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99 公司简称:九华旅游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舒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先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先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18,205,309.79 | 1,434,839,417.77 | -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47,150,315.15 | 1,231,624,160.24 | 1.2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31,497.60 | -79,361,779.08 | 86.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00,654,908.69 | 21,450,671.22 | 36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41,702.50 | -27,087,180.45 | 16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484,060.14 | -28,751,185.40 | 143.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2.28 | 增加3.6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85 | -0.2447 | 164.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85 | -0.2447 | 164.77 |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3,029.2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10,332.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26,381.77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838.2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85,880.79 | |
合计 | 5,057,642.36 |
股东总数(户) | 10,86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36,109,376 | 32.6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267,338 | 14.7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嘉润金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4.46 | 0 | 质押 | 16,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青阳县城市建设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2,570,815 | 2.3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95,700 | 2.1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郑惠华 | 1,172,800 | 1.06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960,034 | 0.87 | 0 | 未知 | - | 国有法人 | |
刘梅英 | 750,000 | 0.68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王全红 | 629,618 | 0.57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谢曼曼 | 570,000 | 0.51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36,109,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09,376 |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267,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67,338 | ||||
安徽嘉润金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0 | ||||
青阳县城市建设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2,570,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0,815 |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9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5,700 | ||||
郑惠华 | 1,17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2,800 |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960,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034 | ||||
刘梅英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0 | ||||
王全红 | 629,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618 | ||||
谢曼曼 | 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股东,除此之外,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末/ 本期累计数 | 上年度末/ 上年同期累计数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51,641,030.30 | 153,295,259.17 | -101,654,228.87 | -66.31 | 主要系收购池州市九华山弘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
应收账款 | 7,107,774.75 | 1,614,642.23 | 5,493,132.52 | 340.21 | 主要系一季度在授信期内销售款尚未收回所致 |
预付款项 | 5,570,815.81 | 3,965,681.93 | 1,605,133.88 | 40.48 | 主要系预付备品备件款及油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752,433.94 | 1,214,955.16 | 1,537,478.78 | 126.55 | 主要系年中员工备用金借款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6,128,856.27 | 16,303,650.79 | 9,825,205.48 | 60.26 | 主要系五溪山色度假区项目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1,725,124.37 | 89,208,504.26 | -27,483,379.89 | -30.81 | 主要系绩效工资在2021年2月考核兑现 |
营业收入 | 100,654,908.69 | 21,450,671.22 | 79,204,237.47 | 369.24 | 主要系去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停工停业所致 |
营业成本 | 59,111,033.83 | 43,479,301.87 | 15,631,731.96 | 35.95 | 主要系去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2,450,045.29 | 810,482.96 | 1,639,562.33 | 202.29 | 主要系去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 |
销售费用 | 5,655,907.64 | 3,403,956.91 | 2,251,950.73 | 66.16 | 主要系修理费等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14,991,703.49 | 10,934,535.30 | 4,057,168.19 | 37.10 | 主要系新增子公司影响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41,695.84 | -308,432.89 | 166,737.05 | 54.06 | 主要系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4,076,356.72 | 780,018.89 | 3,296,337.83 | 422.60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5,791.54 | 47,452.72 | -21,661.18 | -45.65 | 主要系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补贴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85,006.88 | 1,544,372.25 | -1,359,365.37 | -88.02 | 主要系去年一季度捐款支持抗击新冠疫情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7,913,062.87 | 20,704,786.51 | 77,208,276.36 | 372.90 | 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19,226.94 | 1,569,653.75 | 2,449,573.19 | 156.06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250,762.08 | 21,328,589.61 | 7,922,172.47 | 37.14 | 主要系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38,768.04 | 19,004,732.21 | -10,565,964.17 | -55.60 | 主要系交纳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600.00 | 0.00 | 45,600.00 | -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831.14 | 350,937.02 | -133,105.88 | -37.93 | 主要系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1,031,903.84 | 0.00 | 101,031,903.84 | - | 主要系收购池州市九华山弘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所致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类型 | 内容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池州市国资委”)系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池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职责范围为监督、管理池州市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并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责,与九华旅游的经营业务有本质区别,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池州市国资委成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之前,本单位同九华旅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在本单位行使对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权后,本单位也不会与九华旅游实施同业竞争。 | 2019年1月28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池州市国资委 |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池州市国资委及其附属企业与九华旅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池州市国资委及其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九华旅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池州市国资委及其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九华旅游的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的商业准则进行,不损害九华旅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9年1月28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九华旅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九华旅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对九华旅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九华旅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承诺人保证避免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九华旅游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4、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九华旅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九华旅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九华旅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九华旅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九华旅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九华旅游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2019年7月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九华旅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未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九华旅游的利益不受损害。 | 2019年7月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旅游行业受到巨大冲击,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较为严重。2021年,随着疫情防控经验的丰富和新冠疫苗的成功研制,国内疫情防控已取得明显成效,国内旅游需求进一步释放,国内旅游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可能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以上仅为基于目前形势下初步判断而作出的预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经营情况请以届时公司实际发布的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公司名称 |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舒畅 |
日期 |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