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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上海虹杨宾馆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许大雄先生书面委托董事许之前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10万吨/年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即将建成投产,该项目主要进行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根据需要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等进出口业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须对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项目(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刘炯天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炯天先生离职后董事会应增补一名独立董事。鉴于目前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暂时空缺一名独立董事,待人选确定后,将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刘炯天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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