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