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259,769.1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365.5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78.42%、81.06%,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35)》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6)》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