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列表 | 召开时间 | 召开方式 |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2020年2月19日 | 通讯会议 |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0年3月2日 | 通讯会议 |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6、《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0年4月23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2、《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2020年4月28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0年5月15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0年7月23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0年8月4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8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0年8 | 现场结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
第三十四次会议 | 月26日 | 合通讯会议 | 案》; 2、《关于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0年9月17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0年10月28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0年12月9日 | 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 1、《关于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签署保理业务<意向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4、《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2020
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涉及事项是真实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根据本年度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情况,严格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认真分析了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为扩大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的产业布局,加强公司竞争实力,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玛西普(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青岛)”)
投资新设了6家控股子公司和通过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投资新设了1家参股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持股情况 |
1 | 盈康智(成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3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2 | 盈康速(成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4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3 | 盈康众(成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4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4 | 海盈康(成都)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4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5 | 玛西普(成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4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6 | 成都盈康质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2020年3月6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青岛)间接持股80% |
7 | 中核普林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95万元 | 2020年6月12日 | 公司通过子公司玛西普间接持股13% |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董事会审议,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规定执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资产置换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股
东均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尚未行权的720万份股票期权份额以及37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4.8万份股票期权份额。监事会对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