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帆医疗: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二零二零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利润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1)第E00177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德师报(审)字(21)第P0259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标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累积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和列报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存在不符合管理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管理办法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新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倩

2021年4月27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累积

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4号)核准,本公司分别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和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共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70,820,086股,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98,871,000股。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蓝帆投资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以下简称“CBCH II”或“标的公司”) 62.61%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北京中信购买其持有的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 (以下简称“CBCH V”) 100%股权(CBCH V为控股公司,其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V Limited和CB Cardio Holdings IIILimited间接持有CBCH II即标的公司 30.76%股权)。

截至2018年5月14日,本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919,243股收购的蓝帆投资持有的CBCH II 30.98%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本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900,843股收购的北京中信通过其100%全资子公司CBCH V间接持有的CBCH II

30.76%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

截至2018年8月28日,本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871,000股募集资金收购的1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CBCH II 31.63%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至此,本公司直接持有CBCH II 62.61%股权,并通过CBCH V 间接持有CBCHII 30.76%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CBCH II 93.37%股权。

二、 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累积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编制基础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基于已经审计的CBCH II 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了本说明。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定,蓝帆投资、北京中信及Li Bing Yung、ThomasKenneth Graham、Wang Dan(上述三人合称为“管理层股东”)承诺CBCH II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8,000万元、45,000万元及54,000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约定,承诺净利润系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基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因此,下述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实现净利润系指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 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累积利润承诺实现情况:

人民币万元

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数
2020年度33,994.4754,000.00(20,005.5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积119,211.53137,000.00(17,788.4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CBCH II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33,994.47万元,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实现率约为6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CBCH II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119,211.53万元,累积实现率约为87%。

本专项说明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雪莲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