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2021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租赁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
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