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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拟为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与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房开”)合作开发义土挂[2021]15号地块,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置业”)全资子公司义乌市华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捷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投创荣安置业”持有“华亿置业”51%股权,“华统房开”持有“华亿置业”49%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亿置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

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华统房开”,即“华亿置业”拟对“华统房开”提供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合同

(1)财务资助对象: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总额不超过63,7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华统房开”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华亿置业”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振兴路8号

(4)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0日

(5)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零柒佰伍拾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朱俭勇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华统房开”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

统房开”总资产425,890,528.68元,负债34,914,703.53元,净资产390,975,825.15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914,127.63元,利润总额865,171.14元,净利润648,878.35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3.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义乌市华捷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稠义路288号3号楼1楼302室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6日

(5)法定代表人:叶峰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零柒佰伍拾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华亿置业”持有“华捷置业”51%股权,“华统房开”通过“华亿置业”间接持有“华捷置业”49%股权。

(10)关联情况:“华捷置业”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华捷置业”暂无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13)项目概况:“华捷置业”开发的宁波鄞州区YZ08-06-b2(首南地段)地块面积79,959.82平方米,容积率1.55,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国贸大道与义亭路交叉口东北侧。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预计

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瀚投资”)与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官置业”)按照51:49的股权比例分别成立了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新企管”)、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望企管”)用于共同获取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控股子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康新企管”、“荣望企管”拟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锦官置业”,即“康新企管”、“荣望企管”拟对“锦官置业”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待土地获取及项目需投入资金前及时回收该部分资金用于项目投入。

1.财务资助合同

(1)财务资助对象: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康新企管”、“荣望企管”各提供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锦官置业”日常经营活动

(4)财务资助的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财务资助利率:无息

(6)资金来源:“康新企管”、“荣望企管”闲置富余自有资金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锦官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508、520号1401室

(4)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李爽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锦官置业”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锦官置业”总资产2,647,788,469.04元,负债2,549,265,026.27元,净资产98,523,442.77元。2020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3,318,774.81元,净利润-3,318,774.81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1.55亿元

3.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一、

(1)公司名称:宁波康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508、520号1401室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9)控股股东: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康新企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康新企管”总资产490,000,000.00元,负债0.00元,净资产490,000,000.00元。2021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0.00元,净利润0.00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公司二、

(1)公司名称:宁波荣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都市工业园区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6)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9)控股股东: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

(10)关联情况:“荣望企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荣望企管”总资产490,000,000.00元,负债0.00元,净资产490,000,000.00 元。2021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0.00元,净利润0.00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三)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房地产项目合作方其它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控股子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当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股东方按照权益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公司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对控股子公司各方股东按权

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为公司在不影响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双方股东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24,082.9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7%。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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