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专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经核查,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专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专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层专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