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承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51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1号)核准的发行方案,核准中装建设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17,142,851.00股,支付现金5,040.00万元,用于购买交易对象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117,64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 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4,468,799.9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3,131,199.53元汇入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3,922,165.1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4,499,212.58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55,649,059.36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454,936.62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3,914,226.92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16,250.0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20,204,863.72 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1,44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01,760.6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熙龙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29100342346 | 160,000,000.00 | - | 2020-9-30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49577 | 137,307,000.00 | 5,454,936.62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8040100100300027 | 22,831,500.00 | - | 2020-6-1销户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074092 | 95,771,984.01 | - | 2019-6-24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 | 991902113410404 | 80,121,500.00 | - | 2019-6-25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2900147967 | 50,000,000.00 | - | 2017-3-9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44250100008000000820 | 50,000,000.00 | - | 2017-3-9销户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 10860000000416339 | 30,000,000.00 | - | 2017-3-9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 79320155100000036 | 30,000,000.00 | - | 2017-3-9销户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03040160000153763 | 20,000,000.00 | - | 2017-3-9销户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小计 | 676,031,984.01 | 5,454,936.62 |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 44250100008000002137 | 50,000,000.00 | 9,041,168.98 | 活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 | 747171919028 | 50,000,000.00 | 20,318,940.55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29100434280 | 30,000,000.00 | 31,254,475.39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078801700003546 | 50,000,000.00 | 20,356,917.87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 | 991902113410512 | 25,000,000.00 | 13,633.09 | 活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30960867 | 50,000,000.00 | 20,268,417.76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338040100100395396 | 25,000,000.00 | 4,794.00 | 活期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 10860000000519345 | 50,000,000.00 | 36,778,212.40 | 活期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443899991010007230057 | 50,000,000.00 | 20,407,216.73 | 活期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5840001010120100004532 | 20,000,000.00 | 14,268.78 | 活期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047181-013 | 30,000,000.00 | 10,141,163.35 | 活期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550880005420900318 | 25,000,000.00 | 20,329,738.80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深圳桃园支行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 | 41017500040030611 | 61,000,000.00 | 31,275,916.02 | 活期 |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小计 | 516,000,000.00 | 220,204,863.72 | |||
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4000092829100539775 | 113,131,199.53 | - | 2020-9-30销户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小计 | 113,131,199.53 | -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401号),认为:“中装建设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装建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相关付款凭证等资料,查阅了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管理制度》等方式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装建设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中装建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斌 | 邓艳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67,603.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2,494.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15,353.8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51,893.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22.71%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1 |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 是 | 29,730.70 | 22,498.75 | 22,498.75 | 2,494.06 | 22,102.64 | -396.11 | 98.24 | 2020年 | 不适用 | 尚未达到 | 是 |
2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9,608.97 | 6,041.51 | 6,041.51 | - | 6,041.51 | - | 100.00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3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8,012.15 | 4,698.36 | 4,698.36 | - | 4,698.36 | - | 100.00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是 | 2,283.15 | 1,042.52 | 1,042.52 | - | 1,042.52 | - | 100.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5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7.99 | 7.99 | 10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634.97 | 52,281.14 | 52,281.14 | 2,494.06 | 51,893.02 | -388.1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无此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7,634.97 | 52,281.14 | 52,281.14 | 2,494.06 | 51,893.02 | -388.1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在广州、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长春建立华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及东北六个营销中心,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目前,华南、华北、华东三个营销中心已基本建成。由于本项目从论证至今历时较长,西安、成都、长春的写字楼成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已难以在西安、成都、长春商业区找到符合募集项目要求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写字楼;同时,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陕西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基本满足公司西北、西南及东北营销中心的业务需求。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自实施以来,公司每年大、中型的项目签约数量不断提升,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844.62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构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和基本软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严谨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此外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系基于当时需求编制,所以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对外合作等投资内容与公司现有需求有所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银行借款还款计划,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79.49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结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客观需求,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内完成,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5.63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4、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地质问题,需要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加上基础施工过程适逢雨季,故而工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总投资额为 29,730.70 万元, 公司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 22,498.75 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995.94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在广州、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长春建立华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及东北六个营销中心,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目前,华南、华北、华东三个营销中心已基本建成。由于本项目从论证至今历时较长,西安、成都、长春的写字楼成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已难以在西安、成都、长春商业区找到符合募集项目要求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写字楼;同时,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陕西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基本满足公司西北、西南及东北营销中心的业务需求。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自实施以来,公司每年大、中型的项目签约数量不断提升,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844.62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构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和基本软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严谨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此外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系基于当时需求编制,所以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对外合作等投资内容与公司现有需求有所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银行借款还款计划,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79.49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结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客观需求,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内完成,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5.63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4、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地质问题,需要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加上基础施工过程适逢雨季,故而工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总投资额为 29,730.70 万元, 公司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 22,498.75 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995.94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3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47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资金将随项目进度陆续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51,230.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601.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601.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1 |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 否 | 51,230.69 | 51,230.69 | 51,230.69 | 601.63 | 601.63 | -50,629.07 | 1.17 | 2022年12月31日 | 尚在建设中,未实现效益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230.69 | 51,230.69 | 51,230.69 | 601.63 | 601.63 | -50,629.07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 无此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51,230.69 | 51,230.69 | 51,230.69 | 601.63 | 601.63 | -50,629.07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0 年 9 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为: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司采取自身引入电力设施的方法,该设施工程占用时间较长; |
公司IPO募投项目之部品部件产业化项目产生的泥土、建筑材料等堆场占用了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用地,以及工程机械实施安全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的开工建设;2020年上半年新型肺炎疫情导致产业园区直到5月份才允许进场开工,耽误整个园区工期;公司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限由2021年11月1 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706.32 万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提前将合计 9,706.32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资金动的议案》,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划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资金将随项目进度陆续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698.0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0,700.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0,700.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比例 | 0-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1 | 支付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对价 | 否 | 5,040.00 | 5,040.00 | 5,040.00 | 5,040.00 | 5,04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20.00 | 658.03 | 658.03 | 660.18 | 660.18 | 2.15 | 100.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760.00 | 10,698.03 | 10,698.03 | 10,700.18 | 10,700.18 | 2.15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1 | 无此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10,760.00 | 10,698.03 | 10,698.03 | 10,700.18 | 10,700.18 | 2.1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3,844.62 | - | 3,844.62 | 100.00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79.49 | - | 3,479.49 | 100.00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331.81 | 245.63 | 1,331.81 | 100.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1,042.52 | - | 1,042.52 | 100.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 22,498.75 | 2,494.06 | 22,102.64 | 98.24 | 2020年 | 尚未产 生效益 | 尚未达 到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 8,900.99 | 8,900.99 | 8,900.99 | 100.00 | 2020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1,098.18 | 11,640.69 | 40,702.07 | 99.04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在广州、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长春建立华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及东北六个营销中心,以构建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目前,华南、华北、华东三个营销中心已基本建成。由于本项目从论证至今历时较长,西安、成都、长春的写字楼成交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公司已难以在西安、成都、长春商业区找到符合募集项目要求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写字楼;同时,公司自有资金建设的陕西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基本满足公司西北、西南及东北营销中心的业务需求。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自实施以来,公司每年大、中型的项目签约数量不断提升,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844.62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构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支持管理中心三个功能部门。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场地投入和基本软件的投资内容,已基本满足使用需求。但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严谨性原则,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计划投入金额有所节余。此外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系基于当时需求编制,所以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对外合作等投资内容与公司现有需求有所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银行借款还款计划,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479.49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偿还2019年6月20日到期的交通银行的短期借款5,000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通过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涵盖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投标管理、系统办公平台、工程现场管理,设计管理、财务管理、远程监控和视频会议的9大管理系统。结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客观需求,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1,279.80万元并延期至2019年内完成,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86.18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公司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节余资金244.07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4、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因地质问题,需要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加上基础施工过程适逢雨季,故而工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无法在原规划时间内完成,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将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29,730.70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厂房已建设完毕,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有木制品加工和门窗加工竞争过于激烈,自建方式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匹配,因此,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的设备采购等相关投入。原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已建成厂房将用于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结合幕墙加工车间的实际建设情况,后续还需要投入 1,143.27 万元。综上,公司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 22,498.75 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995.94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