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