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年4月,公司就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题汇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尹田、叶林、杨贵鹏、刘燊、彭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1、该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系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情况进行的预计。
2、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