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经营等正常运行,维护股东等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的次数 | 4次 |
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收购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
方采取措施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后 | |
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1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不断加大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1、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监督。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021年,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