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良皮业”或“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股转公司予以受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终止挂牌的相关工作正处于反馈回复阶段,尚未启动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3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股转公司予以受理,截至本公告日,正处于反馈回复阶段。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公告编号:2021-002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终止挂牌事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亚霖
联系电话:0930-5681888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