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