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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 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江龙船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8号”文核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7,387,8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2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87,800.00元。2017年1月10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0996035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08,287,8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07,128,784.75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64,635.6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88,840.9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283,220.5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龙船艇《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1月1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开户行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账户余额(元)募集资金用途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湾支行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0201012 338400012283,220.52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828.78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49.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4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9,828.787,828.780.007,966.47101.76%2018年7月1日1,072.073,209.31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1,000.003,000.00236.462,982.8799.43%2019年8月6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828.7810,828.78236.4610,949.34----1,072.073,209.3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10,828.7810,828.78236.4610,949.34----1,072.073,209.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高性能节能复合船艇扩建项目”扩建厂房已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大楼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使用了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0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12个月内,公司使用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7,828.780.007,966.47101.76%2018年7月1日3,209.31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3,000.00236.462,982.8799.43%2019年8月6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828.78236.4610,949.34----3,209.3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2,784万元调整至13,100万元,其中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由29,784万元调整为10,100万元,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不做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额不变仍为10,828.78万元,其中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9,828.78万元调整为7,828.78万元,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2017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2018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高性能节能复合船艇扩建项目”扩建厂房已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大楼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有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01060023号)《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

江龙船艇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龙船艇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江龙船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银行对账单资料,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与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涛 李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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