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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四川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1年 4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应当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监事刘胜军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何满全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胡圣厦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胡元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谭德彬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栾黎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元华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

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按期偿还到期债券、充分发挥AAA评级的融资优势,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注册(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归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

确定。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的,本决议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予以的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参照市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实际情况,制作、修改、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按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

5、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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