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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三特索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及业务范围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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