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马武申、蒋毅敏、赵建明,独立董事刘进军、张俊民、钟彦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陆剑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季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相关报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西安市锦业二路13号公司2#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