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溢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执行有关规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需事先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所叙述的情况,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适当,遵循了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控制度的基本情况;现阶段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包括“三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比较完善,实践中也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减少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的执行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审计机构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成长阶段和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八、 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考核后拟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2、制定的绩效薪酬分配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董事会通过高管绩效薪酬分配方案。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君柱 向吉英 李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