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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议献策。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其中9次第三届董事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反对次数)
李夏94500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对2020年度召开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并提供若干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2020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4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暨关联交

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任何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董事会会议届次发布意见
2020年3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关于选举罗瑞发先生为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 关于选举刘咏平先生为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20年7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伟龙金溢股权转让和债务重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14第三届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
第九次会议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沟通了解,本人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公司董事会决议得到了严格执行,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报告期内,本人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为10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2、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过合法合规的审议程序,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于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通过内控建设及内控管理的开展,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

5、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并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Szlx002@126.com

独立董事:李夏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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