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查阅,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公司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樊满生 王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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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