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要求,作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李芸达 朱学忠 钱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