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股东、董事、监事:
本人作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经认真审议,对2020年召开的5次董事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说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2020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信息交流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通过积极与公司的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提醒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通过调查发现,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在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刘瑛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