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 A 股上市公司)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和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于 2021 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202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赁,不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