278,113.03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85,978,113.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借出单位名称 | 借款年末金额 | 合同情况 | 备注 |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利率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35,978,113.03 | 2016.11.23 | 2018.11.19 | 年利率6.525% | 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50,000,000.00 | 2015/11/04 | 2016/05/04 | 10%(展期后为2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合计 | 385,978,113.03 |
1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情况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工程采购款 | 12,177,537.76 | 29,969,343.03 |
货款 | 18,418,558.31 | 18,099,773.82 |
违约金 | -- | 12,481,880.00 |
咨询费 | -- | 4,422,064.00 |
其他 | 91,485.58 | 91,687.68 |
购房款 | 48,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 计 | 78,687,581.65 | 125,064,748.53 |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 6,300,000.00 | 资金紧张 |
上海岐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5,130,000.00 | 三方债权债务冲抵 |
湖南三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22,540.16 | 资金紧张 |
厦门华丽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资金紧张 |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46,195.37 | 尚未结算完的工程项目款 |
合 计 | 65,398,735.53 |
1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销售车位款 | -- | 23,855,994.00 |
货款 | -- | 2,307,235.34 |
销售房款 | -- | 632,050,900.65 |
销售仓库 | -- | 2,548,068.00 |
租金 | -- | 110,000.00 |
合 计 | -- | 660,872,197.9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 | 2019.12.31 | 未支付的原因 |
吴蕙竹 | 11,505,923.00 | 未支付 |
邵永新 | 9,996,400.00 | 未支付 |
沈阳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 8,223,722.00 | 未支付 |
张蓝允 | 8,185,050.00 | 未支付 |
张炜林 | 7,850,000.00 | 未支付 |
合计 | 45,761,095.00 |
17、合同负债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合同负债 | 525,331,073.49 | -- |
合计 | 525,331,073.49 | -- |
(1)分类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销售车位款 | 23,224,374.00 | -- |
货款 | 2,579,065.84 | -- |
销售房款 | 492,257,633.65 | -- |
销售仓库 | 7,260,000.00 | -- |
租金 | 10,000.00 | -- |
合计 | 525,331,073.49 | -- |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一、短期薪酬 | 2,102,525.50 | 13,002,243.00 | 13,528,564.71 | 1,576,203.79 |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799.12 | 159,010.02 | 196,173.38 | -19,887.52 |
三、辞退福利 | -- | 907,136.04 | 907,136.04 | -- |
合 计 | 2,138,324.62 | 14,068,389.06 | 14,631,874.13 | 1,556,316.27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01,763.61 | 10,823,356.60 | 11,331,887.17 | 1,493,233.0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633,524.54 | 633,524.54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785.36 | 578,488.78 | 589,206.12 | 15,068.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554.87 | 552,858.68 | 561,965.92 | 14,447.63 |
工伤保险费 | 556.93 | 5,397.38 | 6,250.94 | -296.63 |
生育保险费 | 1,673.56 | 20,232.72 | 20,989.26 | 917.02 |
四、住房公积金 | 40,583.00 | 916,906.61 | 923,980.41 | 33,509.2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393.53 | 49,966.47 | 49,966.47 | 34,393.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 -- | -- | |
合计 | 2,102,525.50 | 13,002,243.00 | 13,528,564.71 | 1,576,203.7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123.55 | 137,172.20 | 190,175.40 | -18,879.65 |
2、失业保险费 | 1,675.57 | 3,314.54 | 5,997.98 | -1,007.8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 35,799.12 | 159,010.02 | 196,173.38 | -19,887.52 |
19、应交税费
税项 | 2020.12.31 | 2019.12.31 |
增值税 | -34,549,444.12 | -23,954,366.90 |
营业税 | 8,009,232.94 | 8,016,752.34 |
企业所得税 | 1,472,584.38 | 2,266,626.37 |
个人所得税 | 6,852,949.01 | 6,879,521.19 |
土地增值税 | 47,292,693.93 | 56,074,177.24 |
房产税 | 5,956,738.37 | 5,986,296.43 |
土地使用税 | 18,299.07 | 18,299.07 |
印花税 | 71,476.57 | 71,588.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8,537.92 | 213,768.16 |
教育费附加 | 457,760.96 | 430,002.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0,485.59 | -333,275.14 |
契税 | 18,648,757.38 | 18,648,757.38 |
合 计 | 54,199,100.82 | 74,318,146.77 |
20、其他应付款
分 类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应付利息 | 486,688,422.64 | 400,946,575.76 | |
应付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
其他应付款 | 992,805,474.52 | 863,562,153.92 | |
合 计 | 1,480,202,557.29 | 1,265,217,389.81 |
(1)应付利息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86,688,422.64 | 400,946,575.76 |
合 计 | 486,688,422.64 | 400,946,575.76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贷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30,749,999.99 | 资金紧张 |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 | 148,496,753.42 | 资金紧张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4,033,333.33 | 资金紧张 |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 2,770,554.88 | 资金紧张 |
合 计 | 486,050,641.62 |
(2)应付股利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普通股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合 计 | 708,660.13 | 708,660.13 |
(3)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往来款 | 217,712,824.40 | 224,554,505.61 |
服务费 | 2,460,162.84 | 4,424,162.84 |
借款 | 168,323,576.97 | 213,913,376.97 |
车位款 | 29,691,497.00 | 29,691,497.00 |
装修费 | 8,494.00 | 8,494.00 |
补偿款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代偿款 | 1,056,115.00 | 3,571,235.00 |
其他 | 877,081.97 | 959,540.44 |
订金 | 401,128,472.98 | 167,994,902.26 |
保证金 | 1,397,315.52 | 1,569,307.52 |
代缴社保 | 149,933.84 | -- |
和解金额 | -- | 46,875,132.28 |
合 计 | 992,805,474.52 | 863,562,153.92 |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0.12.31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 | 58,317,588.50 | 系企业借款,资金紧张 |
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170,000,000.00 | 土地情况未确定 |
合 计 | 228,317,588.50 |
21、预计负债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形成原因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 120,561,649.17 | 105,415,683.37 | 土地增值税滞纳金 |
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代偿款 |
违约金 | 4,914,572.20 | 4,914,572.20 | |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 4,056,900.00 | 4,056,900.00 | 代偿款 |
合 计 | 134,533,121.37 | 119,387,155.57 |
22、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收利息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
合 计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23、股本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股本 | 1,154,832,011.00 | -- | -- | 1,154,832,011.00 |
24、资本公积
项 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股本溢价 | 68,285,361.08 | -- | -- | 68,285,361.08 |
其他资本公积 | -3,921,777.39 | -- | -- | -3,921,777.39 |
合 计 | 64,363,583.69 | -- | -- | 64,363,583.69 |
25、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2019.12.31 | 本年发生金额 | 2020.12.31 |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528,800.00 | -- | 70,528,800.00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528,800.00 | -- | 70,528,800.00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0,528,800.00 | -- | 70,528,800.00 | -- | -- | -- | -- |
26、盈余公积
项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法定盈余公积 | 116,131,245.94 | -- | -- | 116,131,245.94 |
合 计 | 116,131,245.94 | -- | -- | 116,131,245.94 |
27、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1,118,032.12 | -615,976,966.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21,118,032.12 | -615,976,966.98 |
加:调整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417,598.66 | -305,141,065.14 |
调整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417,598.66 | -305,141,065.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调整前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 -- |
调整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 -- |
调整后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7,535,630.78 | -921,118,032.12 |
28、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2,333,704.31 | 175,161,714.08 | 101,635,071.71 | 88,911,566.08 |
其他业务 | 192,063.81 | -- | 452,350.97 | 352,049.40 |
合 计 | 252,525,768.12 | 175,161,714.08 | 102,087,422.68 | 89,263,615.48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行业分类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房地产开发 | 253,877,522.42 | 177,920,992.52 | 83,066,855.10 | 65,161,757.82 |
锂电池生产 | -1,543,818.11 | -2,759,278.44 | 18,331,942.01 | 23,749,791.24 |
其他业务 | 192,063.81 | -- | 688,625.57 | 352,066.42 |
合计 | 252,525,768.12 | 175,161,714.08 | 102,087,422.68 | 89,263,615.48 |
注:2020年度锂电子收入与成本均为负数,是因为2019年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锂电子动力蓄电池包系统于2020年发生退货形成。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房销售 | 253,877,522.42 | 177,920,992.52 | 83,066,855.10 | 65,161,757.82 |
锂电池包 | -1,543,818.11 | -2,759,278.44 | 18,331,942.01 | 23,749,791.24 |
其他 | 192,063.81 | -- | 688,625.57 | 352,066.42 |
合计 | 252,525,768.12 | 175,161,714.08 | 102,087,422.68 | 89,263,615.48 |
29、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税 | -7,519.40 | -79,897.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262.45 | 290,734.00 |
教育费附加 | 381,112.49 | 138,117.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8,358.88 | 83,056.85 |
印花税 | 296,202.00 | 456,981.00 |
房产税 | 336,281.45 | -5,035,024.24 |
土地使用税 | 2,029,443.05 | 2,530,668.32 |
土地增值税 | 5,086,318.08 | 2,505,885.63 |
车船使用税 | 9,780.00 | 10,260.00 |
合计 | 9,279,239.00 | 900,781.13 |
30、销售费用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职工薪酬 | 2,355,281.44 | 3,170,505.16 |
交通费 | 37,229.00 | 58,701.00 |
通讯费 | 179.25 | 3,150.79 |
招待费 | 25,519.52 | 29,246.00 |
差旅费 | 18,560.60 | 132,186.15 |
办公费 | 7,299.00 | 935,879.46 |
广告费 | 4,553,848.94 | 6,827,193.87 |
服务费 | 2,858,645.94 | 2,930,045.07 |
促销费 | 242,957.99 | 723,336.93 |
制作费 | 508,303.75 | 377,578.67 |
物业费 | -- | 884.48 |
修理费 | 6,157.52 | 134,676.36 |
运输费 | 13,462.83 | 142,220.46 |
其他 | 97,517.24 | 226,308.63 |
合 计 | 10,724,963.02 | 15,691,913.03 |
31、管理费用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办公及招待费 | 4,285,335.86 | 4,704,874.64 |
职工薪酬 | 10,230,904.55 | 14,770,235.58 |
水电、物业及租赁费 | 3,059,026.13 | 3,711,994.19 |
残疾人保障金 | 104,577.65 | 209,053.34 |
维修费 | 700.00 | 1,149.90 |
中介费 | 915,230.40 | 4,315,056.96 |
折旧与摊销 | 7,252,650.12 | 4,429,316.52 |
交通费 | 729,332.85 | 1,044,513.60 |
券商服务费 | -- | 472,532.98 |
咨询服务费 | 2,264,613.89 | 3,691,860.13 |
通讯费 | 104,970.61 | 120,071.83 |
差旅费 | 323,420.50 | 767,799.98 |
其他 | 7,535,955.32 | 11,815,474.19 |
合 计 | 36,806,717.88 | 50,053,933.84 |
32、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研发支出-费用化 | 148,013.48 | 1,101,369.94 |
合 计 | 148,013.48 | 1,101,369.94 |
33、财务费用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费用 | 106,122,072.20 | 150,524,855.21 |
减:利息收入 | 280,551.87 | 11,205,740.71 |
手续费支出 | 52,574.71 | 86,399.13 |
合 计 | 105,894,095.04 | 139,405,513.63 |
34、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12,014.35 | 6,565,097.58 | 212,014.35 |
合 计 | 212,014.35 | 6,565,097.58 | 212,014.35 |
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2020年度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 | 5,206.32 |
2019年稳岗补贴 | 1,488.64 |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 | 5,319.39 |
2020年工业经济会议政策资金 | 150,000.00 |
2019年高企培育奖励资金 | 50,000.00 |
合 计 | 212,014.35 |
(续)
项目 | 2019年度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 | 14,341.98 |
社保局发放2019年稳岗补贴 | 1,499.60 |
材料专项资金双创支撑 | 52,500.00 |
政府奖励 | 2,531,000.00 |
双创支撑平台专项资金-17年所得税返还 | 1,071,000.00 |
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 10,000.00 |
免增值税 | 2,884,756.00 |
合 计 | 6,565,097.58 |
35、投资收益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30,145,496.66 |
处置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投资收益 | 70,528,800.00 | -- |
其他 | -986,672.34 | -8,803,165.83 |
合 计 | 69,542,127.66 | -38,948,662.49 |
36、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坏账损失 | -40,269,776.45 | 30,725,930.92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2,076,923.07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39,355,291.69 |
合 计 | -40,269,776.45 | -10,706,283.84 |
37、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存货减值准备 | -1,762,657.14 | -- |
合 计 | -1,762,657.14 | -- |
38、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16,505.85 | -45,666.47 | -16,505.85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 计 | -16,505.85 | -45,666.47 | -16,505.85 |
39、营业外收入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违约金 | -- | 17,746.92 | -- | 17,746.92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 | 150,000.00 | -- | 150,000.00 |
债务免除 | -- | 3,901,334.93 | -- | 3,901,334.93 |
其他 | 309,083.12 | 538,515.63 | 309,083.12 | 538,515.63 |
合 计 | 309,083.12 | 4,607,597.48 | 309,083.12 | 4,607,597.48 |
40、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滞纳金 | 15,167,311.57 | 17,709,330.39 | 15,167,311.57 | 17,709,330.39 |
补偿及赔偿款 | 17,240,202.50 | 398,234.70 | 17,240,202.50 | 398,234.70 |
违约金 | 1,190,423.52 | 2,784,804.00 | 1,190,423.52 | 2,784,804.00 |
罚款支出 | 54,000.00 | 2,260.00 | 54,000.00 | 2,260.00 |
诉讼费 | -- | 338,612.30 | -- | 338,612.30 |
重组损失 | -- | 61,003,300.00 | -- | 61,003,300.00 |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 -- | 295,000.00 | -- | 295,000.00 |
其他 | 164,907.68 | 3.13 | 164,907.68 | 3.13 |
合 计 | 33,816,845.27 | 82,531,544.52 | 33,816,845.27 | 82,531,544.52 |
41、所得税费用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028,701.58 | 249,610.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579,712.29 | -6,106,306.35 |
合 计 | 18,608,413.87 | -5,856,695.84 |
42、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收入 | 280,551.87 | 238,631.17 |
政府补助 | 212,014.35 | 6,565,097.58 |
往来款 | 165,165,383.73 | 324,244,849.68 |
其他利得 | -- | 560,148.85 |
合计 | 165,657,949.95 | 331,608,727.2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往来款 | 93,299,892.27 | 136,391,966.44 |
冻结资金 | 67,127,830.70 | 357,300.71 |
付现费用 | 6,733,405.20 | 23,684,398.24 |
合计 | 167,161,128.17 | 160,433,665.39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回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借款 | -- | 2,900,000.00 |
合计 | -- | 2,900,000.00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收到沈阳中蓝长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借款 | 4,000,000.00 | -- |
收到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拆借借款 | -- | 500,000.00 |
收到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 -- | 34,000,000.00 |
收到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的拆借款 | -- | 18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 | 34,680,000.00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支付沈阳中蓝长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借款 | 4,000,000.00 | -- |
支付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拆借款 | -- | 1,725,000.00 |
支付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的拆借款 | -- | 1,128,000.00 |
合计 | 4,000,000.00 | 2,853,000.00 |
4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补充资料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9,899,947.83 | -309,532,470.79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40,269,776.45 | 10,706,283.84 |
资产减值损失 | 1,762,657.14 | -- |
固定资产折旧 | 5,979,919.20 | 6,005,444.22 |
油气资产折耗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230.76 | 52,423.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01,091.37 | 1,694,493.08 |
资产处置损失 | 16,505.85 | -45,666.4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 -- |
财务费用 | 106,122,072.20 | 150,524,855.21 |
投资损失 | -69,542,127.66 | 38,948,662.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79,712.29 | -6,106,306.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 | 150,850,684.26 | -57,358,357.0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11,009,545.41 | 106,915,587.7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45,381,713.85 | 403,435,769.50 |
其他 | -67,127,830.70 | -357,300.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1,484.07 | 344,883,418.1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23,285,509.81 | 101,907,335.99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101,907,335.99 | 44,083,673.07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621,826.18 | 57,823,662.9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现金 | 23,285,509.81 | 101,907,335.99 |
其中:库存现金 | 40,208.06 | 26,121.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239,655.91 | 101,875,568.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645.84 | 5,645.8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85,509.81 | 101,907,335.9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4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0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 67,127,830.70 | 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 |
存货 | 513,578,854.36 | 因抵押受限 |
合 计 | 580,706,685.06 |
4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 类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税返还 | 5,206.32 | 其他收益 | 5,206.32 |
2019年稳岗补贴 | 1,488.64 | 其他收益 | 1,488.64 |
种 类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 | 5,319.39 | 其他收益 | 5,319.39 |
2020年工业经济会议政策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19年高企培育奖励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个税返还 | 5,206.32 | 其他收益 | 5,206.32 |
合 计 | 212,014.35 | 212,014.35 |
(2)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无。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根据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失去了对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故2020年度较上年减少1户合并主体。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销售 | -- | 100% | 投资设立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新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 1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贵金属贸易等 | -- | 100% | 投资设立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连云港 |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转让等 | 80% | 20% | 投资设立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连云港 |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 90% | 10% | 投资设立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信息咨询 | 100% | -- | 投资设立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盘锦 | 盘锦 | 动力电池、石墨烯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 51% | -- | 投资设立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先进碳材料、石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等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 | 常州 |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 -- | 90% | 投资设立 |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 -- | 100% | 投资设立 |
四川蜀溢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遂宁 | 遂宁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 100% | 投资设立 |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2020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2020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2020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2,470,345.29 | -- | -31,116,723.61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1,012,003.88 | -- | 4,579,979.70 |
合计 | -3,482,349.17 | -- | -26,536,743.91 |
(续)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2019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2019年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2019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3,753,337.39 | -- | -21,128,213.89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638,068.26 | -- | -1,926,137.08 |
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 -43.77 | |
合计 | -4,391,405.65 | -- | -23,054,394.74 |
(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2020.12.31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848,705.67 | 21,411,237.64 | 32,259,943.31 | 16,352,742.15 | -- | 16,352,742.15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892,664.33 | 22,388,419.63 | 88,281,083.96 | 42,481,286.91 | -- | 42,481,286.91 |
(续)
子公司名称 | 2019.12.31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612,245.60 | 24,688,113.23 | 37,300,358.83 | 16,351,636.67 | -- | 16,351,636.67 |
子公司名称 | 2019.12.31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233,759.78 | 31,595,091.69 | 96,828,851.47 | 42,422,914.67 | -- | 42,422,914.67 |
(续)
子公司名称 | 2020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5,041,521.00 | -5,041,521.00 | -882.79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43,818.11 | -10,120,038.78 | -10,120,038.78 | -1,587,709.58 |
(续)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7,659,872.22 | -7,659,872.22 | 8,674,501.69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020,567.58 | -6,380,682.63 | -6,380,682.63 | -2,393,663.76 |
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562.29 | -562.29 | -562.29 |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 | 投资管理 | 11,470.00 | 9.39% | 9.39% |
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黄炜彬。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黄炜彬 | 董事长 |
邢春琪 | 董事 |
尉文平 | 总经理 |
黄源 | 董秘 |
张海军 | 董事 |
李寿兵 | 财务副总监 |
陈宜新 | 副总经理 |
吴支持 | 监事 |
姚志华 | 监事 |
张华龙 | 监事 |
刘成文 | 本公司母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 |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深圳市锐拓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持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 |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 |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 |
注:以上系以 2020 年 12月 31日为时点披露公司主要关联方。但在披露关联方交易时,是以业务发生时是否为本公司关联方进行确认。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600万 | 2018.11.19 | 2018.11.14 | 2020.11.13 | 否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万 | 2017.4.7 | 2017.4.6 | 2019.4.6 | 否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万 | 2017.4.6 | 2017.4.6 | 2019.4.6 | 否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万 | 2017.4.13 | 2017.4.13 | 2019.4.13 | 否 |
香港中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以及其持有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担保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万 | 2017.6.28 | 2017.6.28 | 2019.6.28 | 否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7600万 | 2017.4.14 | 2017.4.15 | 2019.4.14 | 是 |
2017.5.12 | 宁波杭州湾还清为止 | 是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 | 7500万 | 2019.9.25 | 2019.9.25 | 2021.9.25 | 否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00万 | 2021.1.21 | 2020.6.29 | 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0.7.17 | 2019.6.28 | 2022.7.17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1700万 | 2020.7.17 | 2019.7.25 | 2022.7.17 | 否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万 | 2020.12.24 | 2020.12.25 | 2022.12.25 | 否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200万 | 2021.1.21 | 2020.6.23 | 2021.1.21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5 | 2020.7.6 | 2021.7.5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6 | 2020.7.7 | 2021.7.6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7 | 2020.7.8 | 2021.7.7 | 否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450万 | 2021.7.7 | 2020.7.8 | 2021.7.7 | 否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880万 | 2021.9.28 | 2020.9.28 | 2021.9.28 | 否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4)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 | 餐饮消费 | 58,064.84 | 23,617.41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合计 | 58,064.84 | 23,617.41 |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会计科目 | 关联方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7,723.03 | 11,866.15 | 267,723.03 | 2,487.23 |
其他应收款 | 张小猛 | 1,962.00 | -- | 1,962.00 | -- |
其他应收款 | 黄源 | 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黄炜彬 | 1,611,466.52 | -- | 900,000.00 | -- |
合计 | 2,311,151.55 | 411,866.15 | 1,569,685.03 | 402,487.23 |
(2)应付项目
会计科目 | 关联方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付账款 |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12,481,880.00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5,329,844.31 | 212,141,025.52 |
其他应付款 |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712,980.09 | 12,712,980.09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 -- | 3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黄源 | 2,565.00 | 2,565.00 |
其他应付款 | 陈宜新 | 7,415.98 | |
其他应付款 | 张华龙 | 1,660.00 | |
其他应付款 | 姚志华 | -- | 26,552.75 |
合计 | 218,057,465.38 | 258,886,123.36 |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桥西《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已收到征地补偿款项1.9亿元,但在2015年、2018年、2019年分别退还13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1.70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由于此次拟被征收地块其中包含占地面积158,603.89平方米的地块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7,600万元贷款的抵押物,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沈河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签订征收协议前,公司解除该宗土地上的全部抵押,取得该宗土地完整权利。
2、或有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担保类型分为阶段性担保和全程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商品房按揭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民币15,000万元。
(十)诉讼事项
(1)孟兆川、刘海霞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孟兆川、刘海霞逾期交房违约金4,860.3元;②驳回原告孟兆川、刘海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2.00元,减半收取61.00元,由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2)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金厦分行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李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金厦支行贷款本金1,071,908.70元;②被告李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给付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金厦支行贷款本金1,071,908.70元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
③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④驳回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金厦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41.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李霞承担,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3)陈国辉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了(2019)辽0103民初14281号民事判决书。对方已撤诉,双方已签订补偿协议,逾期办证违约金已支付完毕。
(4)张学英、张丹丽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41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学英、张丹丽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40,401.83元;②驳回原告张学英、张丹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53.00元,由被告银基置业负担890.00元,原告张学英、张丹丽负担2,363.00元。
(5)李爽、杨正嘉与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66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李爽、杨正嘉违约金26,247.91元;
②驳回原告李爽、杨正嘉、被告银基置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54.00元,减半收取327.00元,有被告银基置业承担。
(6)孙晓明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8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3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孙晓明逾期办理房证违约金23,372.00元;②驳回原告孙晓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24.00元,被告银基置业负担415.00元,原告孙晓明负担8,009.00元。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39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孙晓明逾期办证违约金(从2017年4月7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止,以人民币623,429.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四十计算);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孙晓明逾期办证违约金(从2019年6月28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以人民币619,45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四十计算);③被告银基置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孙晓明面积差价款0.4元;④被告银基置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
600-11号1-10-2的该房屋产权证书所需要的相关手续;⑤驳回原告孙晓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61.00元,由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7日出具了(2021)辽01民终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撤销(2020)辽0103民初3932号民事判决;
②发回沈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7)易居置业代理(沈阳)有限公司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79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确认被告拖欠原告2019年3月-2020年4月份销售代理服务费2,009,439.00元;②被告于2020年6月25日前给付原告2019年3月-2019年5月期间的佣金692,753.00元;于2020年7月25日前给付原告2019年6月-2019年7月期间的佣金536,629.00元;于2020年8月25日前给付原告2019年9月-12月期间的佣金448,773.00元;于2020年9月25日前给付原告2020年1月-4月期间的佣金331,284.00元(扣除邀约款2,800.00元);③如被告逾期履行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履行所有给付义务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应付佣金总额10%的违约金;④被告履行本调解书第二项的第一期给付义务后,原告易居有义务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如原告不履行该义务,则被告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所有保全措施;⑤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38.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易居置业代理(沈阳)有限公司负担。
(8)北京润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与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月27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原告北京润丰财富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暂未开庭。
(9)肖扬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11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银基置业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肖扬支付违约金5万元;②原、被告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771.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肖扬负担。
(10)王秀丰与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157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秀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24.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王秀丰负担。一审结束,原告王秀丰上诉。
(11)沈阳引知程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2019)辽0103民初13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沈阳引知程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50.00元,由原告沈阳引知程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12)张春华、陈军、陈浩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出具了(2020)辽0103民初129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为原告张春华开具金额为610,276.00元的发票;②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4号3-1-1房产备案至原告张春华名下,费用依法承担;③原告陈军、陈浩放弃对被继承人陈宝新案涉房产的继承;④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4,950.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张春华负担2,475.00元,由被告银基烯碳负担2,475.00元。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8日已出具了(2019)辽01民初514号民事判决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了(2020)辽民终3号民事调解书。
(14)泰州亿之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出具了(2020)苏1283民初84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泰州亿之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38元,减半收取计319.00元,由原告泰州亿之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15)苏州埃特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了(2020)苏0591民初81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60,504.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16)常州市启友包装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了(2020)苏0412民初3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市启友包装有限公司货款88,630.00元。案件受理费己减半收取1,008.00元,保全费920.00元,合计1928.00元,由被告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17)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7日出具了(2020)苏0312财保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①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5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②查封申请人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用地一处[坐落位置:新区办事处驿城村长安路东;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铜山区不动产权第0006077号],期限为三年。
(18)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市耀锐达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出具了(2020)苏0312财保65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31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11×××83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00元,冻结截止2021年11月18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苏州科尼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了(2020)苏0412执保19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按原告苏州科尼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2)常州市多灵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了(2020)苏0412执3928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0,821.00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412民初2875号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2020年3月,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与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湾置业)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将持有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镁兴)100%股权,与丽湾置业持有的江西兴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兴宸)37%股权进行置换。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江西兴宸名下的资产权属存在受限情况,导致江西兴宸暂时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双方进行协商后决定《资产置换协议》继续有效,丽湾置业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前解决江西兴宸股权过户问题;同时,烯
碳新材将100%海城镁兴股权暂变更至沈阳中蓝长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个人股东张洋洋名下,由烯碳新材与丽湾置业共同监管;待江西兴宸问题解决后再过户至丽湾置业名下。至此,烯碳新材针对此笔交易,在置出海城镁兴股权后,在置入江西兴宸股权未过户至烯碳新材名下前,暂确认应收丽湾置业股权转让款21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附注五、8、长期股权投资所述。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213,518,720.00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213,518,720.00 |
合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213,518,720.00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213,518,720.00 |
续表:
类 别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518,720.00 | 99.91 | -- | 0.09 | 213,518,72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9 | 200,000.00 | -- |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0.09 | 213,518,720.00 |
续表: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518,720.00 | 99.91 | -- | 0.09 | 213,518,72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9 | 200,000.00 | -- |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0.09 | 213,518,720.00 |
(2)坏账准备
2020年1月1日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0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 | 0.50 | -- |
1-2年 | 1.00 | -- | |
2-3年 | 49,227,520.00 | 5.00 | -- |
3-4年 | 164,291,200.00 | 10.00 | -- |
4-5年 | - | 50.00 | -- |
5年以上 | 2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合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续)2019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 | 0.50 | -- |
1-2年 | 49,227,520.00 | 1.00 | -- |
2-3年 | 164,291,200.00 | 5.00 | -- |
3-4年 | - | 10.00 | -- |
4-5年 | - | 50.00 | -- |
5年以上 | 2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合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②坏账准备
项 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转回 | 转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0,000.00 | -- | -- | -- | 200,000.0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13,718,720.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00,000.00元。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账 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49,227,520.00 | 2-3年 | 23.03 | -- |
155,291,200.00 | 3-4年 | 72.66 | --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5,000,000.00 | 3-4年 | 2.34 |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4,000,000.00 | 3-4年 | 1.87 | -- |
杜杰 | 非关联方 | 200,000.00 | 5年以上 | 0.09 | 200,000.00 |
合计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
种 类 | 2020.12.31 | 2019.12.31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220,544,668.26 | 1,128,868,637.97 |
合 计 | 1,220,544,668.26 | 1,128,868,637.97 |
(1)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 | 1,235,874,349.82 | 15,329,681.56 | 1,220,544,668.26 | 1,134,794,195.74 | 5,925,557.77 | 1,128,868,637.97 |
款 | ||||||
合计 | 1,235,874,349.82 | 15,329,681.56 | 1,220,544,668.26 | 1,134,794,195.74 | 5,925,557.77 | 1,128,868,637.97 |
续表:
类 别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86,772,821.41 | 79.84 | 3,634,297.00 | 0.37 | 983,722,711.65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48,108,553.34 | 20.08 | 11,421,384.56 | 4.60 | 236,687,168.78 |
其中:账龄组合 | 248,108,553.34 | 20.08 | 11,421,384.56 | 4.60 | 236,687,168.7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92,975.07 | 0.08 | 274,000.00 | 27.59 | 134,787.83 |
合 计 | 1,235,874,349.82 | 100.00 | 15,329,681.56 | 1.24 | 1,220,544,668.26 |
续表:
类 别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05,861,441.47 | 97.45 | 3,634,297.00 | 0.33 | 1,102,227,144.47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7,968,026.09 | 2.46 | 2,117,260.77 | 7.57 | 25,850,765.32 |
其中:账龄组合 | 27,968,026.09 | 2.46 | 2,117,260.77 | 7.57 | 25,850,765.3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64,728.18 | 0.09 | 174,000.00 | 18.04 | 790,728.18 |
合 计 | 1,134,794,195.74 | 100.00 | 5,925,557.77 | 0.52 | 1,128,868,637.97 |
A.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749,633,436.8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7,569,267.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56,695,975.61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29,239,845.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合计 | 986,772,821.41 | 3,634,297.00 | 100.00 |
(续)
客户名称 | 2019.12.31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749,633,436.8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170,521,750.67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087,387.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沈阳银基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29,239,845.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744,725.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合计 | 1,105,861,441.47 | 3,634,297.00 | 100.00 |
B.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客户名称 | 2020.12.31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0 | 50.00 | 非关联方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3,287.24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王利群 | 1,934.00 | 不计提坏账 | ||
张小猛 | 1,962.00 | -- | 不计提坏账 | |
黄源 | 30,000.00 | -- | -- | 不计提坏账 |
预缴社保款 | 891.83 | -- | 不计提坏账 | |
合计 | 992,975.07 | 274,000.00 |
(续)
客户名称 | 2019.12.31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3,287.24 | --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关联公司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已离职,无法联系上。 |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 | 合并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
备用金 | 4,549.11 | -- | -- | 不计提坏账 |
预交社保款 | 891.83 | -- | 不计提坏账 | |
合计 | 964,728.18 | 174,000.00 |
(2)坏账准备
①2020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220,180,417.25 | 0.50 | 1,100,902.09 |
1-2年 | 5,291,441.64 | 1.00 | 52,914.42 |
2-3年 | 1,239,161.11 | 5.00 | 61,958.06 |
3-4年 | 1,236,016.67 | 10.00 | 123,601.67 |
4-5年 | 20,159,016.67 | 50.00 | 10,079,508.34 |
5年以上 | 2,500.00 | 100.00 | 2,500.00 |
合计 | 248,108,553.34 | -- | 11,421,384.56 |
(续)2019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5,333,331.64 | 0.50 | 26,666.66 |
1-2年 | 1,239,161.11 | 1.00 | 12,391.61 |
2-3年 | 1,236,016.67 | 5.00 | 61,800.83 |
3-4年 | 20,159,016.67 | 10.00 | 2,015,901.67 |
4-5年 | - | 50.00 | - |
5年以上 | 500.00 | 100.00 | 500.00 |
合计 | 27,968,026.09 | -- | 2,117,260.77 |
②坏账准备
项 目 | 2019.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0.12.31 | |
转回 | 转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25,557.77 | 9,404,123.79 | -- | -- | 15,329,681.56 |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0.12.31 | 2019.12.31 |
往来款 | 987,779,236.62 | 1,106,868,956.68 |
代偿款 | 27,502,308.12 | 27,502,308.12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 |
借款 | 5,374,000.00 | -- |
押金 | -- | 4,549.11 |
其他 | 218,805.08 | 418,381.83 |
合计 | 1,235,874,349.82 | 1,134,794,195.74 |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所占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285,023,989.59 | 1-2年 | 23.06 | -- |
199,191,834.20 | 3-4年 | 16.12 | -- | |||
265,417,613.01 | 4-5年 | 21.48 | -- | |||
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 | 否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1年以内 | 17.40 | 1,075,000.00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7,481,880.00 | 1年以内 | 0.61 | -- |
140,087,387.00 | 1-2年 | 11.34 | -- |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114,224.17 | 1年以内 | 0.01 | -- |
56,581,751.44 | 1-2年 | 4.58 | -- | |||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348,348.00 | 4-5年 | 0.03 | -- |
28,891,497.00 | 5年以上 | 2.34 | -- | |||
合计 | -- | 1,198,138,524.41 | 96.97 | 1,075,0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382,928.14 | - | 9,382,928.14 | 9,382,928.14 | - | 9,382,928.14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652,805,740.27 | - | 652,805,740.27 | 652,805,740.27 | - | 652,805,740.27 |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534,466,600.00 | 319,466,600.00 | 215,000,000.00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21,582,724.76 | 29,417,275.24 | 51,000,000.00 | 21,582,724.76 | 29,417,275.24 |
合计 | 865,188,668.41 | 33,582,724.76 | 831,605,943.65 | 1,399,655,268.41 | 353,049,324.76 | 1,046,605,943.65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19.12.31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0.12.31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382,928.14 | -- | -- | 9,382,928.14 | -- |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652,805,740.27 | -- | -- | 652,805,740.27 | -- | -- |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 215,000,000.00 | -- | 215,000,000.00 | -- | -- | -- |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000,000.00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0,000,000.00 |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 | --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417,275.24 | -- | -- | 29,417,275.24 | -- | -- |
合 计 | 1,046,605,943.65 | -- | 215,000,000.00 | 831,605,943.65 | -- | 12,000,000.00 |
(十四)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6,505.85 | -45,666.4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2,014.35 | 6,565,097.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034,365.51 | -77,923,947.0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36,229,874.01 | -71,404,515.93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12,862,745.00 | -14,479,879.48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3,367,129.01 | -56,924,636.45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16,510.04 | 287,241.9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3,350,618.97 | -57,211,878.38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68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81 | -0.12 | -0.12 |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