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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报告、会计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64,3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49.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03.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55,448.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6,666.39
利息收入净额、理财收益净额B22,585.5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3,933.10
利息收入净额、理财收益净额C2672.97
项目结项及终止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C318,107.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0,599.49
利息收入净额、理财收益净额D2=B2+C23,258.47
项目结项及终止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D3=C318,107.4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00
差异G=E-F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8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撤销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7,955.01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金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10,152.45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448.48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33.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99.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3.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7%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8,680.9628,680.9612,132.4120,644.9471.982020年10月31日-312.3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027.6316,027.631,601.2112,126.4575.662020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5,698.015,698.01199.482,786.2248.9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运营资金5,041.885,041.885,041.88100.002017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 计-55,448.4855,448.4813,933.1040,599.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国家政策和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对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的规划发生了新的变化,营销网络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程度的延缓。 2. 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10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受年初疫情影响,研发中心广州万科云办公区装修进度滞后,致使项目未能按原拟定的时间完成建设和投入使用。 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受年初疫情影响,人员招聘、系统试车及验收等事项滞后,项目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未到达预计收益系受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施工用地地形复杂等影响,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未能按原定生产计划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 1. 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变更部分办事处的设立地点,其中兰州办事处变更为乌鲁
木齐办事处,南宁办事处变更为贵阳办事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2.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到广州,同意公司在变更后的实施地点购置办公楼用于满足建设研发中心的场地需求。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拟分别投资540万元、432万元在成都及杭州购买办公楼,投资420.41万元在厦门、沈阳等10座城市租赁办公楼,为满足成都分公司人才队伍壮大和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成都分公司亟需扩充办公场地,吸引优秀人才,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成都分公司原拟用于购置办公楼及装修的资金已不能满足当期的需求,故将取消在杭州购买及装修办公用房资金432万元,取消原计划的基本预备费271.33万元,将成都分公司的场地投入增加至1,243.33万元,增加后场地投入总投入由1,392.41万元变为1,663.74万元,本次调整用途金额为703.33万元,杭州分公司将使用现有租赁的办公用房,其他办事处的租赁计划不变,调整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5月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445.41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年12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未实施完毕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8,107.46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后的募集
资金结余金额为10,152.4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843.74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鉴于公司完成建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未来将集中资源提高已建成的营销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和周边辐射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3,111.2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项目结余及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18,107.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完成建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未来将集中资源提高已建成的营销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和周边辐射能力,本次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引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人才,保持技术不断创新和领先而投资的。

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5,698.01199.482,786.2248.9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5,698.01199.482,786.2248.9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鉴于公司完成建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未来将集中资源提高已建成的营销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和周边辐射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未实施完毕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 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3,111.2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国家政策和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对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的规划发生了新的变化,营销网络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程度的延缓。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金溢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溢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蕾王鸿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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