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专项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中,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综述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勇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