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0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
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双方经营所需,拟与关联方——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具体额度如下表: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本次拟提供担保额度 (人民币:万元)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00.00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总额 | 140,000.00 |
公司于2021年 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
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 是否关联担保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79.98 | 33,360.00 | 50,000.00 | 19.79 | 是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89.95 | 6,000.00 | 20,000.00 | 7.91 | 是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5 | 58.90 | 30,000.00 | 70,000.00 | 27.70 | 是 |
总额 | 140,00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3、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4、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程的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股东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机电系众合科技5%以上大股东,且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20,182,077.50 | 1,279,401,170.27 |
负债总额 | 567,511,133.25 | 1,023,325,425.24 |
银行贷款总额 | 51,437,953.81 | 233,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49,173,179.44 | 813,325,425.24 |
股东权益 | 252,670,944.25 | 256,075,745.03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12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7,357,985.13 | 147,645,595.69 |
利润总额 | 7,362,383.95 | 8,017,158.35 |
净利润 | 4,651,665.05 | 5,089,372.65 |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100%
8、关联关系说明:
众合进出口系网新机电的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系众合科技5%以上大股东,且公司副董事长陈均原为网新机电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故形成关联交易。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84,562,637.81 | 333,214,314.94 |
负债总额 | 155,157,317.80 | 299,718,275.87 |
银行贷款总额 | 62,792,090.00 | 75,356,350.93 |
流动负债总额 | 155,157,317.80 | 299,718,275.87 |
股东权益 | 29,405,320.01 | 33,496,039.07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12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83,013,736.53 | 178,198,631.62 |
利润总额 | 414,162.22 | 4,356,983.39 |
净利润 | 731,579.51 | 4,090,719.06 |
10、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互保额度是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及形式的确定以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设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1、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3、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及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4、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在本次担保通过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以上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以上期间,均视为有效。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担保原因:根据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建立互保关系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
2、董事会认为: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互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互保,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的议案》进行了核实,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促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鉴此, 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233.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08,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1%;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500万元人民币,占 2020年12月3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