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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关于对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上证公监函〔2021〕0054号

关于对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大西洋,A股证券代码:600558;

曹铭,时任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雪,时任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经查明,2021年4月2日,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或者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大西洋绿色特种焊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因公司监事李雪之配偶担任山东大西洋绿色特种焊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大西洋)的董事、高管,山东大西洋构成公司的关联方。2018年10月至12月,公司与山东大西洋发生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877.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2019年,公司与山东大西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979.7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020年,公司与山东大西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5,746.5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前期未将山东大西洋作

为关联方进行预计,也未对上述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2日,公司才补充披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公告。

另经查明,公司监事李雪未及时向公司准确、完整地填报其配偶的任职情况,未告知公司山东大西洋的关联关系,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违规负有责任。

公司未准确、完整对关联方予以披露,也未对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0.2.4 条、第10.2.5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曹铭(任期2018年6月22日至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监事李雪作为关联关系的相关人员,均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曹铭、时任监事李雪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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