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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就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7次董事会,本人通讯出席会议7次。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7070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应出席2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2次。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 间届 次事 项
2020年1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董事、总裁李炳容先生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部分副总裁职务调整及增聘副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0年2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关于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提名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0年度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多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具体情况,积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严谨,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2、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自己掌握的公司情况,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实地考察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证券管理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在各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证券管理部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2461467482@qq.com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路莹2021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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