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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清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建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王春雨董事出差高在文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认识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本报告"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926462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6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1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72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8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88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山西路桥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国运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交控、交控集团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榆和高速、榆和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山西高速集团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榆高速公司、平榆高速、平榆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运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山西路桥股票代码00075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山西路桥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NXI ROAD & BRIDGE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志贵
注册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041600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大厦12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30006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sxlq000755@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吉喜
联系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大厦12层
电话0351-7773587
传真0351-7773591
电子信箱sxlq000755@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140000110055862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201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主营业务由精细化工转变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18年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30,412,280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27.79%)无偿划转至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七、八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胡文勇、苏小慧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635,063,398.55884,393,996.72-28.19%1,606,833,70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416,584.23149,824,101.50-133.65%48,510,52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6,366,970.46157,099,783.06-123.15%96,779,608.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3,761,247.20478,560,437.221.09%771,819,829.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740.3193-133.64%0.1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740.3193-133.64%0.1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13.36%-17.60%2.7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8,134,365,317.328,552,836,246.28-4.89%9,180,745,52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64,886,051.931,215,302,636.16-4.15%1,046,462,569.6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635,063,398.55884,393,996.72-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28,627,358.4831,995,283.03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606,436,040.07852,398,713.69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1,237,724.78131,892,440.41218,882,116.72253,051,11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04,234.67-23,811,512.4958,118,144.7937,981,01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705,202.36-22,699,935.2959,578,611.5249,459,55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76,559.2746,921,207.27161,036,771.70255,326,708.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00,22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6,279.86909,642.8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4,789,837.8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4,715,916.92-9,063,096.54-1,1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7,611.522,271,886.95-1,455,951.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411.77
减:所得税影响额484,471.971,533,149.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9,562.88
合计-14,049,613.77-7,275,681.56-48,269,080.4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通过对高速公路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提升高速公路各种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来回收投资并获取收益。

公司旗下运营的高速公路资产收费里程共计79.188公里,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榆和高速,其中,山西省榆社至左权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40.52公里,山西省左权至和顺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总计为38.668公里。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4.24%,主要是2020年度受到疫情影响通行费收入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82.02%,主要是2019年底撤销省界收费站,收回收费站备用金;收到2019年挂账的路赔款
存货比年初增加144.93%,主要是2020年度养护物资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资本运作。公司作为山西省交通系统内唯一一家高速公路资产上市平台,公司可灵活实施并购策略和资本运作,有效整合山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资产,大幅提升公司收费里程,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速公路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切实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路产优良。榆和高速东与河北邢台搭界,南下上党盆地,西通省府太原,北连太旧高速,辐射区域面积较广,所连地区经济发展潜力较大。途经的晋中市榆社、左权、和顺三县,区域自然资源、文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车流量增长潜力较大。可以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优势,开展“高速公路+”模式,增加营业收入。

3.管理高效。公司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吸纳和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合理的管理体系也保证了公司的高效运作,下属全资子公司榆和高速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培育了成熟的收费、养护、路政、治超和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化队伍。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冲击、通行费减免政策、收费体制改革等外部形势,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迎风破浪、真抓实干,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围绕“市场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主题,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经营目标任务。

1.资产证券化取得进展。自公司2020年8月11日停牌筹划重组以来,积极主动与国资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及各股东相关方协调沟通,于12月22日将重组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底,完成了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答复。

2.增收举措全面拓展。创新营销模式,以“精准、主动、惠民三大营销策略”为核心,通过“畅行榆和路·积分兑好礼”有奖问答互动、“听民歌赏花戏兑好礼”、发放服务区代金券等营销方式,成功吸引保定市75辆货车行驶本路段,直接增收近10万余元。全方位拓宽服务区增收渠道,左权服务区4个充电桩设备正式投入运营。加强闲置土地利用,平整闲置土地20余亩,逐步开发药材种植实验基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合理安排实施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全面提升路况指标,PQI由90.99提升到93.18。持续开展“擦亮窗口、倡导文明”服务区环境卫生整治月和“厕所革命”活动,对服务区经营环境二次装修,根据客户需要增加菜品种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成本管控效果明显。加强财务管控,协调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将榆和高速46.58亿的存量贷款平均利率由5.23%下调至4.62%。加强运营经费的管控,建立健全运营经费预算标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运营成本支出与管理费用支出实现“双降”。加强专项工程审核,按轻重缓急对全年专项工程进行总体规划,组织人员到现场对工程量进行一一核实,聘请省内专家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强化预算审核,全年先后审批专项工程13项,审减专项工程预算费用633.73万元。创新养(维)护模式,日常养护实行内部管养分离,机电维护实行“自养+委托咨询”模式,变“被动”养护为“主动”养护,通过机制创新降低养(维)护成本,切实降低日常养护费用与隧道机电维护费用。

4.管理规范化逐步提升。对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搭建起路桥股份管理的“四梁八柱”。从管理标准化入手,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等多项党内制度,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使用及提取管理办法》等7项基本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管理脉络清晰、务实高效、科学可控、稳健有序。

5.风控能力不断加强。强化重组遗留诉讼案件统计分类、数据审核、公告发布、开庭跟踪、后续办理等各项基础工作,严格出具律师意见并跟进落实,全年合同法律审核率达100%。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圆满完成特殊时期信访维稳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员参与安全管控·全线消除安全死角”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成危险路段整治、路面面层修复、桥面微表处修复等工程,提升

了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全年未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党建与生产深度融合。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地方部门做好防疫检测及跨省联防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1235”党建工作项目为抓手,开展“党建+”系列工作,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疫情防控、恢复费收、收费营销等重点工作,打造引领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党建项目。党员干部大力创先争优,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增收挖潜等任务中当骨干、作表率。特别是在“6·30”榆和高速云山特长隧道险情处置中,科学应对、有效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高速公路隧道设备设施安全,涌现出了一批能打硬战、敢于担当的基层干部,发挥了模范作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635,063,398.55100%884,393,996.72100%-28.19%
分行业
高速收费行业635,063,398.55100.00%884,393,996.72100.00%-28.19%
分产品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收入602,511,985.8594.87%848,655,046.5195.96%-29.00%
高速公路其他收入32,551,412.705.13%35,738,950.214.04%-8.92%
分地区
国内635,063,398.55100.00%884,393,996.72100.00%-28.19%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营业成本比上毛利率比上年
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同期增减
分行业
高速收费行业635,063,398.55372,958,005.6741.27%-28.19%3.39%-17.9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高速收费行业营业成本372,958,005.67100.00%360,725,718.62100.00%3.39%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32,403,498.0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1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51%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627,358.484.51%
2晋中市华储石油销售有限公司1,523,249.310.24%
3山西交通运输厅后勤服务中心952,380.960.15%
4汾阳市杏花盛源服务有限公司837,206.510.13%
5山西岩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3,302.760.07%
合计--32,403,498.025.1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46,017,858.3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9.83%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2.47%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7,985,504.2542.47%
2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11,454,604.1017.38%
3邯郸市金明交通器材有限公司4,521,628.006.86%
4山西路达实业总公司1,188,121.961.80%
5中交路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868,000.001.32%
合计--46,017,858.3169.8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管理费用21,984,866.5925,442,767.71-13.59%
财务费用275,194,441.93311,395,353.74-11.63%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0,210,702.61862,562,499.46-16.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449,455.41384,002,062.24-38.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761,247.20478,560,437.22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7,261.44279,180,695.00-99.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7,261.44-279,180,695.0099.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6,930,899.37647,555,859.20-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930,899.37-647,555,859.204.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636,913.61-448,176,116.9869.9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7,261.4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支付交控集团特许经营权价款,2020年度未再支付。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449,455.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4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偿还路桥集团资金10000万,本年度因资金紧张未支付;2019年度因诉讼事项资金冻结3152.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高速公路本期特许经营权摊销和财务费用影响。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18,710,256.813.92%484,689,283.585.67%-1.75%
应收账款131,654,855.161.62%105,761,186.101.24%0.38%
存货1,336,960.070.02%545,844.690.01%0.01%
固定资产11,298,970.780.14%14,628,599.070.17%-0.03%
长期借款4,322,388,511.5053.14%4,586,448,259.5953.62%-0.48%
预付款项2,699,896.990.03%2,699,896.990.03%0.00%
其他应收款1,169,835.020.01%6,504,825.510.08%-0.07%
其他流动资产5,569,520.360.07%5,783,321.950.07%0.00%
无形资产7,632,112,274.6593.83%7,904,194,628.9292.42%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2,747.480.02%28,659.470.00%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00,000.000.34%28,000,000.000.33%0.01%
应付账款279,221,024.993.43%255,157,811.272.98%0.45%
预收款项829,002.700.01%1,058,149.710.01%0.00%
合同负债337,988.000.00%337,988.0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7,641,099.060.09%7,203,444.390.08%0.01%
应交税费14,983,494.580.18%41,370,015.270.48%-0.30%
其他应付款1,563,557,772.5519.22%1,577,540,189.3818.44%0.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8,276,579.304.65%288,888,888.883.38%1.27%
长期应付款391,703,975.124.82%570,465,767.096.67%-1.85%
预计负债10,539,817.590.13%9,063,096.540.11%0.0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30万元,主要系原化工资产债权债务诉讼引发的银行账户资金冻结。

(2)本报告期末因设立质押而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资产,受限资产余额为7,629,351,881.81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月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晋北城固2016001号,期限20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晋北城固2016001质01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左权至和顺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月与光大兴陇信托责任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借款合同》(D2016013hygs0001-贷001,期限20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D2016013hygs0001-质001),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左权至和顺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9月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

TPSH<2016>ZL041,期限9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ZY01),本公司将榆和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收费权及其基于收费权等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2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

合同》(晋北城固2016002号,期限25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晋北城固2016002质02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根据榆和公司2017年2月15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期限6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质01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子公司高速公路运营1,350,000,000.008,092,085,839.231,914,320,077.90635,063,398.55-8,057,145.05-5,733,150.8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榆和高速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其运营的高速公路资产收费里程共计79.188公里。2020年,榆和高速通过创新营销模式,开展定制化服务实现“引车上路”;加强闲置土地利用,新建并投运充电桩设备,全方位拓宽增收渠道;合理安排实施日常养护及专项工程,全面提升路况指标;持续开展服务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运营经费管控,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运营成本支出与管理费用支出实现“双降”;创新养(维)护模式,切实降低日常养护费用与隧道机电维护费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成危险路段整治、路面面层修复、桥面微表处修复等工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从国家经济形势看,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处在新阶段,正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从行业层面来讲,自我国高速公路网建设以来,高速通行车流稳步上升。自 1988 年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建成通车以来,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一共历经起步(1988-1992)、加速(1993-1997)、大发展(1998 至今)三个阶段,自 2013 年起我国高速总里程保持全球第一,截止2019年底通车高速里程合计14.96万公里,1988-2019 年复合增长 27%。高速连线成网,车流亦稳步上升,日均交通量由2001年1.43

万辆高增至2019年2.8万辆。

近年我国物流市场迅速发展,据全球智慧物流峰会资料显示,我国货运量总额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物流市场。伴随经济内循环对物流需求的拉动持续增强,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新动能正在快速集聚,带动社会物流总额不断提升。受益于 GDP 持续增长及公路货运本身灵活性、便利性等优点,我国公路运输市场未来可期。从公司层面来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特别是对员工技能提升、机电设备运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与此同时,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以及邢和铁路、国道207线、G340线、S318线通车运营等因素影响,对以收费为主的高速公路运行模式带来很大冲击。但同时随着山西国资国企改革和交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山西交控集团旗下尚未实现资产证券化的5000余公里高速公路,都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高速公路投资运营为核心,交通科技、智慧交通、资本运营为支撑,各业务板块联动互补发展的产业布局,通过科技创新、产融结合、轻资产运营,打造“国内一流的大型综合交通类上市公司”。在企业资产规模、经营水平、管理质量、产业创新等方面显著提升,进入国内高速公路上市企业“第一梯队”。

(三)经营计划

一是锚定目标、深入推进,大力提升资产证券化能力。将资产证券化作为2021年经营计划开展的重要抓手,紧抓机遇,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全力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

二是效益为先、严格管控,大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扎实开展“降本增效、减员增效、提效增效”专项行动,彻底改变粗放管理、粗放经营模式,坚持实事求是,全员参与管理,所有工作一切量化,消除一切浪费,用最小投入换取最大产出,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对标一流、精益管理,大力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治企,深化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坚持“企业制度流程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工作标准信息化”,加快健全完善与路桥股份战略目标相匹配、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是固本强基、压实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管控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五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

五是引才育才、激发活力,大力提升担当实干能力。人才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未来企业竞争,一定人才竞争,企业发展的动力体现在人才队伍上,就是要打造一支以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改革创新的拼搏精神,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向一流企业进军的一流团队。

六是强化党建、精准监督,大力提升引领保障能力。深刻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化“党建工作进章程”,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搞党建,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及区域经济变动的风险

高速公路的运输量与宏观及区域经济活跃度密切相关。宏观及区域经济的活跃程度会导致经济活动对运输能力需求的变化,进而导致公路交通流量及收费总量的变化。如果宏观及区域经济增速放缓,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可能出现下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产业政策对于高速公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主要的文件有《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印发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等。如果国家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对高速公路行业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收入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其他高速公路、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分流风险

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较快,尤其是铁路、城际轨道交通等运输方式发展迅速,对于高速公路客流量产生了一定的分流作用。未来随着其他高速公路、铁路及城际轨道的开发建设,公司将有可能面临原有客户选择其他高速公路、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方式而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

4.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高速公路在经营过程中,如遭遇洪涝、塌方、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大型物体撞击、货车严重超载等其他事件,可能会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破坏并导致高速公路暂时无法正常通行;如遇浓雾、大雪、暴雨等恶劣天气,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部短时间关闭;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可能发生堵车、通行能力减弱等情况;战争、疫病或其它无法预见不可抗力事件也会导致高速公路局部甚至全部免征通行费或短时间关闭。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通行费收入减少、维修养护成本增加,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而造成负面影响。

5.高速公路免费等政策对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我国高速公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对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2020年2月15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2月17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所有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运营,通行费免费政策会给高速公路收益带来一定影响,上述政策影响已经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中体现。如果未来国家修订上述免费政策或者发布其他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将影响本公司现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和公司业绩。

(五)应对措施

严格执行养护维修计划审批流程,加强物资信息库供应商及物资出库、领用、使用环节的管理,对路

面铣刨料、危险路段拆除方钢进行回收利用,按照人、材、机分离的方式自主实施2021年部分专项工程,多方位降低养护管理成本。严格隧道节能降耗管理,机电配件变购为修,自有外供电人员纳入全线日常巡检和维护范围,动态调控隧道照明、风机设备的开启频率和时段,多举措降低费用成本。拓宽费源增收外部渠道。精准开展大客户定制服务,加强与周边景点、商铺、加油站建立多元化的联合营销机制,与交警、地方政府加强信息互通,最大限度为引车上路创造条件。积极加强各部门间联动协作,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建立逃费数据分析模型和稽核“偷逃漏”治理机制,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持续深化“一站一品”创建,培养机电、稽核等多能复合型人才,通过延伸服务提升司乘的通行体验;建立常态化车流量分析监测机制,为引车上路提供依据;树立全员营销思想,鼓励全员解放思想、建言献策,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持续开展桥隧、长大纵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风险防控和消防、网络安全、危化品车辆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盯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通过数据分析、问题剖析和清单细化,从源头上、根子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深化与交警、消防、医疗等外单位的合作,加强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外单位的联合实战演练,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协作能力,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应急管理体系。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久战。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持续开展疫情输入防范排查,特别是抓好收费站、服务区疫情防控,严格“四区分”“三测温”和“四不上岗”要求,配足防疫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年01月15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2019年度业绩情况不适用
2020年01月1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1月21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2019年报披露时间不适用
2020年02月12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2月19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3月16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4月1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4月22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4月2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2020年业绩对赌情况不适用
2020年05月0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业绩说明会不适用
2020年06月05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后续资产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6月24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股民诉讼事宜不适用
2020年07月01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高速公路注入情况不适用
2020年07月09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业绩补偿情况不适用
2020年08月31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不适用
2020年09月1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资产重组情况不适用
2020年09月23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资产重组情况不适用
2020年11月26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重组方案不适用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重组方案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其他咨询公司资产重组进展不适用
接待次数20
接待机构数量0
接待个人数量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2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鉴于公司2018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提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19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提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0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提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50,416,584.23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149,824,101.50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48,510,528.13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469,264,621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
可分配利润(元)-759,414,297.91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6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68.34万元,加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17.26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在本次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方案实施完毕后的36个月内,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高速公路权益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本公司将启动该等高速公路权益注入上市公司的重组工作。同时满足以下判断标准的,即可视为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1)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如果预计注入该等高速公路权益的重组方案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高于上市公司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即可视为符合该条件。(2)该等高速公路权益的公路性质为经营性公路。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已持有的高速公路权益中部分高速公路为政府还贷公路,待政府还贷公路性质转变为经营性公路后,即可视为符合该条件。(3)涉及的资产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从目前情况判断,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灵丘(晋冀届)至山阴高速公路、山西平遥至榆社高速公路盈利能力较好,但尚需在公司治理机制、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等方面进行规范,如上述三条高速公路满足上述注入条件,本公司将优先启动该等资产的注入工作。2、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以及上市公司自身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情况外:如本公司出现违背以2018年06月26日36个月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山西高速集团持有的平榆高速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3月1日公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承诺,自承诺期满,不减持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上市公司股权;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该承诺履行完毕日前,本公司不寻求放弃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地位和控制权,但山西省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决定调整的除外。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榆和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预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320.80万元、17,765.21万元和20,203.58万元。若拟置入资产交割日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则补偿期限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内完成拟置入资产的交割,则上述业绩承诺期间向后顺延一年。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榆和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任一年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路桥集团按照《业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在利润补偿期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拟置入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拟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累积已补偿金额,则路桥集团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2018年06月07日36个月2019年4月1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路桥集团应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19,015,965.05元。为及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路桥集团应付上市公司的盈利补偿金额,以上市公司应向路桥集团支付的应付未付现金对价中抵扣;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补偿暨债务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5月31日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暨债务抵销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路桥集团对榆和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履行完毕。2019年榆和公司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85,527,916.88元,完成业绩承诺。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的不可抗力影响,在充分评估疫情对公司经营
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情况下,经公司与路桥集团协商,将业绩承诺期由“2020年度”调整为“2021年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三维华邦、路桥集团、交控集团、山西国运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三维华邦关于同业竞三维华邦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 本公司及本公司2018年06月05日长期2018年8月2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
集团有限公司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高速公路运营相关的业务;2. 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或者承担责任之前的状态。3.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三维华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041228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路桥集团。2018年10月22日该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三维华邦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该承诺履行完毕。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路桥集团、交控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行为或活动。2.本公司确定上市公司系本集团高速公路资产的唯一上市平台。3.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已持有的高速公路权益或未来取得的高速公路业务机会,如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本公司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角度考虑,将代为培育相关业务;待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成熟后,将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4.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或者承担责任之前的状态。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国有资本其他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获取高速公路运营资产后的36个2018年06月05日36个月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山西
运营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月内,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调整国有资本产业布局结构的意见和安排,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后续高速公路资产注入工作,将山西三维打造为山西省高速公路A股上市平台。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行业监管部门另有决定的除外。高速集团持有的平榆高速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3月1日公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山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三维华邦、路桥集团、交控集团、山西国运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本公司为本次重组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次重组期间及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流动性问题,本公司同意以低息或无息借款的形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本次重组顺利进行。2018年06月05日36个月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责任。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路桥集团关于榆和高速(一期)竣工验收事项的声明和承诺:榆和高速(一期)至今尚未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本集团承诺,因榆和高速(一期)延迟完成竣工验收而导致榆和公司被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实际损失的,本集团将给予榆和公司及时、足额补偿。路桥集团关于榆和高速所占用土地和房屋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榆和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公路所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针对上述情况,路桥集团承诺:将全力协助、促使并推动榆和公司完善土地、房产等资产的产权权属及登记工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榆和公司因该等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受额外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行政罚款、利益间接受损)、税费等办证费用,路桥集团将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补偿榆和公司因上述土地、房屋瑕疵而遭受的实际损失。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于 2018 年 12 月前将上市公司所有的化工业务置出上市公司,路桥集团将榆和高速置入上市公司,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 从事任何2017年11月20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 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并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上市直接、间接 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其他承诺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为本次重组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或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2017年11月20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的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情形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目前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者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1、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3号)外,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受过与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2、本公司未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3、除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0号)及2018年6月因环保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公开谴责外,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2、本公司未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3、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4、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关联方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形。三、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兼职;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之前的状态。3、如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其他经济组织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一步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将上述业务优先转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3、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承诺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本承诺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1、在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重组前持有和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但本公司持有和控制的该等股份在上市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2、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020年11月24日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正在履行中
山西高速公路平榆公司注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平榆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01,8002020年11月24日长期山西高速集团已于2020年12月8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承诺函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71,530万元。为顺利推进本次重组,本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之前,以现金的方式实缴完毕平榆公司全部注册资本。日补缴平榆公司注册资本30,270.00万元。山西高速集团已实缴平榆公司全部注册资本。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第一条的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拟购买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前述有关各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前,解决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入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1、本公司真实、合法地持有拟出售资产,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2、拟出售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等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司法查封、冻结、拍卖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禁止转让等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转移或者过户给上市公司也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3、拟出售资产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次重组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承诺拟出售资产的正常、有序、合法经营,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承诺不就拟出售资产设置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益以及非法转移、隐匿拟出售资产的行为。本承诺函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如适用)的可实现性,业绩承诺期内,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该等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条款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5、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调整。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榆高速土地、房产权属的承诺1.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榆公司位于榆社县河峪乡鱼头村,面积约为1.2392公顷(18.588亩)的平榆高速附属设施用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承诺将确保平榆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就上述土地办理权属证书。2. 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平榆高速的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本公司保证将确保平榆公司在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办理不动产证书政策明确之日起三年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内就平榆高速房屋建筑物办理权属证书。3.损失赔偿。无论平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是否办理了权属证书,平榆公司均有权在平榆高速收费期限内使用。如平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因任何原因导致平榆公司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损失,本公司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平榆公司。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平榆高速诉讼或有损失事项的承诺函平榆公司截至目前,存在1项尚未了结的涉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案号为(2020)豫民再144号。本公司作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和平榆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如果前述案件案涉纠纷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及其执行给平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足额补偿平榆公司。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山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履行业绩补偿的承诺函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明确约定,用质押的股份将优先用于本次交易项下的业绩补偿。本公司承诺: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减持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在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

名称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预测起始时间预测终止时间当期预测业绩(万元)当期实际业绩(万元)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原预测披露日期原预测披露索引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8年01月01日2018年12月31日18,320.817,600.02收入减少2018年06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56《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9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17,765.2118,552.79不适用2018年06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56《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3.58-658.63受新冠疫情影响及国家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影响,通行费收入大幅减少。2018年06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56《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榆和高速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预测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320.80万元、17,765.21万元和20,203.58万元。若拟置入资产交割日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则补偿期限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18年内完成拟置入资产的交割,则上述业绩承诺期间向后顺延一年。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榆和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任一年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路桥集团按照《业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在利润补偿期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拟置入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拟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累积已补偿金额,则路桥集团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榆和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8.63万元,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的不可抗力影响,在充分评估疫情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情况下,经公司与路桥集团协商,拟将业绩承诺期由“2020年度”调整为“2021年度”,根据重组时对榆和高速的评估收益预测,榆和高速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不低于22,290.32万元。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69.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胡文勇、苏小慧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胡文勇4年、苏小慧3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29.5万元;本年度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期间支付财务顾问费10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赵红梅、陈建华等488人诉山西路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5,921.45目前,该类案件中的442起案件已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43起案件尚未判决;3起案件已撤诉。其中,一审判决的158起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中150起已开庭审理并判决,8起尚未开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442起案件判决本公司赔偿原告2463.86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其中包括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150起二审案件判决/调解公司赔偿原告1007.01万元。公司根据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付义务及案件受理费。2021年03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97、2018-102、2018-114、2018-120、2019-02、2019-09、2019-019、2019-021、2019-023、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0、2019-038、2019-039、2019-041、2019-042、2019-044、2019-045、2019-047、2019-048、2019-049、2020-08、2020-018、2020-019、2020-028、2020-030、2020-031、2020-033、2020-034、2020-035、2020-036、2020-038、2020-51、2020-52、2020-55、2020-59、2020-62、2020-63、2020-74、2020-75、
2021-03、2021-04、2021-11、2021-12、2021-14
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与原山西三维及三维化工公司关于苯加氢装置的合作经营产生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及三维化工公司诉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4,276.8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支付申请人律师费50万元,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0万元。根据重大重组期间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出售、资产置换置换相关协议,该等涉及原化工资产的诉讼案件由三维华邦/三维化工承接处理。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陆合远中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其焦炉煤气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1,954.18已达成调解该案已开庭并达成调解,公司分期支付原告1954.18万元。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河南长兴长垣分公司因与原山西三维提供设备维修、防腐保温等服务,产生合同及债务纠纷。965.24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判决该案已开庭审理,判决公司承担422.91万元清偿责任。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洪洞广大物贸公司因山西三维化工公司未结清其煤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司连带起诉,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152.09一审已判决、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已开庭尚未判决法院根据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资金3,152.09万元。上述账户被冻结资金已解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二审法院尚未判决。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告支付货款2,216.26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武汉市创英杰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山西三维的合同纠纷,起诉山西路桥清偿货款635.89一审已判决该案已开庭审理,判决山西三维化工公司承担635.89万元清偿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原山西三维公司与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北京正拓气体科技有限公司因制氢合作项目产生合同纠纷,正拓公司请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582.29万元及利息损失。1,582.29该案已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正拓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发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已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判决解除原山西三维与正拓公司的制氢项目合作协议,驳回山西正拓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原山西三维公司其他反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晋民再2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一次性支付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1125.29万元及利息,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太原星兴压缩机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华邦集团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5.31已达成调解经法院调解,由三维华邦分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吉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及安装服务款项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7.02已达成调解经法院调解,由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分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
陕西科尼克斯测控系统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及安装服务款项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27.98一审已判决法院判决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债务26.6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省永济市电瓶车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起诉。28.73二审尚未开庭一审判决由公司支付债务19.79万元。原告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原告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冻结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资金30万元。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瑞大集团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5.1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镇江晨昊氟塑制品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12.37一审已判决法院判决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债务11万元,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天津正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货110.85已达成调解经法院调解,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偿还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物及技术服务剩余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债务,本公司不承担责任。2021-06)
新乡市顺通泵阀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214.06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张质霞、周恩功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9.45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债务9.45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建筑工程服务剩余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568.28已达成调解经法院调解,由公司支付原告438.51万元。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2020年4月,耿兵喜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运输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8.89二审已判决经二审判决,由公司支付其运输款8.8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司不服二审判决结果,向山西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期间,耿兵喜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法院冻结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资金9.2万元。上述账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户被冻结资金已解冻,该案件已履行完毕。
陕西熙筑化学助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龙江建辉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山维工贸有限公司、临沂市鑫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刘希彪、张平军、杭州中恒物资有限公司、耿庆忠与原山西三维因销售返利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偿付销售返利款191.67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原告销售返利款。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斯温斯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设备剩余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17.64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原告剩余货款15.71万元及逾期利息。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卫剑涛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13.14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5.25万元,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7.9万元。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已完结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设备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1.55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55万元。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
山西阳煤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起诉。441.65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向昔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申请,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移交洪洞县人民法院处理。尚未判决尚未判决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珠海新中琦贸易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起诉。4.09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原告已撤诉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山西奕迅商贸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9.99一审已调解经法院调解,由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8.99万元,本公司不承担责任。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2月10日《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
曲沃县海达润滑油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将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起诉。30.42一审已判决经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原告剩余货款30.42万元及逾期利息。该案件已履行完毕。2021年04月29日2020年度报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山西三维未结清剩余货款产生债务纠纷,42.24一审尚未开庭一审尚未开庭一审尚未开庭2021年04月29日2020年度报告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司起诉。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同一最终控制方接受劳务提供道路养护、勘察设计、工程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市场价2,798.5542.47%2,656.38现汇市价2020年04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年度
监理、桥梁检测、路况检测、咨询评估、机电系统维护及劳务服务法》、《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满足法定招标条件,招标确定价格;不满足法定条件,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比选确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年9月19日《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山西潞安戴斯酒店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接受劳务会展会议服务市场价市场价98.37%现汇市价2021年04月29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报告》
合计----2,807.55--2,656.38----------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未发生重大差异。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股权收购上市公司向山西高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榆公司100%股权协商185,977280,536.66292,327.80股份2020年11月26日巨潮资讯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经省国资运营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80,536.66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考虑到平榆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存在分红及补缴注册资本事项,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作价为292,327.80万元。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本期归还金额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万元)(万元)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资金拆借25,823.3425,823.34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置换交易对价40,444.311,673.942,118.21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债权债务剥离保证金24,026.944,714.7919,312.15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拆借44,169.290.7244,168.57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山西交控集团为加强其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和规范运作水平,委托榆和公司为其旗下灵丘至山阴、平定至阳曲等8条高速公路提供资本市场、收费管理、隧道管理、道路养护管理、安全应急管理、路政管理、治超管理、信息监控等合规及管理咨询服务,双方签署了《合规及管理咨询服务协议》。2020年确认咨询服务收入28,627,358.48元。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2018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依法经营、 信息公平披露,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充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公司对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等在内的薪酬和福利制度。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出发:一是在重大节假日七座以下小客车免收通行费、间歇性免费放行、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继续实行,两会期间安全运行“常态化制度”不懈怠,全面完成各项保安全保畅通任务。二是提高高速公路本质安全,持续开展了隧道提质、桥梁安全防护、连续长陡下坡专项提质行动,针对榆和公司所属路段地处两省交界、山岭众多、冰雪雨雾等自然天气影响较大的情况,不断细化和完善保畅通工作方案,总结运用以往经验,做好应急演练,采取措施及时保障通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为大众提供畅通、便捷、舒适、安全的行车环境,共建和谐车路关系。三是对标一流,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全年没有发生人为的车辆拥堵和群体事件的情况。四是新冠疫情防控时期,积极响应政府政策,一线全体员工坚守在战“疫”前线,协同开展疫情防控检疫,全力做好防疫知识宣传、车辆疏导、防控物资和鲜活农产品保畅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不误。

(4)安全及环境保护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监管单位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天、预防为主、科技领先、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顺利完成安全提升项目,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时,环保管理遵循“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环保设 施和资源,控制和消除沿线污染。

(5)疫情防控

2020年,公司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对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动员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身到疫情防控战役中,确保职工队伍健康稳定和公司正常有序运转;公司制定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和系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指导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流动人员、人员外出活动、返岗人员监测、职工健康防护、物资储备、防疫知识宣传、应急值守管理等工作,确保“零感染”目标;全力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做好防疫

检测及跨省疫情联防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人员高速公路免费优先通行的保障工作,为检测人员提供食宿服务,规划并提供检疫站、检查站场地和隔离场所。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至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决策部署,公司立即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方案,自2月17日起至5月5日期间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免费措施,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和免费通行带来的交通流量增长变化,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施工作业要求,进一步提升路网运行检测能力,增强突发事件报送能力,协助配合地方交警,积极主动防范交通拥堵,为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和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2、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高速公路运营方面,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有关规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环保设施和资源,控制和消除沿线污染,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目前榆和公司生活污水均使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完成达标后,用于浇沿线树木或排放至蒸发池自然蒸发;在高速公路沿线离村庄较近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减少高速公路环境噪声对附近村民的影响。2020年,榆和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9月4日以晋环函〔2008〕670号文件批复了《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0月28日以晋环函〔2011〕2331号文件批复了《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康家楼(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榆社至左权段竣工环保验收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5月20日以晋环函〔2015〕524号文件批复通过验收,左权至和顺段于2018年3月22日在晋中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备案(备案编号2018-0700-00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榆高速公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10月19日在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40700-2017-026-M)。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从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委托山西宏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榆和公司运营期环境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噪声监测。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污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升级改造完毕。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停牌公告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山西高速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平榆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正在抓紧推进标的资产加期审计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69,264,621100.00%469,264,621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469,264,621100.00%469,264,621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69,264,621100.00%469,264,621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09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43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79%130,412,280130,412,280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5%12,416,53912,416,539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1%12,268,40012,268,400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1.33%6,221,2342,316,4626,221,234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8%6,000,0006,000,000
宋常青境内自然人0.88%4,109,341-210,6004,109,341
霍建平境内自然人0.58%2,727,71194,7002,727,711
青岛鑫诚嘉业投资开发境内非国有法人0.49%2,280,0002,280,0002,280,000
有限公司
李颖境内自然人0.48%2,260,7422,260,742
太原竞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6%2,143,4622,143,4622,143,462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前1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前10名股东(除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0,412,280人民币普通股130,412,280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416,539人民币普通股12,416,539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2,268,400人民币普通股12,268,400
徐开东6,221,234人民币普通股6,221,234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
宋常青4,109,341人民币普通股4,109,341
霍建平2,727,711人民币普通股2,727,711
青岛鑫诚嘉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280,000人民币普通股2,280,000
李颖2,260,742人民币普通股2,260,742
太原竞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143,462人民币普通股2,143,462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前10名股东中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前1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前10名股东(除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志贵1993年11月18日91140000110037824X建设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建筑、港口与航道、水利、市政、通信、机电行业的投资、建设、运营(以资质为准);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科学研究;试验检测;交通工程物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物流服务;建筑材料生产、安装、销售、租赁、维修;施工机械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车辆救援服务;公路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苗木花卉的种植与销售;优良抗性苗木繁育;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内人员培训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05月18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袁清茂董事长现任512020年03月13日2021年08月21日
李武军副董事长现任482020年03月13日2021年08月21日
李武军总经理现任482021年01月22日2021年08月21日
刘安民董事现任55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高在文董事现任54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王春雨董事现任51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姚小民独立董事现任57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肖勇独立董事现任51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安燕晨独立董事现任44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郜勇刚监事会主现任462018年2021年
08月21日08月21日
王鹏飞监事现任332019年09月10日2021年08月21日
丰裕军监事现任562019年09月10日2021年08月21日
郝立勇职工监事现任41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吴永帅职工监事现任37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穆霄峰副总经理现任412020年03月13日2021年08月21日
郭继和副总经理现任472020年09月18日2021年08月21日
白志刚副总经理现任552018年08月21日2021年08月21日
吉喜董事会秘书现任352018年08月03日2021年08月21日
杨志贵副董事长、总经理离任542020年02月26日2020年11月24日
何向荣副董事长离任462018年08月21日2020年02月26日
魏杰副总经理离任442018年08月21日2020年03月13日
合计------------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何向荣副董事长离任2020年03月13日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白志刚职工董事离任2020年03月13日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
魏杰副总经理解聘2020年03月13日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刘安民总经理解聘2020年02月26日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
杨志贵副董事长离任2020年11月24日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杨志贵总经理解聘2020年11月24日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袁清茂,男,1969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社财务处处长,山西兴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党组成员,山西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总会计师;现任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武军, 男, 1972年3月生, 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曾任山西省交通厅人事处主任科员,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太原路桥公司副总经理,临汾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安民,男,1965 年 8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太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太佳高速建管处(太原段)党委书记,和榆高速公路建管处处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在文,男,1966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五处处长;现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春雨,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晋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燃气、中药材产业部部长;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战略规划部部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姚小民,男,汉族,1963年生,九三学社社员,会计学硕士,会计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勇,男,汉族,1969年7月生,民革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三九集团同达药业财务部总经理,山西天泽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燕晨,女,汉族,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民革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郜勇刚,男,1974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城管理处副处长,和榆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榆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审计处副处长;现任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丰裕军,男,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山西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鹏飞,男,汉族,198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郝立勇 ,男,1979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和榆高速公路交通房建办副主任兼项目组长,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收费稽查部副部长,榆和公司收费稽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兼监控指挥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榆和公司收费稽查部部长兼监控指挥中心主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吴永帅,男,1983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技术员,和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副主任,榆和公司和顺东收费站(匝道)副站长(主持工作),左权养护工区主任,和顺收费站站长;现任榆和公司和顺路产维护站站长,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白志刚,男,汉族,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和榆高速公路建管处综合办主任、交通房建办主任、处长助理,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穆霄峰, 男, 1979年7月生, 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党务人事部副部长,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西路桥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继和,男,1973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曾任山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路产保护科科长,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吉 喜,男,1985年10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审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基金从业和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在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负责证券、股权及投融资管理工作,曾任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袁清茂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11月01日
高在文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2014年11月01日
王春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战略规划部部长2017年04月01日
丰裕军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08月01日
王鹏飞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郜勇刚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8年01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安燕晨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9年03月01日
安燕晨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01日
肖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01月01日
姚小民山西财经大学教授2003年11月01日
姚小民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2月01日
姚小民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5月01日
姚小民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5月01日
姚小民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8月01日
白志刚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至2017年,山西三维陆续收到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涉及罚款金额共计2,858,448.00元。同时,其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山西三维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对上述违法行为,2018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3号):对王玉柱、杨志贵、祁百发、田旭东、牛俊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梁小元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高志武、刘永安、阎保安、李红星、田建文、王勤旺、王国胜、张建平、王永义、梁国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王彩俊、张建华、李存慧、秦联晋、霍斌、王巧萍、王永翔、李杰伟、张洪波、王新芳、乔志勇、牛武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柱等28名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7 号],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柱、杨志贵、祁百发、田旭东、牛俊江、田建文、高志武、刘永安、阎保安、李红星、王勤旺、王国胜、王彩俊、张建华、李存慧、秦联晋、张建平、霍斌、王巧萍、王永翔、李杰伟、张洪波、王新芳、乔志勇、牛武钢、梁小元、王永义、梁国胜等28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独立董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2012年7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董津贴的议案》,独董津贴由3000元/月增加至5000元/月,并据此执行。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袁清茂董事长51现任
杨志贵副董事长、总经理54离任21.52
何向荣副董事长46离任
李武军副董事长、总经理48现任21.21
刘安民董事55现任37.1
高在文董事54现任
王春雨董事51现任
肖勇独立董事51现任6
姚小民独立董事57现任6
安燕晨独立董事44现任6
郜勇刚监事会主席46现任
王鹏飞监事33现任
丰裕军监事56现任
郝立勇职工监事41现任16.2
吴永帅职工监事37现任15.67
郝建军监事52离任
白志刚副总经理55现任29.55
魏杰副总经理44离任5.9
穆霄峰副总经理41现任15.75
郭继和副总经理47现任7.34
吉喜董事会秘书35现任28.72
合计--------216.9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6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39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39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276
销售人员0
技术人员33
财务人员4
行政人员84
合计39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4
本科136
大专203
其他54
合计397

2、薪酬政策

公司努力建立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薪酬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薪酬宏观管理,完善考核、晋级机制等,既有激励性又有约束性。重视员工福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等福利制度。充分发挥薪酬在员工激励过程中的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为公司

发展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持。

3、培训计划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积极落实人力资源支撑规划,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培训:

一、以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培训对象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努力推进合法合规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良好运行;

二、以职(执)业资格为核心的一系列准入资格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努力提高公司整体专业素质,打造专业、高效、规范的管理平台;

三、以高速公路投资运营为核心的一系列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对象为本部职能部门和基层一线运营单位的骨干人员,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大型综合交通类上市公司;

四、以安全环保为核心的一系列绿色发展理念培训。培训对象为全体员工,在谋求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担当和履行社会责任。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1,110,639.71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形式权益,保证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任职水平,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及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并制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制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榆和高速公路的收费、养护等运营管理工作,主营业务突出,具有完整的运营管理系统,拥有独立的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独立的开展经营活动,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的业务,其交易条件和内容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履行决策、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对所属资产具有所有权和控制权,产权关系明确,权属清晰,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上做到了完全独立,公司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方面独立管理,公司所有的董事、监事均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

(四)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运行,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申报纳税,不存在将资金存入大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账户的情况,不存在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资金使用及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五)公司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机构,独立

自主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任何企业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5.34%2020年02月06日2020年02月0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4.36%2020年03月13日2020年03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4.75%2020年04月30日2020年05月0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12%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姚小民9363
肖勇9363
安燕晨936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则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及义务,从专业角度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董监高选聘、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宝贵建议,均被公司采纳。通过独立董事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和完善。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职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和优势,在内部控制、风险防控、战略发展、财务报告及审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本省、国内交通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探讨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订和决策,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等提供相关建议。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于2020年8月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利于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会议2次,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通过以督查的形式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初审),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已严格执行了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推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兑现等激励约束机制的高效落地。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年度经营任务目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等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绩效薪等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可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进行半年预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考核期限为壹年,考核结果与薪酬发放有效挂钩,保证了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以下情形至少被认定为“重大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公司规定,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2%或人民币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或人民币1亿元;重要缺陷: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7%或人民币5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或人民币2亿元。一般缺陷: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重要缺陷: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重大缺陷: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山西路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天运[2021]审字第9028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胡文勇、苏小慧

审计报告正文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路桥)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路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路桥,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3)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所述,山西路桥在收到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正式出具的应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划拨单时确认收入。2020年度通行费收入为602,511,985.85元。

由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山西路桥的主要业务收入,对利润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测试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将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正式出具的应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划拨单与山西路桥通行费收入确认金额核对,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或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3)对截至报告期末应收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通行费金额和本期通行费收入金额进行函证;

(4)了解和检查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历史付款模式及期后回款情况;

(5)考虑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财务报表列报金额是否正确。

2、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8)无形资产所述,山西路桥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大于或等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小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预测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时,以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标准总车流量与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山西路翔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和顺至榆社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交通量及收费收入分析报告》及《和顺至榆社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交通量及收费收入分析报告》中预测标准总车流量计算。对特许经营期内车流量的预测,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山西路桥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复核该重大会计估计的准确性。报告期末,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账面净值7,629,351,881.81元,占资产总额 93.79%,为山西路桥的核心资产,2020年度摊销金额271,984,618.83元,对营业成本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关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并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山西路桥所聘请的进行交通量预测的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2)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中所使用的预测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方法进行了解,并通过将以前年度的预测车流量和该期间实际车流量进行比较来评价交通量预测数据的可靠性;

(3)检查山西路桥采用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重新测算高速公路经营权摊销额,检查财务报表列报的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四、其他信息

山西路桥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路桥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路桥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路桥、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路桥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路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路桥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山西路桥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文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小慧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8,710,256.81484,689,283.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31,654,855.16105,761,186.1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99,896.992,699,896.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69,835.026,504,825.5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336,960.07545,844.6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569,520.365,783,321.95
流动资产合计461,141,324.41605,984,358.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298,970.7814,628,599.0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632,112,274.657,904,194,628.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2,747.4828,659.47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00,000.0028,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7,673,223,992.917,946,851,887.46
资产总计8,134,365,317.328,552,836,246.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79,221,024.99255,157,811.27
预收款项829,002.701,396,137.71
合同负债337,98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641,099.067,203,444.39
应交税费14,983,494.5841,370,015.27
其他应付款1,563,557,772.551,577,540,189.38
其中:应付利息23,112,463.4626,025,061.02
应付股利79,060,853.4379,060,853.4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8,276,579.30288,888,888.8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44,846,961.182,171,556,486.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322,388,511.504,586,448,259.5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91,703,975.12570,465,767.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539,817.599,063,096.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724,632,304.215,165,977,123.22
负债合计6,969,479,265.397,337,533,610.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469,264,621.00469,264,6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4,523,533.271,294,523,533.2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0,512,195.57160,512,195.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59,414,297.91-708,997,71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64,886,051.931,215,302,636.1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164,886,051.931,215,302,63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134,365,317.328,552,836,246.28

法定代表人:杨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建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028,321.8032,299,867.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162,970,307.43212,600,941.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569,412.925,757,060.18
流动资产合计210,568,042.15250,657,869.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12,281,887.591,512,281,887.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65,715.63467,833.2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51,858.75281,489.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512,899,461.971,513,031,209.94
资产总计1,723,467,504.121,763,689,079.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874,367.761,203,791.59
应交税费8,735,673.318,793,435.72
其他应付款909,599,783.84908,227,460.2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21,209,824.91918,224,687.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870,000.0028,87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539,817.599,063,096.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9,409,817.5937,933,096.54
负债合计960,619,642.50956,157,784.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469,264,621.00469,264,6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21,856,947.891,221,856,947.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1,898,937.68131,898,937.68
未分配利润-1,060,172,644.95-1,015,489,21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762,847,861.62807,531,29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23,467,504.121,763,689,079.0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35,063,398.55884,393,996.72
其中:营业收入635,063,398.55884,393,996.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73,233,817.98701,625,903.16
其中:营业成本372,958,005.67360,725,718.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096,503.794,062,063.0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1,984,866.5925,442,767.7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75,194,441.93311,395,353.74
其中:利息费用267,196,363.47305,854,975.27
利息收入2,142,728.386,696,495.81
加:其他收益288,691.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715.10-27,149.8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7,837,012.70182,740,943.69
加:营业外收入565,260.332,279,579.88
减:营业外支出14,903,565.739,070,789.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175,318.10175,949,734.10
减:所得税费用-1,758,733.8726,125,632.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416,584.23149,824,101.5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416,584.23149,824,101.5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6,584.23149,824,101.50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0,416,584.23149,824,101.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416,584.23149,824,101.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0740.3193
(二)稀释每股收益-0.10740.3193

法定代表人:杨志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建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
税金及附加1,215.70187,002.9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4,747,771.7216,840,108.9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5,014,092.5611,392,080.66
其中:利息费用16,739,008.2117,040,235.33
利息收入1,735,239.375,658,881.92
加:其他收益838.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626.30-8,941.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779,867.65-28,428,133.82
加:营业外收入334,000.00
减:营业外支出14,903,565.739,063,097.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683,433.38-37,157,231.2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683,433.38-37,157,231.2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683,433.38-37,157,231.2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4,683,433.38-37,157,231.2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952-0.0792
(二)稀释每股收益-0.0952-0.0792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2,857,793.16852,475,681.9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737.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352,909.4510,079,08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0,210,702.61862,562,499.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010,695.1054,813,371.1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507,542.5139,181,610.21
支付的各项税费49,511,608.4732,687,61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419,609.33257,319,46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449,455.41384,002,06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761,247.20478,560,437.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67,261.44279,180,69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7,261.44279,180,69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7,261.44-279,180,69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3,560,946.55356,438,743.2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3,369,952.82290,988,857.9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25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6,930,899.37647,555,85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930,899.37-647,555,859.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636,913.61-448,176,116.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3,047,170.42901,223,287.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8,410,256.81453,047,170.4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541,031.456,079,04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541,031.456,079,044.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98,751.431,991,720.2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3.93188,416.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9,288.22275,852,65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79,303.58278,032,79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61,727.87-271,953,745.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1,160.00378,59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160.00378,59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160.00-378,59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25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25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258.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070,567.87-272,460,593.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7,753.93273,118,347.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728,321.80657,753.93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94,523,533.27160,512,195.57-708,997,713.681,215,302,636.161,215,302,636.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9,264,621.001,294,523,533.27160,512,195.57-708,997,713.681,215,302,636.161,215,302,636.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50,416,584.23-50,416,584.23-50,416,584.2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0,416,584.23-50,416,584.23-50,416,584.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94,523,533.27160,512,195.57-759,414,297.911,164,886,051.931,164,886,051.9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永续其他
收益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75,507,568.22160,512,195.57-858,821,815.181,046,462,569.611,046,462,569.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9,264,621.001,275,507,568.22160,512,195.57-858,821,815.181,046,462,569.611,046,462,569.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015,965.05149,824,101.50168,840,066.55168,840,066.55
(一)综合收益总额149,824,101.50149,824,101.50149,824,101.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015,965.0519,015,965.0519,015,965.0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9,015,965.0519,015,965.0519,015,965.05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94,523,533.27160,512,195.57-708,997,713.681,215,302,636.161,215,302,636.1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21,856,947.89131,898,937.68-1,015,489,211.57807,531,295.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9,264,621.001,221,856,947.89131,898,937.68-1,015,489,211.57807,531,295.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683,433.38-44,683,433.38
(一)综合收益总额-44,683,433.38-44,683,433.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21,856,947.89131,898,937.68-1,060,172,644.95762,847,861.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02,840,982.84131,898,937.68-978,331,980.28825,672,561.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69,264,621.001,202,840,982.84131,898,937.68-978,331,980.28825,672,561.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015,965.05-37,157,231.29-18,141,266.24
(一)综合收益总额-37,157,231.29-37,157,231.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015,965.0519,015,965.0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9,015,965.0519,015,965.05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9,264,621.001,221,856,947.89131,898,937.68-1,015,489,211.57807,531,295.00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6)19号文批准,由山西省纺织总会、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太原现代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利普公司五家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1996年2月6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41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342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6月17日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方式发行股票,并于1997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1998年4月24日,本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按10:2股送红股并转增2股,公司股本增至252,000,000股。

2000年3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49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5,713,851股普通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277,713,851股。

2000年4月28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68号文件,存续企业山西维尼纶厂改制设立为国有独资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华邦”),并将山西省纺织总会所持有公司国家股146,911,396股全部无偿划拨给三维华邦。2000年7月完成股权划转手续,三维华邦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3年6月6日至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3,340,000股普通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增至311,053,851股。

2007年2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3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至391,053,851股。

2008年6月20日,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股本391,053,851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8,210,770股,转增后股本增加至469,264,621股。

2008年9月18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本公司母公司三维华邦资产整体划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煤业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成为三维华邦的母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2016年8月17日,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

2017年4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阳煤集团将所持有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路桥集团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7】181号),同意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转让给路桥集团。

2017年5月24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阳煤集团拟向路桥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晋国资产权函【2017】290号),阳泉煤业集团公司通过《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将持有的三维华邦100%股权转让至路桥集团。路桥集团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2017年6月19日,三维华邦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7年8月,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路桥集团的股东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名称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山西三维股份的批复》(晋国投运营函[2018]190号)原则同意将三维华邦持有的本公司130,412,280股A股股份(股比27.79%)无偿划转至路桥集团。本公司母公司变更为路桥集团。

2018年9月6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的意见》(晋国资改革函[2018]514号),同意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经营范围由“化工产品、化纤产品、销售和出口贸易等”变更为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等”。

本公司目前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55862W,法定代表人:杨志贵,注册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镇,经营范围: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公路养护公程;救援、清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公路信息网络服务;汽车清洗;以自有资金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以自有资金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469,264,621股,其中路桥集团持有130,412,280股,持股比例

27.79%。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和公司”)。

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于2021年4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报出。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第五点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无形资产、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A 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B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A 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A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B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C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券投资、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及股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本附注五(23)-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a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b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

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c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d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参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3)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7)金融工具减值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a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b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其他方法

ⅰ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0.00
1至2年5.00
2至3年10.00
3至4年30.00
4至5年50.00
5年以上100.00

ⅱ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属于此组合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c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应收关联方款项
组合2备用金
组合3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
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d除上述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本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本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标。

e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8)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

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a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b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相关处理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本附注1和3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11、套期工具

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本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既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5)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合同(协议)主要条款比较法作套期有效性预期性评价,报告期末以比率分析法作套期有效性回顾性评价。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标准:(1)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3)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持有待售资产”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持有待售负债”。

14、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

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d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e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设施、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2019年度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9.40-32.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8312.13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8312.13-32.33
其他非生产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9.40-32.33

本公司2020年度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一、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32.77-4.85
其中:简易房年限平均法2348.5
二、交通设备设施年限平均法3-8312.13-32.33
三、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4-5319.4-24.25
四、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8312.13-19.40
五、检测及实验设备年限平均法5319.40
六、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9.40-32.33
七、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8312.13-32.33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4)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资本化成本。

(5)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交通流量法摊销。具体方法为:

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大于或等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会计年度(期间)的实际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当会计年度(期间)实际车流量小于该年度(期间)预测车流量时,按照预测车流量与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计算特许经营权摊销额。

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公司每3-5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特许经营期间内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保证特许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摊销完毕。

对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时,以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标准总车流量与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应摊销额。本公司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中预测标准总车流量计算。

(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资产减值”。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1)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2)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0、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车位使用费、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分类

本公司将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确定为职工薪酬。本公司对职工薪酬按照性质或支付期间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法

1)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1)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收入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

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收到山西省高速公路结算机构正式出具的应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划拨单时确认收入。

2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贷款贴息、建设资金补贴款等。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c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6、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特别的,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本公司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其中对未来特许经营期内车流量的预测,属于重大会计估计,本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复核该重大会计估计的准确性。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长期应收款计入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本公司经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的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回购安排、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 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长期应收款计入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原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存货
合同负债337,988.00
预收款项-337,988.00
预计负债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原值
存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合同负债337,988.00
预收款项-337,988.00
预计负债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
变更内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原因:公司重组前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高速公路管理与运营,行业变化使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存在差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2020年01月01日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变更前公司本部本期折旧金额为67,423.92元,变更后折旧金额为193,277.57元,影响金额为125,853.65元。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84,689,283.58484,689,283.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05,761,186.10105,761,186.1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99,896.992,699,896.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504,825.516,504,825.5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45,844.69545,844.6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783,321.955,783,321.95
流动资产合计605,984,358.82605,984,358.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628,599.0714,628,599.0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904,194,628.927,904,194,628.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8,659.4728,659.47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00,000.0028,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7,946,851,887.467,946,851,887.46
资产总计8,552,836,246.288,552,836,246.2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55,157,811.27255,157,811.27
预收款项1,396,137.711,058,149.71-337,988.00
合同负债337,988.00337,98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7,203,444.397,203,444.39
应交税费41,370,015.2741,370,015.27
其他应付款1,577,540,189.381,577,540,189.38
其中:应付利息26,025,061.0226,025,061.02
应付股利79,060,853.4379,060,853.4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8,888,888.88288,888,888.8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171,556,486.902,171,556,486.9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586,448,259.594,586,448,259.5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70,465,767.09570,465,767.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063,096.549,063,096.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165,977,123.225,165,977,123.22
负债合计7,337,533,610.127,337,533,610.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469,264,621.00469,264,6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94,523,533.271,294,523,533.2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0,512,195.57160,512,195.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08,997,713.68-708,997,71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15,302,636.161,215,302,636.1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215,302,636.161,215,302,63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52,836,246.288,552,836,246.2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2,299,867.0932,299,867.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212,600,941.85212,600,941.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757,060.185,757,060.18
流动资产合计250,657,869.12250,657,869.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12,281,887.591,512,281,887.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67,833.20467,833.2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81,489.15281,489.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513,031,209.941,513,031,209.94
资产总计1,763,689,079.061,763,689,079.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203,791.591,203,791.59
应交税费8,793,435.728,793,435.72
其他应付款908,227,460.21908,227,460.2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18,224,687.52918,224,687.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870,000.0028,87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9,063,096.549,063,096.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933,096.5437,933,096.54
负债合计956,157,784.06956,157,784.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469,264,621.00469,264,62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21,856,947.891,221,856,947.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1,898,937.68131,898,937.68
未分配利润-1,015,489,211.57-1,015,489,21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807,531,295.00807,531,29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63,689,079.061,763,689,079.06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 不动产租赁收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 其他收入按适用税率3%、5%、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2%
房产税租赁收入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榆和公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减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应纳增值税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的相关规定,榆和公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榆和高速(二期)项目所得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榆和高速(一期)项目所得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8,472.906,793.96
银行存款318,681,783.91484,627,287.96
其他货币资金55,201.66
合计318,710,256.81484,689,283.58

其他说明2020年底本公司因诉讼事项引起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300,000.00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1,704,855.16100.00%50,000.000.04%131,654,855.16105,786,186.10100.00%25,000.000.02%105,761,186.10
组合1:账龄组合1,005,000.000.76%50,000.004.98%955,000.00500,000.000.47%25,000.005.00%475,000.00
组合2: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130,699,855.1699.24%130,699,855.16105,286,186.1099.53%105,286,186.10
合计131,704,855.16100.00%50,000.000.04%131,654,855.16105,786,186.10100.00%25,000.000.02%105,761,186.1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5,000.00
1-2年
2-3年500,000.0050,000.0010.00%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1,005,000.0050,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0,699,855.16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130,699,855.16--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1,204,855.16
1至2年
2至3年500,000.00
合计131,704,855.1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25,000.0025,000.0050,000.00
合计25,000.0025,000.0050,000.0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联网收费结算与会计核算中心103,610,861.6078.67%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280,000.0010.84%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12,808,993.569.73%
山西岩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5,000.000.38%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后勤服务中心500,000.000.38%50,000.00
合计131,704,855.16100.00%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99,896.99100.00%2,699,896.99100.00%
合计2,699,896.99--2,699,896.99--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未结算原因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2,699,896.99100.00预付电费周转
合 计2,699,896.99100.00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169,835.026,504,825.51
合计1,169,835.026,504,825.51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206,400.00720,000.00
押金214,000.00214,000.00
应收路赔款1,945,579.88
收费站现金通行费96,668.003,425,870.00
其他683,389.81299,713.52
合计1,200,457.816,605,163.4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0,337.89100,337.8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9,084.9019,084.90
本期转回88,800.0088,800.00
2020年12月31日余额30,622.7930,622.79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842,138.79
1至2年138,526.04
2至3年214,000.00
3年以上5,792.98
3至4年3,000.00
4至5年2,792.98
合计1,200,457.81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备用金88,500.0088,500.00
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10,700.0010,700.0021,400.00
应收其他款项1,137.898,384.90300.009,222.79
合计100,337.8919,084.9088,800.0030,622.79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罗晓芳押金214,000.002-3年17.83%21,400.0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付诉讼费207,281.491年以内、1-2年17.27%6,826.30
榆社东收费站备用金100,000.001年以内8.33%
和顺东收费站备用金60,000.001年以内5.00%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付诉讼费42,657.001年以内3.55%
合计--623,938.49--51.98%28,226.30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1,336,960.071,336,960.07545,844.69545,844.69
合计1,336,960.071,336,960.07545,844.69545,844.69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4,579,246.624,744,042.84
企业所得税200,000.00249,005.45
房租790,273.74790,273.66
合计5,569,520.365,783,321.95

7、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1,298,970.7814,628,599.07
合计11,298,970.7814,628,599.07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455,667.004,108,127.786,120,565.6820,684,360.46
2.本期增加金额389,681.42184,270.02573,951.44
(1)购置389,681.42184,270.02573,951.4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0,455,667.004,497,809.206,304,835.7021,258,311.9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732,092.911,739,673.251,583,995.236,055,761.39
2.本期增加金额1,974,571.66677,073.841,251,934.233,903,579.73
(1)计提1,974,571.66677,073.841,251,934.233,903,579.7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706,664.572,416,747.092,835,929.469,959,341.1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749,002.432,081,062.113,468,906.2411,298,970.78
2.期初账面价值7,723,574.092,368,454.534,536,570.4514,628,599.07

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特许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24,200.00290,000.008,936,728,200.008,939,742,4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724,200.00290,000.008,936,728,200.008,939,742,4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47,560.878,510.851,035,391,699.361,035,547,771.08
2.本期增加金额68,105.0429,630.40271,984,618.83272,082,354.27
(1)计提68,105.0429,630.40271,984,618.83272,082,354.2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15,665.9138,141.251,307,376,318.191,307,630,125.3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08,534.09251,858.757,629,351,881.817,632,112,274.65
2.期初账面价值2,576,639.13281,489.157,901,336,500.647,904,194,628.92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报告期内拥有的无形资产除软件、土地使用权外均为因设立质押而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资产,2020年12月31日受限资产余额为7,629,351,881.81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月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晋北城固2016001号,期限20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晋北城固2016001质01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左权至和顺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2)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月与光大兴陇信托责任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借款合同》(D2016013hygs0001-贷001,期限20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D2016013hygs0001-质001),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左权至和顺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3)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9月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期限9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ZY01),本公司将榆和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收费权及其基于收费权等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根据榆和公司2016年12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晋北城固2016002号,期限25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晋北城固2016002质02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5)根据榆和公司2017年2月15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期限6年)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17]回字0017号-质01号),本公司将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项目榆社至左权段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顺位质押给该金融机构。

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2,296.4913,074.11114,637.8928,659.47
可抵扣亏损7,198,693.491,799,673.37
合计7,250,989.981,812,747.48114,637.8928,659.47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812,747.4828,659.47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8,326.308,941.28
可抵扣亏损1,298,379,030.081,271,122,346.09
合计1,298,407,356.381,271,131,287.3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551,503,840.15551,503,840.15
2021年585,101,720.78585,101,720.78
2022年73,647,126.0173,647,126.01
2023年32,784,466.6132,784,466.61
2024年28,085,192.5428,085,192.54
2025年27,256,683.99
合计1,298,379,030.081,271,122,346.09--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保证金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
合计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28,000,000.00

1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路权款241,072,100.00241,072,100.00
工程款37,796,662.9913,710,658.20
监理费352,262.0025,393.07
材料款331,960.00
设备租赁费17,700.00
合计279,221,024.99255,157,811.2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1,072,100.00资金紧张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部1,041,441.00工程质量保证金
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6,538.00未结算
山西易欣交通工程有限公司596,208.00未结算
河南省华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榆高速(二期)JD9合同段项目部88,468.00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计244,554,755.00--

12、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租赁款829,002.701,058,149.71
合计829,002.701,058,149.71

1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337,988.00337,988.00
合计337,988.00337,988.00

1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6,968,655.1737,430,849.2836,952,044.617,447,459.8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34,789.223,177,949.293,219,099.29193,639.22
合计7,203,444.3940,608,798.5740,171,143.907,641,099.0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542,430.3628,558,516.2328,103,741.286,997,205.31
2、职工福利费4,045,196.004,045,196.00
3、社会保险费58,381.151,836,852.791,855,366.7939,867.15
其中:医疗保险费48,628.501,662,405.661,677,669.6633,364.50
工伤保险费6,694.3171,156.9973,272.994,578.31
生育保险费3,058.34103,290.14104,424.141,924.34
4、住房公积金49,508.802,073,346.002,014,540.00108,314.8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18,334.86916,938.26933,200.54302,072.58
合计6,968,655.1737,430,849.2836,952,044.617,447,459.8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29,089.893,044,866.923,084,429.92189,526.89
2、失业保险费5,699.33133,082.37134,669.374,112.33
合计234,789.223,177,949.293,219,099.29193,639.22

1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248,350.045,163,418.50
企业所得税1,706,494.4626,098,115.59
个人所得税42,715.49846.00
城市维护建设税227,384.61367,629.25
房产税871,866.89688,814.51
教育费附加97,450.46154,902.51
地方教育费附加64,967.03103,268.38
其他8,724,265.608,793,020.53
合计14,983,494.5841,370,015.27

1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3,112,463.4626,025,061.02
应付股利79,060,853.4379,060,853.43
其他应付款1,461,384,455.661,472,454,274.93
合计1,563,557,772.551,577,540,189.38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还款方式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6,300,411.137,327,302.69
融资性售后回租应付利息3,462,802.785,348,508.78
其他13,349,249.5513,349,249.55
合计23,112,463.4626,025,061.02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79,060,853.4379,060,853.43
合计79,060,853.4379,060,853.43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应付股利系榆和公司2016年度应付原股东路桥集团公司股利。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资金拆借款699,919,068.95699,926,268.95
代管资金271,112,586.29350,426,885.19
榆和股权价款及利息421,113,782.04404,374,773.82
代收代扣的款项901,448.26315,622.13
往来款44,778,743.40
保证金12,278,677.331,268,926.35
律师费305,000.00116,900.00
应上缴通行费10,190,710.21
其他10,975,149.395,834,188.28
合计1,461,384,455.661,472,454,274.93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46,060,463.56资金紧张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469,085,894.66债务部分资金紧张未偿还、保证金部分未到偿付时点
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64,559,524.85代管资金
合计1,379,705,883.07--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9,387,690.421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88,888,888.88188,888,888.88
合计378,276,579.30288,888,888.88

1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4,293,518,511.504,557,578,259.59
信用借款28,870,000.0028,870,000.00
合计4,322,388,511.504,586,448,259.5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及金额,参见附注七、8、无形资产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4.6%-4.65%。

1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391,703,975.12570,465,767.09
合计391,703,975.12570,465,767.09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款293,595,038.93374,586,429.16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98,108,936.19195,879,337.93

2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0,539,817.599,063,096.5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合计10,539,817.599,063,096.54--

2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69,264,621.00469,264,621.00

2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92,158,393.431,092,158,393.43
其他资本公积202,365,139.84202,365,139.84
合计1,294,523,533.271,294,523,533.27

2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60,512,195.57160,512,195.57
合计160,512,195.57160,512,195.57

2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08,997,713.68-858,821,815.1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08,997,713.68-858,821,815.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16,584.23149,824,101.50
期末未分配利润-759,414,297.91-708,997,713.68

2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02,511,985.85367,250,643.51848,655,046.51353,955,162.71
其他业务32,551,412.705,707,362.1635,738,950.216,770,555.91
合计635,063,398.55372,958,005.67884,393,996.72360,725,718.62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635,063,398.55884,393,996.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28,627,358.4831,995,283.03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其中:
咨询服务收入28,627,358.4831,995,283.03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8,627,358.4831,995,283.03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606,436,040.07852,398,713.69为交控集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榆和高速合计
商品类型635,063,398.55635,063,398.55
其中:
通行费收入602,511,985.85602,511,985.85
服务区收入3,312,836.783,312,836.78
咨询服务收入28,627,358.4828,627,358.48
其他收入611,217.44611,217.44

2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395,833.181,861,962.97
教育费附加600,854.38793,341.63
房产税183,052.38311,220.43
车船使用税24,732.1622,667.28
印花税22,350.6018,068.65
水资源税115,294.0015,504.00
地方教育费附加400,569.57528,894.46
环保税355.84
残保金353,817.52510,047.83
合计3,096,503.794,062,063.09

2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841,799.478,863,830.88
办公等费用842,487.82912,912.36
中介机构费用5,923,900.0010,266,749.04
咨询费531,118.811,028,368.48
租赁费1,185,410.422,271,669.48
折旧摊销费1,035,137.52374,800.12
修理费222,152.0031,686.00
诉讼费用215,764.56150,603.00
物业管理费181,871.00244,460.97
水电取暖费1,021,639.72796,920.12
董事会费178,956.00201,100.00
党建工作经费262,043.10274,667.26
其他费用542,586.1725,000.00
合计21,984,866.5925,442,767.71

2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67,196,363.47305,854,975.27
减:利息收入2,142,728.386,696,495.81
手续费及其他10,140,806.8412,236,874.28
合计275,194,441.93311,395,353.74

2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太原市稳岗补贴236,279.86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企业入统奖励50,000.00
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2,411.77
合 计288,691.63

3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9,715.10-2,149.8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5,000.00-25,000.00
合计44,715.10-27,149.87

3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路赔收入228,571.551,945,579.88228,571.55
交通事故赔偿款286,776.50286,776.50
其他49,912.28334,000.0049,912.28
合计565,260.332,279,579.88565,260.33

3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滞纳金支出3.560.933.56
其他14,903,562.179,070,788.5414,903,562.17
合计14,903,565.739,070,789.4714,903,565.73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为预计的股民诉讼赔偿款14,715,916.92元。

3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5,354.1426,130,184.75
递延所得税费用-1,784,088.01-4,552.15
合计-1,758,733.8726,125,632.6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2,175,318.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3,043,829.5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6,338.5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95,078.0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567,934.6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818,577.57
所得税费用-1,758,733.87

3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2,142,728.386,696,495.81
收到往来款60,899,393.063,048,584.35
耕地占用税退还334,000.00
收到的路赔、补助款等2,668,674.85
解冻资金31,642,113.16
合计97,352,909.4510,079,080.16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往来款84,039,999.58209,140,026.68
付现费用8,840,413.8816,658,387.15
支付股民诉讼赔偿13,239,195.87
资金冻结300,000.0031,521,047.09
合计106,419,609.33257,319,460.92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向非金融机构还款128,258.00
合计128,258.00

3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0,416,584.23149,824,101.50
加:资产减值准备-44,715.1027,149.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903,579.732,389,967.96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272,082,354.27268,157,421.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83,458.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77,323,460.38305,854,975.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84,088.01-4,552.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91,115.38242,509.9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069,388.23-83,315,740.9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581,032.69-165,698,855.0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761,247.20478,560,437.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18,410,256.81453,047,170.4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53,047,170.42901,223,287.4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636,913.61-448,176,116.98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18,410,256.81453,047,170.42
其中:库存现金28,472.906,793.9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18,381,783.91453,040,376.46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8,410,256.81453,047,170.42

3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00,000.00冻结资金
无形资产7,629,351,881.81金融机构贷款质押
合计7,629,651,881.81--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公路管理与养护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公路施工100.00%投资设立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建设工程700,000.00万元27.79%27.7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设计咨询分公司母公司组成部分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部母公司组成部分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事业部母公司组成部分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母公司组成部分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路桥集团长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路晟交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漾泉大酒店同一最终控制方
山西潞安戴斯酒店有限公司同一最终控制方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服务1,757,664.00243,944.0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设计咨询分公司设计服务21,500.00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机电设施维护等3,474,333.05433,890.1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工程1,167,494.00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服务865,359.00875,400.00
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539,200.00609,119.00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服务13,856,466.0011,945,666.00
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购置设备252,582.00
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5,622,875.00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服务970,965.001,232,372.00
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软件维护费127,000.00
山西交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维保费248,402.00
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费30,702.00
山西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服务142,538.2079,188.00
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服务350,000.0013,123.00
山西路晟交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服务7,500.00
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工程1,756,538.00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咨询服务163,600.00
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64,913.00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282,262.00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漾泉大酒店会展会议服务76,468.00
山西潞安戴斯酒店有限公司会议费90,000.00
山西乾通公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专项工程547,659.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28,627,358.4831,995,283.03
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隧道定期检测工程147,914.6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000,000.002016年09月23日2025年05月15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17年02月16日2022年11月16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02016年01月16日2036年01月15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02016年01月18日2036年01月18日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212,500,000.002016年12月02日2041年11月02日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258,233,379.22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41,685,689.73
拆出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580,597.701,462,773.94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280,000.00
其他应收款山西交通控股集1,945,579.88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57,664.00
应付账款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1,072,100.00241,072,100.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15,651,033.004,166,135.00
应付账款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296,560.00
应付账款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27,162.00127,162.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771,096.69438,000.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部1,041,441.001,041,441.00
应付账款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7,577.46
应付账款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93.70
应付账款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165,398.0076,900.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432,679.00
应付账款山西诺信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56,538.001,756,538.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晟交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500.007,500.00
应付账款山西乾通公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6,430.0016,430.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设计咨询分公司21,500.0021,500.00
应付账款山西路桥集团试验检测事业部7,318.007,318.00
应付账款山西交控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5,622,875.00
应付账款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0,702.00
应付利息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349,249.5513,349,249.55
应付股利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9,060,853.4379,060,853.43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科桥梁附件有限责任公司1,948.00
其他应付款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399,579.55399,579.55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0
其他应付款山西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79,188.00
其他应付款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3,810.00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4,250.00
其他应付款山西路桥集团长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44.0010,044.00
其他应付款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总承包分公司2,096.022,096.02
其他应付款山西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2,991.8041,092.40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南高速公路分公司3,930.89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684.01
其他应付款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116,481.46116,481.46
其他应付款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4,786,767.38
其他应付款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63,110,751.17846,145,613.55
其他应付款和榆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64,559,524.85110,157,442.39
其他应付款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469,124,263.66502,802,276.02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虚假陈述诉讼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408起,其中,二审已判决赔偿394起涉及赔偿金额2,365.88万元,撤诉3起,驳回2起,处于二审阶段9起预计赔偿金额12.02万元。本公司2020年度累计赔偿金额为1,323.92万元,尚未赔偿部分已经确认预计负债。

(2)、山西省永济市电瓶车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山西省永济市电瓶车有限公司因侵权责任纠纷将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诉至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向原告连带清偿欠款287,313.5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87,313.52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019 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2020年7月13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晋0881民初1157号之二),裁定如下:驳回本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0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晋08民辖终124号),裁定如下:(1)撤销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2020)晋0881民初1157号之二民事裁定;(2)本案移送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处理。

2020年12月28日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20晋1024民初2608号),判决如下:(1)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西永济电瓶有限公司偿还债务197,912.52元;(2)驳回原告山西永济电瓶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山西省永济市电瓶车有限公司不服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决,又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

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3)、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诉至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1)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22,162,650.00元;(2)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7,092,048.00元(损失以22,162,6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暂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此后按此标准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3)判决被告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2,266,265.00元;(4)判决被告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所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6月15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162,650.00元,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50%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付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洪洞县广大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4)、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原告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11月30日签署的《富甲烷解析气制氢项目合作协议》;②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822,900元,并支付2012年1月起至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占用原告资金的利息;(2)被告赔偿原告预期利益损失1,000万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6年6月16日,本公司以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为被反诉人,以北京正拓气体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1)被反诉人支付土地租赁费158.40万元及利息;(2)被反诉人支付房屋租赁费15.36万元及利息;(3)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违约金1,000万元及利息;(4)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2017年1月20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晋10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及被告(反诉原告)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7年12月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7)晋民终6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晋10民初33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后,下达民事判决书【(2018)晋10民初20号】,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及被告(反诉原告)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21年3月1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20>晋民再296号),判决主要为,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11,252,9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调功器贷款利率计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2021年4月2日本公司已根据法院判决向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支付13,873,422.94元(其中判决本金11,252,900.00元,应计利息2,620,522.94元),该案件履行完毕。上述款项从原化工资产债务保证金支出,不影响公司损益。

(5)、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申请事由:(1)请求确认与本公司签署的《合作经营合同》解除;(2)请求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承担违约金3000万元及超出3000万元违约金的其他经济损失605.57万元;(3)请求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公辅影响损失542.77万元;(4)请求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承担诉前保全申请费5000元及诉讼保全担保保险金8万元;(5)请求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连带承担其为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120万元;(6)请求仲裁费用由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担。2020年7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1)确认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合作经营合同》解除;(2)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对该费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本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50万元;(4)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5)驳回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6)驳回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反请求。

2020年7月7日本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2020年10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京04民特617号),裁定驳回本公司的申请。2020年11月3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0>晋10执168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1,600,000.00元,并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诉讼2021年1月1日至4月7日本公司陆续收到85起投资者关于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其损失的民事起诉状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涉案金额272.42万元。截止本财务报告日已收到一审判决通知55起,涉及赔偿金额136.85万元,剩余30起尚未判决。
诉讼2021年1月5日山西阳煤电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和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昔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3,795,241.28元及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逾期付款损失(利息)420,803.88元,并支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日止以3,795,241.2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利息)。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向昔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申请,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移交洪洞县人民法院处理。2021年3月30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开庭此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当前正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尚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未完成重组。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62,970,307.43212,600,941.85
合计162,970,307.43212,600,941.85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10,000.00
押金214,000.00214,000.00
代管资金162,493,409.06212,257,115.81
预付诉讼费249,938.49136,526.04
其他31,286.184,000.00
合计162,998,633.73212,611,641.85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700.0010,700.0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7,626.3017,626.30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8,326.3028,326.3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505,831.63
1至2年160,278,802.10
2至3年214,000.00
合计162,998,633.73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保证金、押金、代垫款、其他暂付款项10,700.0010,700.0021,400.00
应收其他款项6,926.306,926.30
合计10,700.0017,626.3028,326.3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管资金162,493,409.061年以内、1-2年99.69%
罗晓芳房屋押金214,000.002-3年0.13%21,400.0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付诉讼费207,281.491年以内、1-2年0.13%6,826.30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付诉讼费42,657.001年以内0.03%
李卫东备用金10,000.001年以内0.01%
合计--162,967,347.55--99.99%28,226.30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512,281,887.591,512,281,887.591,512,281,887.591,512,281,887.59
合计1,512,281,887.591,512,281,887.591,512,281,887.591,512,281,887.5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512,281,887.591,512,281,887.59
合计1,512,281,881,512,281,88
7.597.59
其中: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6,279.8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4,715,916.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7,611.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411.77
合计-14,049,613.7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4%-0.1074-0.1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4%-0.0775-0.077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 事 长:袁清茂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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