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通资源股份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会计师进场较晚
由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较晚,审计工作仍在进行。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年6月30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快与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就2020 年度审计工作达成一致,努力促使公司完成 2020年度审计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停办法》规定,如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股票的交易方式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牛丰,联系电话:022-23466934
广州大通资源股份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