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发表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一)2020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参会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朱岩 | 16 | 7 | 9 | 0 | 0 | 否 |
(二)2020年,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共发表了50次独立意见。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0.01.17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中装智链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0.01.22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0.02.07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提前赎回“中装转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 ||||
4 | 2020.02.12 | 第三届董事会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同意 |
第十七次会议 |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0.03.02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0.04.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0.08.2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2020.09.0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 同意 |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2020.09.2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20.10.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同意 |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1 | 2020.11.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终止出资认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15%股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2020.12.2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同时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后备人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业务开拓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作、募集资金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告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八、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uyanlaw@gmail.com
独立董事:朱岩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