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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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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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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三:《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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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4日13点00分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号国联金融大厦1516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主持:董事长蒋志坚

六、会议审议事项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董事长蒋志坚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人:监事会主席何方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蔡建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周建伟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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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周建伟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文俊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周建伟

、《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周建伟10、《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文俊

七、会议议程

、董事长宣读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2、董事长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董事会秘书介绍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监票规定;

4、宣读并审议议案;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6、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解答股东提问,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监票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10、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2、出席会议股东及董事签字;

、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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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将进行表决的事项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现场会议监票规定会议设计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和监票人三名(其中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一名、律师一名),于议案表决前由股东及监事推举产生。

计票人的职责为:

1、负责表决票的发放和收集;

、负责核对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

、计算并统计表决议案的得票数。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聘请的律师与计票人和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现场会议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全部议案宣布完毕后统一表决的方式,全部议案列于表决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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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权的权重由该股东所持股份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决定。股东及代理人对表决票中的议案,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并在对应项内“√”。股东或代理人应在每张表决票的签名栏内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统计和表决办法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即就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后由计票人收集、统计表决票数。

四、表决结果的宣读计票人统计好现场表决票数后,监票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并汇总后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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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环保与能源两大产业已形成集投资、设计咨询、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具体包括:1、市政环保领域(主要为固废处置)的专业设计、环保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及处置运营的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2、电站的锅炉设计制造、工程总包、电厂烟气治理、热电运营服务的全产业链业务。

在各业务板块深入协同下,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4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3亿元。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环保设备、节能高效发电设备、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电站工程与服务、环保运营服务及地方热电运营服务此六类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75.50亿元,同比增加

9.23%;主营业务成本

63.25亿元,同比增加

10.20%;主营业务毛利率16.24%,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装备制造263,830.17219,208.9216.91-11.47-11.63增加0.16个百分点
工程与服务302,395.66269,125.2511.0029.3330.39减少0.72个百分点
项目运营管理188,818.62144,128.7223.6718.7520.65减少1.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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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环保设备191,687.91159,253.7016.92-7.43-7.22减少0.19个百分点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72,142.2659,955.2216.89-20.66-21.54增加0.93个百分点
市政环保工程及服务156,611.54134,663.2714.01-3.92-8.01增加3.82个百分点
电站工程及服务145,784.12134,461.987.77105.87124.05减少7.48个百分点
环保运营服务45,650.5431,897.8730.1347.1727.77增加10.61个百分点
地方热电运营服务143,168.08112,230.8521.6111.8618.77减少4.5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锅炉装备制造产能受到疫情一定程度影响,整体业务收有所下降,其中以传统燃煤循环流化床为主的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由于市场需求总量增长乏力,营收进一步下降。报告期内,随着惠联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江西乐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持续建设,公主岭德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投运,电站工程及服务收入有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环保运营服务收入增加明显,得益于公司在固废处置领域加大拓展力度。报告期内,山西晋联、南京科学园(扩产)污泥处置项目投入运营,公主岭德联垃圾焚烧项目投入运营,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理投入满产运营,江西乐联项目垃圾收运投入满产运营,为公司带来稳定环保运营服务收入。

(二)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环保设备万元191,687.91191,687.91-7.43-7.43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万元72,142.2672,142.26-20.66-20.66
垃圾焚烧处理量万吨49.4149.4114.8514.85
污泥处置量万吨55.5455.5424.8524.84
飞灰处理量万吨23.7523.754.534.53
热力万吨602.49602.49-3.91-3.91
电力万千瓦时77,345.9157,935.3111.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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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以传统燃煤的循环流化床为主的节能高效发电设备受市场需求影响,营收进一步下滑;而受市政环保行业尤其是垃圾焚烧市场旺盛需求的带动,垃圾焚烧处理量有较大提升;同时,报告期内,山西晋联、南京科学园(扩产)污泥运营处置项目投入运营,污泥处置量有较大提升。

(三)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87,464,417.64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
研发投入合计187,464,417.6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4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99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6.7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2、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直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近年来为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公司不断投入研发资源助力产品及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从传统能源产品向新能源产品的转型,全年申请专利189项,其中发明专利82项;全年授权专利110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从专利数量来看,2020年和2019年申请数量基本持平,在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上比2019年提升较大。

装备制造板块,累计完成锅炉产品设计

项(其中新产品

项),完成工程项目设计43项,申请专利97项,授权专利61项,申请PCT专利1件。报告期内正式获批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得无锡市专利银奖

项,“高效通用锅炉设计制造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基于数字孪生的清洁低碳环保锅炉设计技术及工程应用”取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另外,公司和中科院共同开展了加压富氧燃烧中试研究工作,研究致力于提高富氧燃烧的效率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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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低成本的CO2捕集封存技术,推动富氧燃烧工业化进程,项目中试已结束,各项参数达到项目预期水平。公司下属无锡市政院持续稳定推进科技研发工作,2020年申请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获得55项专利授权,取得软件著作权4项。2020年无锡市政院取得升级优秀设计

项,并与河海大学及上海呈启公司成立研究院。公司下属国联环科针对污泥调理药剂和藻泥脱水进行研发,对比同类技术路线有较明显优势。国联环科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方式,提升了“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和“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效能,其中以污泥资源化产品蛋白浓缩液为主要原料的有机液体肥,已施用于青岛袁隆平海水稻基地,实现亩产739.7公斤,为该基地亩产最高,产品具有良好的土壤改良效果,在海水稻基地中表现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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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控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总包市政公用、道路、环境环保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等50.1013800.00140,170.9431,380.687,116.48160,315.537,771.75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总包传统电站、新能源电站的设备成套和工程设计、总包90.005,000.00157,992.5330,331.763,112.08156,863.312,165.48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供气电力、蒸汽90.0010000.0044,925.6321,616.914,479.4242,030.816,006.04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供气电力、蒸汽92.5015,000.0074,529.0742,581.919,230.7359,096.0712,2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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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环保综合服务公司主要涉足环保装备的设计制造、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及环保项目运营服务业务。

①环保装备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带动下,我国环保设备市场需求量保持增长。2020年

月,工信部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从基本要求、技术创新能力、工艺技术和产品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固废处理装备的制造企业提出了要求,以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2020年

月,工信部和生态部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提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未来,我国环保设备行业规模将继续扩大,市场空间持续扩容。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3年,我国环保设备行业产值将有望超过9500亿元,2025年中国环保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

1.48万亿元,规模迅速扩大。同时环保装备将朝着智能化、绿色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发展出智能型、节能型先进高效环保设备,形成产业发展集聚区。

②固废处理的投资、建设、运营将快速发展固废处理行业在国家支持的背景下,迎来发展机遇,行业外部风险较小。2020年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政策的颁发使市场开放、技术装备和管理运营方面都将有利地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2020年

月到

月,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一步规范固废处理领域。另外,2020年

月工信部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也提出要提高企业进入固废处理装备制造行业的门槛,有效防止形成“散、小、弱”的

市场格局,加快促进固废行业发展,有效提升固废行业垃圾焚烧、环卫装备、再生资源等细分领域的需求。

诸多政策支持下,我国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企业注册数量显著增长。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注册量仅2500多家,2019年注册量增至13462家,同比增长

49.9%。2020年上半年共新注册固体废物相关企业

0.98万家,同比增长

63.3%。固废处置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将迎来更为激烈的竞争。

生活垃圾处理:根据中国住建部2019年发布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逐年上升,2009年到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4%。假设2020到2025年年均增速

6.5%,预计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有望达

3.53亿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预测到202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可达

1.7

亿吨,2025年可达

2.2

亿吨,以2020年中标项目均价

元/吨和处理单价

0.65元/度的上网电价计算,2025年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将达

亿元,存在较大市场空间。

餐厨垃圾处置:近年来我国餐厨垃圾产量逐年递增,但目前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仍不足。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具有投资小、分布相对分散的特点。2020年上半年,全国

个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由约

家企业开展建设。垃圾焚烧企业先后布局餐厨、厨余垃圾处置的新兴市场。

危废处置: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2019年,

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万吨,处置量2027.8万吨,贮存量

756.1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

47.2%,处置量、贮存量分别占比

38.5%和

14.3%,综合利用和处置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我国重点及模范城市中,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977.9万吨,同比增长

14.1%,综合利用量同比增长

49.3%,危废处置进入了高速增长期。

污泥处置: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国2020年污水排放量将达

亿吨。每一万立方米的污水经处理后污泥产生量(按含水率80%计)一般约为

吨~10吨,具体产量取决于进水水质、污水及污泥处理工艺等因素。2020年国内污泥总产量约达7200万吨。截至2019年,我国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仅占50%左右,污泥处置比例仍然偏低,

污泥处置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匹配,我国污泥行业存在迫切的治理需求和较大的产能缺口,未来发展可期。

)能源装备及服务公司主要涉足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电站工程与服务及地方热电运营服务业务。

①能源结构特点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截至2019年,我国能源消费占比中煤炭仍占57%,非化石能源比重占1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0年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电力生产比重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一次电力生产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

28.8%。同时,2020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2020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2019年提高

1.1

个百分点。

②能源行业发展趋势2020年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政策压力下,推动了国家能源转型。短期来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逐步建立为碳排放设定价格,增加低效率发电企业成本,为清洁高效发电企业提供激励机制;长期来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影响了未来电力行业投资方向,使长期投资更趋向于清洁低碳。

2021年我国进入“十四五”期间后,将继续重视能源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同时,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加快深海、深层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在各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重点强调了能源转型。例如,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北省区强调推动“水风光互补”等新能源发展,江苏省、四川省等地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

③地方热电运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热电联产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年鉴,2015-2020年中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到2020年我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营业收入达

6.85万亿元,同比增长

1.7%。长期来看,我国未来工业和居民采暖热力与电力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促进地方热电运营企业持续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未来

年,预计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规模将以1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6年,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规模将突破

亿千瓦。

、行业竞争状况分析及未来竞争格局(

)环保综合服务公司主要涉足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及环保项目(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污泥处置)运营服务业务。

①环保装备:公司环保装备以垃圾焚烧炉为主。在不考虑外资企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近年来随着垃圾焚烧处置业务的发展,锅炉设备厂家积极转向垃圾焚烧炉设备,除华光环能外,主要设备厂商还包括江联重工、四川锅炉厂、杭州锅炉以及三大动力上锅、东锅、哈锅三厂等。

②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市政环境工程与服务的竞争主体包括专业的工程总包商、科研院所、设备制造商以及综合型环保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近年来,专业工程/技术企业多有向产业下游的设施运营市场延伸。

③生活垃圾焚烧运营服务:

2020年上半年,据E20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新增中标

个垃圾焚烧项目,从这些新增项目的区域分布来看,一线城市无新增,而分布于四线及五线城市的项目数量最多,数量占比达44%;三线和二线城市的项目数量占比分别为30%和18%;可以看出,目前垃圾焚烧市场集中于二线城市以下,并继续向四五线城市下沉。

从装机规模上看,我国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市场竞争主体主要为大型国资背景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从产业集中度上看,前五家投资企业装机合计

万千瓦,占全国的

30.5%,前十家投资企业装机合计

万千瓦,占全国的

46.4%,可以看出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投资主体由分散向集中的趋势逐步形成。

④污泥处置运营服务:目前国内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市场相对分散,竞争较为激烈。由于经济成本及重视程度等因素,从“十二五”时期我国才对污泥逐步重视,

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污泥处置参与企业越来越多,不过总体看市场仍然较为分散,行业参与者较多,企业凭借各自优势抢占市场,包括利用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行业的价格都会出现较大的差别。市场需求的释放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财力、监管以及供应商的选择偏好。从区域的维度看,东北地区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其次是西部地区,而东部地区和中部区域的市场竞争较为分散。总体看,污泥处置投资运营型企业处于行业发展的更前端,各地污泥处理市场需要的不仅是设备和系统集成,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的资金和运营能力。

)能源装备及服务公司主要涉足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电站工程与服务及地方热电运营服务业务。

①国内已有超过

家企业具备制造电站锅炉资质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并形成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三大动力上锅、东锅、哈锅三厂,具备为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制造能力的锅炉制造企业。第二梯队是华光环能、华西能源、杭锅、济锅,属中大型电站锅炉制造企业。第三梯队是地方中小型电站锅炉厂。

②电站工程服务行业主要参与者分为以下几类:专业类企业、设备类企业、运营类企业。国内专业类企业以葛洲坝、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代表,在国内主要以行业垄断经营为主。设备类企业以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等企业为代表,这类企业以核心产品进行相关多元化,扩展产业链,形成设备+工程总承包的业务格局,涉足光伏、风能等新能源领域。目前该类企业也加快“走出去”步伐,在国际市场开拓工程承包领域。运营类企业以大唐电力、华润电力、华电等五大发电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为代表,涉足工程总承包领域,多个子行业发展。公司电站工程公司主要属于“设备类企业”。

③公司下属热电联产业务行业属地性较强,热电联产企业在供热业务方面具有区域自然性垄断的特点,供热业务需要获取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前期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需求。在电力销售业务方面,目前热电企业电力销售量以省属电力公司确定的计划发电量为主,同时以区域电力调度方式进行协调,各热电企业电力业务并不冲突。由于销售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和物价部门调控,市场化程度不高。供热业务的定价一般由政

府物价部门调控,并设有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热力价格随着煤炭价格变动而变动。供热量也根据客户实际需求量而定,因此供热业务行业整体相对市场化。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未来五年的“十四五”规划中,将持续聚焦环保、能源两大领域,持续深化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市政环保的转型,从一般装备制造向环保能源工程总包、投资运营的转型。为建设清洁低碳城市服务,提供产业投资、设计咨询、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三)经营计划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公司发展现状,预计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销售收入

亿元,利润总额

亿元。2021年公司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装备制造方面:装备制造业务坚持产品多元化策略,并重点打造拳头产品。巩固300MW等级以下燃煤锅炉和垃圾焚烧锅炉的产品优势,大力提升燃机余热锅炉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备件销售、技改等业务,向服务型制造商延伸。

、工程总包及服务方面:电力工程深化工程转型,持续开拓传统燃煤电站、垃圾焚烧电站、生物质电站等工程总包业务市场;紧密结合装备制造客户资源,推进销售一体化。强化市政工程总包服务能力。强化污水、污泥处理总包的业务亮点。此外,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开发。

、项目运营方面:热电运营方面,巩固无锡本地优势,继续提升无锡市场占有率。继续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并将智慧热网打造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同时,拓展市场疆域,加强走出去力度,推进多种能源供应和服务形式的项目开发。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打造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污泥、藻泥等)产业链协同发展及综合协同处置能力,提升项目整体运营质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积极研究各主营业务协同模式,全力推进投资拉动业务策略;发挥金融支撑和上市平台优势,积极研究通过资本运作、投资并购等手段,实现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拓展。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融资、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公司将

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财务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各大银行、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授信确保资金供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不排除通过向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方式解决公司可能发生的投资新建、收购兼并产生的资金需求。

提示: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

在能源结构调整、传统煤电新增投资增速持续降低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传统煤电产品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未来如果相关政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和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市场占有率降低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市政环保业务方面,随着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其他行业资本战略调整进入市政环保领域,行业内市场竞争主体变多、竞争将更加激烈;市政环保行业存在一定地域垄断性、公益性的特征,对外拓展在一定程度上易受行政壁垒影响。

应对:公司将积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趋势,加快向市政环保、新能源领域的设计、工程总包与服务转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优化公司节能环保产品的性能;立足内部资源整合协同,提高业务开发和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谋划一体化营销布局、筹划市场渠道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材是公司电站设备(锅炉)锅炉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采购原材料,煤炭是公司下属热电联产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受国家去产能因素影响,钢材价格及煤炭价格的持续高位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报告期内,钢材和煤炭价格较为稳定,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实行精益生产管理与目标成本管理,做到科学投产,降低风险;积极关注后市钢材、煤炭价格走势,创新采购手段,拓宽采购渠道,最大程度减少原材料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未来如果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减少,对公司业绩表现产生不利影响。热电类参股公司受煤炭价格波动影响,从而影响业绩水平,造成公司投资收益的减少。

应对:对参股公司提供多方支持,例如持续重点地对参股公司提供管理、技术等支持,帮助维护参股公司的业绩稳定。

、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电站锅炉设备装备制造及工程服务业务经营形成,电站锅炉公司装备制造业务行业具有生产、建设周期较长、分期结算和分期付款等特点,使得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相对较大,同时,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额度也可能伴随不断增加。在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及银行信贷收紧等政策影响,资金回笼面临较大压力。

应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回笼总体处于行业内合理水平,未来将继续从源头上控制应收账款增加,加强合同评审及风险评估力度;同时完善市场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机制,积极加大资金回笼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公司从事的环保及能源行业的装备制造、工程总包及项目运营业务,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

对策: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署责任状;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加强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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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9
监事会会议名称及召开时间监事会审议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召开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关于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召开1、《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一套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能够以公司大局为重,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在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19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检查,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交易

价格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现象。

(五)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专项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和《现金分红》管理办法。利润分配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留存未分配利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对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实施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开展的回购股份,监事会认为:回购方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

日,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15,888,862股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对公司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公司中文名称“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WuxiHuaguangBoilerCo.,Ltd.”变更为“WuxiHuaguangEnvironment&EnergyGroupCo.,Ltd.”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

资者的情形,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独立意见

为切实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受关联方委托,管理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并与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委托管理协议》的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国联集团对原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一年处理,承诺于2021年

日前,通过转让锡东环保全部股权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情形。监事会认为:国联集团承诺事项的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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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企业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赵长遂:男,1945年出生,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1987-1988年在美国CatholicUniversityofAmerica作访问学者,先后担任国家863计划能源技术领域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苏省政协常委、国际流化床燃烧会议常设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燃烧分会委员、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多相流测试技术专委会常委、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生物质能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科协委员、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理事长、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技术顾问等。就任于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热能工程研究所,报告期内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建: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民进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华光环能、华西股份、花王股份及ST中南的独立董事。

徐刚: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司法局科员,无锡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恒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徐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长遂、蔡建、徐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知之日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赵长遂先生因任职期限即将满六年,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晓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晓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新任独立董事陈晓平先生简历如下:

陈晓平,男,1967年生,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全国电力行业CFB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会委员。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任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是否在任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赵长遂15015005
蔡建15114006
徐刚15015000

、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能够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是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我们依据相关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并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内控建设、年报审计、高管考核等重要事项。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度,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在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对于公司的投资项目,2020年12月,独立董事蔡建先生亲自前往南京高淳现场考察公司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情况,实地察看了项目施工现场,同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部门进行详细沟通交流,确认本项目的施工周期等情况,就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保证了我们充分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

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我们对公司向国联信托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较低风险的短期信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或行业标准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对公司为了避免国联集团与华光环能发生潜在同业竞争并及时履行国联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受关联方委托管理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有助于公司避免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是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对资本市场做出承诺的切实体现。交易以市场价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高燃机”)不超过8.7亿元的中长期贷款的51.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金额不超过44,54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44,439.04万元,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累计已提供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16%。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高淳协鑫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顺利建设和运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

我们对国联集团针对原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一年处理,承诺于2021年6月26日前,通过转让锡东环保全部股权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控

股股东延长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2020年度,我们对提名陈晓平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候选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业绩考核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其薪酬情况符合各自综合业绩考核结果。

5、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年限到期,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2019年度,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559,392,21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55,939,22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度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2020年半年度,以公司总股本559,392,21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39,848,052.75元。公司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我们就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申请

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8、回购股份实施员工股权激励2020年度,公司回购股份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我们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认可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经过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认真审核,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未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7日,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15,888,86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1元/股。

9、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政策要求,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公司名称变更

2020年内,公司根据业务结构的变化,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战略定位,能够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投资者辨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

者的情形。

1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0年度,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4项定期报告及97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0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要求,对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尤其是对于重组新增加的标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开展内控制度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控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内控建设等事项的决策中,实施了有效监督,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工作,为

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继续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5月14日

/

议案四: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6.4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3亿元。

二、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

日,公司资产总计

166.27为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76.45亿元;负债总额

87.8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76.0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2.09亿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87.80万元。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议案五: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6,935,032.44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每

股派送红股

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559,392,211股,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195,787,273.85元人民币,每

股派送红股

股(含税),计167,817,663股。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合计295,000股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号)、《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号)),假设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完成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559,097,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名币(含税),共计195,684,023.85元,每

股派送红股

股(含税),计167,729,163股。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3亿元,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施现金分红139,848,052.75元,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195,684,023.85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55.60%。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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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请予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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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2020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考核,提议对在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

位董事、监事支付年度报酬总额

326.078万元(税前收入,具体数字见附表)。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监事薪酬领取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报告内职务截至目前是否在任2020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蒋志坚董事长94.049
2缪强董事、总经理84.646
3毛军华董事、副总经理74.177
4赵长遂独立董事8
5蔡建独立董事8
6徐刚独立董事8
7宋政平监事5
8徐立新职工监事44.206
合计//326.078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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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预计金额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设国联【注1】提供工程及服务6,5001,112.37由于疫情影响,工程延期。
江阴热电【注2】销售煤炭8,0007,465.26由于疫情影响,对方煤炭采购减少。
销售设备4,5004,008.62由于疫情影响,设备未全部完成供货。
益多环保销售煤炭2,2001,758.03由于疫情影响,对方煤炭采购减少。
提供工程及服务6,0002,715.81竣工决算未完成,仅部分实现收入。
小计27,20017,060.09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蓝天燃机采购蒸汽6,5005,934.34由于疫情影响,实际蒸汽采购量减少。
厦门开发晶采购灯具及辅材50070.54由于疫情影响,工程延期,只完成部分发货。
远程电缆采购电缆1,5002,228.75电厂工程造价预算增加,增加电缆采购
小计8,5008,233.63
合计35,70025,293.72

:本项关联交易为子公司华光电站向中设国联提供光伏电站工程EPC,关联交易金额含与中设国联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2:本项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无锡华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燃”)向江阴热电(合并口径)销售原煤以及公司向江阴热电下属子公司销售燃气锅炉。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厦门开发晶采购灯具及辅材4000.4470.540.10上年未完成合同继续执行。
远程电缆采购电缆2,5002.78950.152,228.753.18
小计2,900/950.152,299.29/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蓝天燃机采购蒸汽7,00023.431958.855,934.3421.98今年预计疫情影响较小,拟增加采购。
小计7,000/1958.855,934.3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江阴热电锅炉销售5000.194,008.622.87上年未完成合同继续执行。
中设国联提供工程及服务2,0006.671,112.375.61上年未完成合同继续执行。
江阴热电销售煤炭8,0009.091582.117,465.2613.57今年预计疫情影响较小,增加销售。
益多环保销售煤炭2,5002.84172.081,758.033.20今年预计疫情影响较小,增加销售。
华西热电销售煤炭13,00019.12572.77今年新增需求。
小计26,000/2,326.9614,344.2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益多环保污泥焚烧3508.7552.04今年新增污泥焚烧需求。
利港发电污泥焚烧3,00075.00699.99今年新增污泥焚烧需求。
小计3,350/752.03
合计39,250/5,987.9922,577.91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区A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杭健科

、注册资本:

47,899.8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关联关系: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为中设国联董事。

(二)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健

、注册资本:

17,363.8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煤炭的检测、销售;售电;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运配载;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关联关系: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

(三)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安城南路

号(小白龙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辉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蒸汽、电力;提供热能、电能服务。

、关联关系:益多环保是我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徐辉先生为益多环保董事长。

(四)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群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曙斌

、注册资本:

2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售电业务;能源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关联关系:蓝天燃机是我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的蓝天燃机3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蓝天燃机的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为蓝天燃机的董事,公司监事徐立新先生为蓝天燃机的副总经理。

(五)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注册资本:

27,199.8816万美元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

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照明灯具制造。

、关联关系:厦门开发晶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六)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西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七)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

、注册资本:

2519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和经营4*600MW发电机组工程,并通过电网公司供售电;热力的生产及销售(仅限于在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内供热);从事粉煤灰、石膏、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污泥处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不含危险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副董事长。

(八)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注册资本:

71814.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讯电缆、PVC塑料粒子、电线盘的制造;辐照线缆、铜材、铝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演出及演出经纪;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汤兴良先生为远程电缆的董事长。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1年度向中设国联提供工程服务预计2,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光电站继续向中设国联(合并口径)提供光伏电站工程EPC服务,此项交易有利于华光电站进一步向环保新能源领域转型发展,扩大业务范围。

、2021年度向江阴热电销售煤炭预计8,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电燃有限公司与江阴热电(合并口径)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维持江阴热电的正常运营与收益水平。同时,公司向江阴热电下属新

建燃气电厂项目销售燃气锅炉设备,预计金额

万元。

、2021年度向益多环保销售煤炭预计2,5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电燃有限公司与益多环保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成本,保证益多环保电厂的正常运营与收益水平。向益多环保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

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益多环保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

4、2021年度向利港发电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3,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

5、2021年度向蓝天燃机采购蒸汽预计7,000万元,系子公司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发生向蓝天燃机采购蒸汽业务。

、2021年度向厦门开发晶采购灯具及辅材预计

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市政设计院继续向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异形灯具、普通灯具及辅材等。

、2021年度向华西热电销售煤炭预计13,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电燃有限公司与华西热电签署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华光电燃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扩大煤炭销售。

、2021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2,5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请其余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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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

81.00亿元,具体申请授信银行及金额如下:

银行名称授信总额(万元)期限授信品种担保方式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浦发银行无锡分行8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6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8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8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5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5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北京银行无锡分行2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平安银行无锡分行5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建设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农业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南京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中国邮储银行无锡分行5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华夏银行无锡分行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广发银行无锡分行2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30,000.001年综合授信信用担保
小计810,0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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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期限:1年。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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