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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宋德顺先生不再担任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职务,由张政峰先生担任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张政峰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二酸站副主任、智能纺项目办主任,现任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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