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3,622.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781.06万元。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为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28,600万元。
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已经完成标的公司的交割及过户工作,标的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二、标的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编制基础
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主体隋建勋、樊芙蓉已签署的《关于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基于已经审计的标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了本说明。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将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作为“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27万元、2,268万元、2,509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标的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金额)
业绩承诺年度 | 业绩承诺数 (万元) | 业绩实际实现数 (万元) | 业绩承诺完成率 (%) |
2019年度 | 2,027.00 | 2,471.09 | 121.91 |
2020年度 | 2,268.00 | 11,614.95 | 512.12 |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