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972,219.79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1,588,037.66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8,560,257.45元。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情如下表:
职位 | 姓名 | 2020年报酬(万元) |
董事长 | 朱东成 | 5 |
董事、总经理 | 沈力 | 10 |
董事、副总经理 | 王志刚 | 6.67 |
董事 | 朱东芝 | 0 |
董事会秘书 | 张艳 | 41.89 |
财务总监 | 李振国 | 35.08 |
前任董事长、总经理 | 朱定楷 | 52.28 |
前任董事 | 朱世龙 | 0 |
前任董事 | 陈武 | 0 |
前任董事 | 张海 | 0 |
前任副总经理 | 李嫚 | 49 |
前任副总经理 | 李广欣 | 13.40 |
前任副总经理 | 徐家琦 | 30.08 |
前任董事长助理 | 张敏 | 31.3 |
合计 | 274.7 |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薪酬分配方案没有意见,同意本议案中董事(非独立董事)绩效评价及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中董事(非独立董事)绩效评价及薪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