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业务信息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6、项目成员情况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杨力生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印爱杰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钱志昂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2)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力生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997年至2000年 |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员 |
2001年至2004年 |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经理 |
2004年至2007年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经理 |
2007年至2012年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2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合伙人 |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印爱杰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8年至2010年 |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员 |
2010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合伙人 |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钱志昂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988年至2000年 |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副主任会计师 |
2000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董事高级合伙人 |
(5)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20年度审计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则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则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