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1、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发进度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并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和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事前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预计依据是充分的,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初步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初步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为网新钱江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达康新能源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高众合科技投资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初步审核,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钱明星 宋 航 姚先国
贾利民 李志群 益 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